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2-06-20 16:02:18 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605

  二、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万州火车站前)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四、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七、办学条件

  学校现占地553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888万元,图书馆藏书4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450余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84人,硕士以上研究生100余人;外聘教师60余人,从工厂、企业聘请了大量高级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65人。学院建有校内实习实训中心 68个,校外实习基地62个;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的“全国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是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和万州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八、招生专业

  园林技术、植物保护、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加工技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技术、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化工设备与机械、数控技术、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嵌入式系统工程、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旅游英语、文秘等33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九、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数:

  重庆、四川、甘肃、山西、新疆、河南、宁夏、海南、云南、内蒙古等10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2400名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详见各省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之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为: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十一、助学措施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涉农专业4%,其他专业3%)5000元/年;③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40%,其他专业25%(国家一等助学金占20%;国家二等奖学金占50%;国家三等助学金占3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专项奖学金:

  “九三奖学金” 1000元/年(20名)

  “大北农”奖学金 500元/年 (只限兽牧和动检专业学生共20名,每年动物科技系向企业申报,由大北农集团批准为实)

  “海南正业”奖学金 : (农林科技系每年向海南正业集团申报,由海南正业集团批准为实)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4名)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6名

  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10名)

  “扬翔奖学金”500元/年(只限动物科技系“扬翔班”学生共20名)

  3、万州区政府关于《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实施方案》通知出炉,具有正式学籍、生源地属万州籍、在万州区内高校就读的高职学生。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区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月资助200元,每年以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给予生活费资助。

  4、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酒店管理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面部和手无明显疤痕;(2)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语言表达能力较强;(3)性格活泼开朗;(4)无高度近视。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表达能力强,性格外向,热爱汽车行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5、录取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其它

  1、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2、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在校专科学生第三年可参加“专转本”选拔升入市内有关普通本科学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十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邮政编码:404155

  2、联系电话:(023)58800223 58800634 58805566

  3、传真:(023) 58800634

  4、联 系 人:柯老师 陈老师 万老师

  5、学院网址:http://www.cqsxedu.com

  6、电子邮件:sxzy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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