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工作总结 篇1
为普及社会公众金融IC卡应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的认知程度,加强金融IC卡安全性和行业应用宣传,为明年我行推广金融IC卡业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根据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统一部署,结合我行实际,我行实施了相关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突出宣传重点
我行以金融服务民生 银行卡走进‘芯’时代?为宣传主题。普及金融IC卡的基础知识及相关政策;宣传金融IC卡用卡安全方面的优势及?一卡多用”的便捷性;金融IC卡在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及其他行业中的应用案例和成果。大力开展金融IC卡相关知识、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提高客户对金融IC卡的认知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行成立金融IC卡应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零售银行部,负责人:,成员:,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三、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一)利用我行网点进行宣传
各支行(营业部)应利用在网点放置宣传资料,在视频发布系统投放宣传广告,在网点LED门楣投放宣传文字等方式开展各种方式的宣传。
同时各网点大堂管理和营销人员积极在网点向客户进行宣传,告知金融IC卡的优越性和便利性,以及我行将在明年发行金融IC卡的消息。
(二)在社区和中心镇、村利用设摊或走访形式进行宣传
相关支行还结合社区、中心镇、村级力量,选择1-2个规模较大,示范效应强的社区或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
另外零售客户经理还结合农户建档工作,在走访农户过程中通过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生动详细的宣传,以便农户了解金融IC卡知识。
(三)其他宣传方式
同时相关支行也可结合各地区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如利用发送短信,通过邮政邮寄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金融IC卡知识宣传。
四、活动成效
本次宣传活动受到了我行客户和百姓的积极响应,较多客户主要询问金融ic的相关知识,并了解我行何时发卡等工作。本次宣传工作为普及金融ic卡知识,创造良好金融氛围形成了积极作用。
县金融工作总结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工行威海荣成支行采取三项措施,从提高管理者管理能力入手,抓基层、抓细节,提高了全员风险防控意识和案件防范能力,为旺季服务活动筑牢内控管理基础。
不断提高管理者贯彻执行一岗双责的能力。要求一线管理人员将自身工作与内控案防要求、管理现状、风险防控重点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对重点项目要做到经常性地学习、分析,提高关注度,不断增强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思想,将之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提高一岗双责的执行力。
加强员工思想教育促进全员履职。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的经营理念,把内控管理贯穿到日常业务的始终。工作中,认真做好员工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注意加强对细节问题的管理,将制度、规定进行分解细化,强化自我合规意识,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通过各种渠道,提醒员工克服以信任、感情、习惯代替制度的做法,坚决杜绝在制度面前绕弯子,在职业道德面前越底线。
从源头抓起提高精细化管理。要求各部门管理者必须加强对日常基础工作的管理,做到防控、监督前移,严格落实过程管理、痕迹管理,并强化落实到基础管理的每个层面,从源头上控制事故或案件风险隐患。促进内控案防工作全面提升。
县金融工作总结 篇3
在省、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局利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牧区金融服务环境,缓解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有效促进了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现将存放在我局的支农担保资金600万元、扶贫示范村担保基金450万元、大学生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精准扶贫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投资收益)800万元的管理、贷款发放及农村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1、支农担保资金运行情况方面。自省财政厅支持建立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我局紧紧依托三农发展定位,充分利用农商行支农力度大、营业网点普及城乡的行业优势,与农商行签订了《市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贷款承办协议》,并在农商行营业部开立了总规模为6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省级配套300万元)的担保资金账户,双方约定贷款放大倍数为1:6,总放款规模为3600万元。截至20xx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5336笔、金额32973万元,余额1173笔、金额7383万元。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惠及全市4个乡镇、42个行政村的5336户农牧户。目前尚未形成贷款风险。
2、扶贫示范村贷款担保基金情况方面。20xx年,根据《市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扶贫贷款担保金450万元转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账户,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对示范村(郭勒木德镇中村、宝库村、东村)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及全市专业合作组织和当地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资金扶持,截至20xx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贷扶贫示范村贷款884笔、金额7058万元,余额301笔、金额2966万元,切实解决产业扶贫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3、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情况方面。20xx年,我局积极支持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将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按照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贷款期限设定为二年。截至20xx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青春创业贷款17笔、金额870万元,余额8笔、金额369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青春创业贷款2笔、金额110万元。通过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促进周边地区城乡青年就业,示范带动广大青年扎根农牧区,艰苦创业,成长成才。
4、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贷款方面。20xx年,我局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沟通,在发放贫困户、扶贫企业贷款的同时,积极争取市贫困村互助资金金融扶贫项目16个,贫困村每村50万元,共计800万元存放在农商行,作为贷款担保金(放大3-5倍进行贷款)的同时进行资产收益。截至20xx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97笔、金额4110.1万元,累计带动贫困户发展户457户,余额43笔、金额3156.1万元。在保证贫困户贷款的基础上,亦贷款给贫困村的能人大户、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5、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方面。20xx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从国开行申请金融扶贫贷款4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6.15亿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资金7亿元。20xx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我局就如何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市农村牧区基础施设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使用范围及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了相关工作的运行规则。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依赖思想严重。在建档立卡走访入户中,我局发现个别贫困户、贫困人员主动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家中劳动能力缺乏,存在依赖思想,对金融的需求量不大。
2、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因扶贫部门、相关单位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对贷款存在只贷不还的思想。
3、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由于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加上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影响了金融扶贫贷款的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深入了解金融扶贫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了解、掌握和运用金融扶贫政策,使金融扶贫政策发挥更大效能。在宣传金融扶贫政策的过程中,要借助各乡镇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2、营造诚信氛围。在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大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范围、强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不断提高农牧户信用意识。通过营造诚信氛围,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户和贫困人员生产困难,帮助贫困户和贫困人员脱贫致富,并保障扶贫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成效。
