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精选

2023-07-12 14:22:23 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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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担保时,反担保人为乙方在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各方就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和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核,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小额担保贷款银行与乙方,乙方与贷款银行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根据甲方与贷款银行的协议,甲方为乙方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作为反担保人,丙方也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解释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反担保人即担保法律法规中所指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的情况参照丙方。除非另有说明,下文所指的保证和反担保均为语义术语。

  2.本合同所指的保证期间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三条、保修责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贷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债务。主债务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贷款合同中担保责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因甲方履行贷款担保、向乙方追索及实现反担保权而导致的一切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如借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相应的利息(含罚息)、违约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时支付的赔偿金;所有律师费;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反担保权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影响。

  2.反担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征得反担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担保方按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除非甲方未经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3.反担保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为由,请求减少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方向甲方和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2)反担保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甲方作为反担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的;

  b.有突出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c、有重大债务和或有负债;

  d、没有向第三方披露担保;

  e.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方追偿。反担保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立即支付所有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额和其他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双方或多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为明示不履行;

  2.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协议不符。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并酌情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录的地址或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送达对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应被视为已在以下日期送达(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遵循变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二)直接以书面形式送达的,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是发送到对方留下的通讯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条、管辖权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乙方签署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

  丙方(签名和手印):

  合同签署日期:

担保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并保证提供贷款。

  第二条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期限自始至终为________年和________月。

  第三条贷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贷款利息:月利息________%,年利率_____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甲方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所转贷款本金按复利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办理贷款时,必须填写贷款申请表、贷款收据,并提出付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贷款偿还: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七条还款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保证,一旦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将按违约金额和延误天数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计划使用款项,乙方应就少用或多用部分向甲方支付2‰的承诺费。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加收逾期贷款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乙方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申请延期还款,并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不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声明和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法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

  (3)乙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乙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函约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保持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担保人:(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担保合同第三条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与乙方就该项目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担保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反担保存款

  1.甲方应在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5%存入,总额为人民币(¥元)。

  2.保证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处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这句话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履行担保责任,支付担保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和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和违约金,甲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应向甲方发出补充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所述的赔偿和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的,每日按应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金返还

  1.在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忠实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规定的义务而未引起任何索赔,乙方应在解除乙方保证责任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给甲方,甲方应将原始保函退还给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资料。乙方存款期间,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反担保保证金余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期满后,乙方应按上述程序将担保余额返还给甲方。

  3.返还保函时,甲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证金资金兑换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其他反担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担保。

  1.项目负责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反担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如甲方发生重大违约或财务状况恶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担保率、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担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甲方承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出具本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

  (3)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注销或启用公章、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情形;

  (4)甲方已经或即将出现在诉讼或仲裁中,或已经采取诉讼保全和执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联系方式,乙方根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和传真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时,乙方根据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邮件和传真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保险后监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成员名单、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险后监管;

  2.开工后,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进度报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计划;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业主或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和整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发生拖欠工程款、索赔和反索赔、工期延误、签证困难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协助办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终止前,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和项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员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的施工情况和财务状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无异议提供支持和协助: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定期工程会议、图纸会审会议、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并可参加或参加袖手旁观的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项目管理部成员、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情况,阅读和复制相关书面材料,并取样化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物资供应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项目部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难、财务损失、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损失。

  5.分包、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方合作施工、团队承包等。,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将相关书面合同文件的复印件送乙方备案。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施工负责人、与业主的补充施工协议等发生变化时。,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则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额(保费或保证金)2%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则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应按保函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条争端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追偿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和差旅费、档案检索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相关中介费及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并应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应按月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

  每月还本付息= -。

  【1+月利率】还款月-1

  二、递减还款法:

  信贷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金额=-+[贷款本金-归还贷款本金] ×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_____方式偿还。

  本合同的第一个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_____至_____。

  第五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根据还款期限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付本息。还款不足的,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划入卖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贷款期间,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还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申请延期的,贷款人应在贷款逾期后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展期不超过次,每次展期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收取的贷款利息不予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经贷款人审批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期间,借款人或担保人变更住所或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发送至原住所的相关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澄清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贷款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担保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为满足工作和生活需要,向银行(请写明具体银行名称)(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并委托乙方为其购车贷款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2、甲方应为乙方购买的车辆提供质押反担保(如甲方因违约未能按时还款,乙方应将车辆抵押给银行)。

