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
英文译名: CAEP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四川招生代码:5880
第二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八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及专升本
办学类型:公办独立成人高等院校
学校特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简称中物院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国唯一战略武器研制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原九院,现简称中物院)设立的高等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和国内领先的设备。为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发挥学院的设备和师资优势,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普通高职新生,为地方培养高技能人才。学院已在中物院以及省内外建立了数十家实习和就业基地,历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学院者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凡达到省、市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投档比例为1∶1.2,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4、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6、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考生慎报上述专业。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445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物业管理、旅游管理3950元/年
2、住宿费700元/人·年
第六条 学院奖贷助学金制度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类技能竞赛奖、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七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由国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除了将毕业生推荐到联盟企事业单位外,还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和创业。
第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816-2482209 2482979 2482959
传真:0816-2482979
网址:学院http://www.caepit.net 招生就业网 http://www.caepit.net/zsb/index.asp
第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