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合同的认知也越来越全面。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严谨、清楚、准确的,一份好的合同文书格式模板是怎样的呢?如果您对“定点采购合同”感兴趣那么这篇文章一定值得您一读,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仅供您做初步了解!
定点采购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所称定点采购是指甲方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对乙方中标的_________产品,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同产品采购需求,由乙方按中标价予以供货。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xxx政府采购法》、《xxx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需方可以就中标产品的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价格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数量超过_________台时,需方可另行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重新报价(单一合同指一个需求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二、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检测标准及安全认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保证产品安装由有安装资格的人员完成。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到场,48小时未修复的,酌情提供备机应急。
4、乙方保证履行生产厂对该产品的其他售后服务措施的承诺。
三、标识要求:供方须在所安装的每个产品上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销售商、销售日期、售后服务电话、产品保修期限等内容。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_________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_________;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供方将供货发票交给需方,同时凭采购合同、供货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执行表》(资金结算联)、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资金汇总支付单向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办提出结算申请。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向供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4、其它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经济责任。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等办公设备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需方、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各一份。交采购中心的一份由供方按月汇总上报。
3、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协议采购供应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方就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______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贺州市同等产品最低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___(1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直接供货的,由乙方缴纳;
2.保证金额:元。
3.保证金不计利息,协议期满后退还乙方。
六、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协议生效及期限
1、协议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协议附件
本协议属有附件协议,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乙方的其他有关报价资料。
2、乙方合法经营证件副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过招投标确定乙方为服务定点采购中选(标)单位,现双方就服务事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每个标包应在协议有效期中使用(指合同签订日期在协议有效期内)。
四、项目价款
1.待项目正式实施时,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价款=批准概算×(中标折扣比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2.乙方责任与义务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
(1)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该协议;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对乙方违约的处理:乙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甲方的损失。
2.甲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的;
(2)甲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其他义务的。
对甲方违约的处理:甲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乙方可通知甲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甲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承包人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有效;
九、协议终止
1.有效期满,协议释放仍未达到约定比例,该协议自动终止。
2.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服从甲方项目实施的安排,拒绝参与甲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不能达到甲方技术、安全、质量要求。
十、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签订服务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条款执行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定点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采购单位): 合同编号:乙方(协议定点供应商): 签订地点: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采购协议定点招投标文件、协议定点承诺书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
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产品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下,保修一年易损件不保,人为不保。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本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银行 转账 (根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单》填写)。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乙
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未按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单价及总价。 (附)报价清单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办公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产品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保证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换物品。
3、产品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产品应按原厂商有关规定执行售后服务,原厂商提供保修时间不足,乙方应承担剩余时间的保修责任。
4、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价格调整
1、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报价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下一个季度起执行新的价格。
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以内送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送货需与甲方协商,以协商后的期限内送到;如遇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最短时间将甲方指定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2、无论甲方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乙方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3、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17%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才予以付款。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肆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八、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定点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平凉一诺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方便单位零星采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灵台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星采购电脑打印机定点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编号为LTZC0908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 电脑和 打印机定点采购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及协议价格
单位:元、台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生产,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并加贴“3C”认证标志。
三、协议文件组成
甲方的招标文件、修正说明等,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等
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 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五、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定点采购中标期限内有义务在采购人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按投标书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对采购人供货,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超出服务以外的不在此列)。
2、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员作为政府采购联系人,在24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在质保期内,对质量出现问题,应在2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中标有效期限内应履行《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承诺。
5、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20号前向甲方提供定点商品各种类型的参数、销售价格。
6、甲方的政府采购为批量采购行为,所购货物价格均享受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最高限价)。
7、甲方有权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所提供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进行抽查和市场调查。
8、甲方有义务按时结清货款。
六、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订货后,凭《 单位定点采购项目审批表》与甲方结算货款。
2、采购人如为国库直接支付单位,结算手续按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办理;非国库直接支付单位,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汇往县
政府采购办公室帐户,由其直接支付。
3、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4、货款实行转帐结算。
七、交货地点
单位办公场所。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的有效期限。未违约的,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九、违约投诉
1、采购人可就乙方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向甲方投诉,经核查,如采购人投诉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即记录在案,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约方进行查处。
2、乙方可就采购中心、采购人的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灵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灵台县财政局或灵台县监察局投诉。
十、违约责任
在定点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亲有权扣除或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乙方投标投票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供货,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二)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经甲方查证欺骗行为属实的;
(四)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被采购人就货物质量或服务进行投诉,经甲方查实超过两次的;
(五)乙方给予采购单位和其经办人回扣的;
(六)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七)在定点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止。
十二、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中标品牌厂家的服务承诺书
2、投标供应商的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定点采购合同 篇7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1本合同条。
2.适用范围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按照xx教育局关于全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精神,经公开招标(甲方)食堂大米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食用大米,大米品牌: ,单价不高于同类大米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起至20xx年7月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学生食用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保质保量供应。
4、乙方所供学生食用大米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检验报告单。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次月凭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8、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字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为了进一步加强永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的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产品。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甲方校园。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货源,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如因乙方提供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如乙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上述几点协议的情况出现,本店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有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10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
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
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
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
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
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
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_______年联合发布的_______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
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
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
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
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
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
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
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
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点采购合同 篇11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本着自愿与诚信的要求,特制定本协议:
1、乙方应持有《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向甲方提供证照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食用油的应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报告》,销售禽畜肉类的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证号码。
2、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乙方必须如实提供证照和购物凭证、检疫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等相关票据。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食品和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给予调换。
4、乙方要保证充足的货源,同等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提供给甲方。
5、由于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6、如乙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上述几点协议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7、在乙方货源充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选择采购乙方的产品,并按时结算将货款付给乙方,不得恶意拖欠货款,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8、本协议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12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售方):
为确保采购的猪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供学生食堂食用之猪肉,并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定点屠宰单位证明。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猪肉必须是经防疫部门检验的合格、准予上市销售、符合国家标准GB 9959.1-20xx 鲜、冻片猪肉的猪肉,并提供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甲方供货,并加盖印花章,且印花与票证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乙方交付的猪肉不符合以上第2条要求的,甲方有权退换或拒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已供给甲方的食品因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责任的,相应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给甲方的食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实开据的发票或单据金额及时支付价款给乙方。结算单价根据不同部位以不高于上日市场价结算。
5、本协议的主旨在于确保乙方供给甲方的猪肉质量,不存在强买强卖之限定。
6、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7、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在场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场人: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作为甲方……采购定点供货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甲方控股以上子公司向乙方采购同类物资参照本协议执行。
二、采购范围:
办公用品见附件1、耗材见附件2。拟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对于甲方可能采购但未在附件中确认的物资,甲方可随时对采购范围进行补充,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此协议对补充采购物资仍然有效。
三、供货价格及数量: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物资的供货单价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四、价格调整:
本协议确认的物资价格原则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市场价格产生波动超过协议规定价格的10%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确认物资供货价格,以双方认可的补充文件予以确认。如乙方在物资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价格10%时,未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供货时间、地点及要求:
甲方按附件提供的物资名称,直接与乙方联系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按订单备货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将订单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库房,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对于已交付甲方的物资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依据新的税率执行,未税价格保持不变)
2.甲方在收到货物及发票后每季度进行付款。
七、物资质量标准和供货要求:
1.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在甲方收到乙方所供物资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对物资进行无条件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及其它:
1.乙方应严格按协议要求供货。乙方所供物资与协议要求不符并拒绝更换时,甲方不支付对应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2.如乙方未按甲方采购部门订单擅自给甲方其他单位供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相关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3.附件价格清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