  现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在惠州汽车市场购车。车型:_车号:_发动机号: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并要求乙方提供担保。该车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真实信息和信用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后,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银行提供其抵押购买的担保。

  2、甲方提前清偿银行贷款本息时,可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车辆到公安局登记,贷款银行办好后,甲方为乙方签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协议,附后。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信用信息。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如不能按期归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处置,甲方应移交车辆,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的担保期内,如经乙方调查核实,甲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贷款保证期内,甲方应诚信使用车辆,并履行其作为实物管理人的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处置。

  6、在贷款担保期间,甲方应委托乙方向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已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机动车引起的保险索赔,甲方应委托乙方处理。

  7、还款期内车辆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缺陷,甲方应向汽车经销商和制造商索赔,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银行每月按揭款。

  8、分期付款期间,甲方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保养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拆除或改变车辆结构和车身颜色。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车辆损坏、丢失或被征用,甲方应使用相应的赔偿金或补偿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存入银行。

  10、甲方有偿还车贷的全部义务,该义务不因抵押物的损失而消失;抵押物灭失的,甲方以其与家人共有的财产全额偿还车贷。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用证明、个人资料和信用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和律师进行信用调查。

  2、征信后,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具体信用情况选择是否担保、、

  3、在有效保证期内,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信用状况。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解除担保合同,无条件收回甲方购买的车辆,处置后返还银行贷款余额,并继续向甲方追究不足部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如甲方未能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贷款合同》约定偿还每月出资额,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移交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根据银行授权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处分车辆,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贷款期间,甲方应向法定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续保保险,并负责通知乙方、、

  6、如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贷款合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之前或之后向甲方索赔;此时,甲方应全额偿还其本人和家人共有的财产。

  二、乙方的义务

  1、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其信用状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在征信过程中,乙方有义务依法对甲方的相关个人信息保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的不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的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支付。

  二、除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三、乙方因甲方违约需要出售或拍卖车辆的,应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催款、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用于出售和拍卖车辆。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清偿,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七条双方因争议发生的诉讼,由惠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手模签名):

  乙方:

  _年_月_日

担保合同 篇6

  (一)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根据担保财产的形式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1.人的担保。

  人的担保,又称为信用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财产和信用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以保证为基本形式。此外,还有连带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等特殊形式。保证,是指基于保证人的债权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现行法上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债务,是在多数债务人场合下,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的现象;并存的债务承担,也叫附加的债务承担或者重叠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责任的现象。新加入的债务人不是从债务人,其债务没有补充性,因而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直接向他主张债权,从而增加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2.物的担保。

  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担保债务履行而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清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清偿,使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形式。物的担保可分为不转移所有的物的担保和转移所有权的物的担保。前者即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优先权,为典型的物的担保;后者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8]等,为非典型的物的担保。

  3.金钱担保。

  金钱担保是否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类型,在学者中认识不一。由于金钱也是物,所以从本质上说,金钱担保也可归入物的担保。[9]但金钱毕竟是一般等价物,是特殊的种类物,以金钱为标的物的担保与以其他物为标的物的担保有着重要区别。所以,在法律上金钱担保作为一种不同于物的担保的独立的担保方式。[10]所谓金钱担保,是指以金钱为标的物的担保,即在债务以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特定数额的金钱得丧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使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二)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

  根据担保发生的依据,合同的担保可以划分为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

  1.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2.法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方式;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三)本担保和反担保

  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

  1.本担保。

  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我国《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提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已经认可了反担保,只要当事人设立了反担保,则原担保即为本担保。

  2.反担保。

  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在商业贸易中,特别是一些大型贸易项目中,由于风险大,担保责任也大,即担保人承担财产责任的可能性很大,这样就很难有人愿意为之进行担保。没有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没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换取担保人的担保,就要为之解除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后顾之忧,而以该担保责任为担保对象设立担保是最为理想的办法,这种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就是反担保。关于反担保方式,不能认为《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反担保方式。在实践中运用较多的反担保形式是保证、抵押权,然后是质权。[15]至于实际采用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债务人和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划分为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1.典型担保。

  典型担保,是指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担保方式。如我国《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据此,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都为典型的合同担保方式。此外,其他一些法律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如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海商法》中规定的优先权,也为典型的合同担保方式。