3、强化合作共建。在目前的金融管理体质下,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政策等金融资源集中于金融机构内。我局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银政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我局要跟踪好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同时加强与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在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提高金融助力农牧业发展、金融扶贫的力度和成效。
县金融工作总结 篇4
一、统筹协调,加强金融业发展协调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委员会,并且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与人行市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及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横向交流沟通。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和通报信息,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设立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金融业加快发展。基层政府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建立完善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制度。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具体办法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
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银行开户、国有企业上市保荐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保等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金融维权“绿色通道”。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和保险诈骗的力度,切实减少贷款违约率,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银行卡犯罪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做好地方金融企业重组改革、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加强新闻宣传,建立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培育现代信用意识。整合金融、工商管理、税务、质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深入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营造全社会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改善环境,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
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我市体制优势,以财政实力为支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开展政策性融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积极争取新注册落户我市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投放,加快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规范化。
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投资。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壮大。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体制;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围绕“三农”和重点产业进行信贷投放;抓好考评工作,健全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体系;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做强做优。整顿规范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业务范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完善政策,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吸引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形成覆盖全市的融资性担保体系。
支持资产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渠道,增加资本实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基金。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对连续3年以上经营规范、治理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优先争取改制为村镇银行。
鼓励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三、行业自律,推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
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企业组建财务公司。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争取在我市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加快发展各类基金公司。争取尽快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加快发展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市场和中介经营主体行为。
加快发展金融设备制造、金融服务外包、金融人才培训等配套产业,延伸和完善金融产业链。
四、推进合作,加强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开展金融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在机构、资金、人才、信息、业务等方面资源的相互流动和支持。加强金融人才交流,邀请高端金融人才到我市工作或举办讲座,选拔我市金融人才定期或不定期到国、内外进行金融培训,培养金融工作高端人才。
金融机构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外事、公安等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及赴港澳申请予以优先办理;为金融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申请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证提供便利。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专家,为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构筑金融人才培训高地,依托我市各类金融培训资源,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联合设立市金融培训中心,为我市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开发产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加大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建立、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股权激励机制。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市场长期相互割裂的局面,大力营造相互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xx贷款、服务外包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建立银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投资平台、产业相配套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和民间借贷活动,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与使用。
六、搭建平台,完善基础性服务体系。
建立安全通畅、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平台。完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国库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优质便利的外汇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建立诚信和谐、长久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服务“三农”的长效金融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中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健全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信息交流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加强金融扶持创业体系。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适合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
建立保险产品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体系。积极推动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开立分支机构,支持各大型企业参与组建保险法人机构。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目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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