  2.非典型担保。

  非典型担保,是指法律上尚未予以类型化,在实务中还不具有典型意义,但为学说、判例所承认的担保方式。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都属于非典型的合同担保。

担保合同 篇7

  致分行:xxx

  根据你行与xx(下称借款人)在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xx的贷款。现我xx(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xxx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xxx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xxx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担保人联系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签字)

担保合同 篇8

  甲方(质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担保合同 篇9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证合同由上述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建设项目业主达成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在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施工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愿意根据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条在甲方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如下一项或多项反担保:

  (1)经乙方要求,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正式出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2)将该房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双方已分别订立“抵押(质押)合同”。抵押物的相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甲方批准的其他反担保措施..

  2.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处分上述抵押物,以抵消甲方追索乙方担保责任的债务。

  第四条当承包人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证件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为乙方履行保证义务向承包人付款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指示或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第五条甲方有权赔偿乙方的费用,并按照赔偿金额乘以自赔偿之日起的实际赔偿天数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催款通知后_____________天内无条件付清所有应付给甲方的款项、费用和赔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变更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保函内容时,必须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银行的书面修改批准文件。如果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增加,乙方也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担保,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的变更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按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详见收费通知):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础,按年利率__________%收取。

  (2)担保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

  2.其他费用:

  甲方因出具保函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甲方因检查乙方而发生的费用等。),高于正常情况下的,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在申请甲方担保之前,部分客户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履约费用。债券以现金形式提供,金额为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期履行合同时,甲方将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转回乙方

  第8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不履行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有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一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11

  出质人(甲方):合作典当行

  住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质权人(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28—36—01室

  电话:400—619—7007

  债务人(丙方):合作典当行的实际控制人

  住所:

  电话:

  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新博贷款的P2P平台,丙方希望利用乙方平台与乙方合作融资。基于丙方与乙方的融资合作,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作为丙方通过乙方平台进行一系列融资后还款的担保。

  甲乙丙三方按照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权

  1、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甲方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额人民币1万元,即股权。

  1、2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为质权的孳息。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包括:0

  2、1、1乙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2、1、2乙方对主合同承租人行使追索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1、3乙方保管质押权利证书的费用以及为实现质押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2同时,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义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质押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本合同自双方在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变更登记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质押担保期限

  4、1甲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期限为主合同期满后两年。

  第五条质押权利证书的持有

  5、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交付乙方保管。

  5、2质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权属证书。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质押权利凭证遗失的,由乙方承担补发费用。

  5、3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主合同的约定后,应及时将质押权利证书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违反主合同项下的合同,乙方可主张质权。

  6、2乙方主张质权时,有权依法对质权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以获得优先受偿的价款,或将质权直接转让给乙方。

  6、3乙方按前款约定处分质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6、4乙方根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股权时,可优先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质押股权,购买价款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支付的融资租赁实际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和各种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7、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的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人或国家授权的运营经理;质押权利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经营权纠纷。

  7、2甲方完全理解主合同的目的,完全自愿提供质押担保,并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质押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图是真实的。

  7、3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未对质押权利设定质押、赠与或转让等法律制裁。

  7、4股权质押时,甲方保证:

  7、4、1出具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的决议。

  7、4、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涉及增资或减资、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向乙方质押的股权、对外担保等涉及重大资产变动事项的决议,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7、4、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第八条乙方承诺

  8、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权利证书和其他所有权证书。

  8、2乙方主张质权时,应处分本合同项下从质权中取得的价款。主合同项下融资租赁款项全额偿还后如有剩余,应将剩余价款返还给甲方。

  8、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和处置其持有的甲方各类数据,不得对外披露。

  8、4(本条款仅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配合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请:如有需要,双方可先办理股份质押注销登记;但甲方或承租人应提供乙方可接受的替代质押。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押证书遗失,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的2%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不能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不足以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因甲乙双方原因

  如因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应在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内重新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确保主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独立的,不受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关系的影响。如果主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被确认无效,甲方仍对主合同项下的租赁金额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承租人违反主合同项下的合同,不影响甲方的质押担保责任,甲方不能以此为由减轻或免除质押担保责任。

  10、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变更方式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10、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4本合同的效力自主合同承租人履行主合同相关协议后或自甲方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1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12、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两份,登记机关执一份。每份合同内容相同,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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