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合同(集锦11篇)

2023-07-19 10:43:09 共同合同

  您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才是规范的吗?建质量效益之路,创质量效益之业,签订合同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出于您的需求我搜集了以下信息:“共同合同”供您参考,不妨看看这篇文章相信能给您带来启示!

共同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共同合同 篇2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保密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保密的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同 篇3

  合伙出资购买商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商铺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该商铺总建筑面积为 ㎡,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

  房屋总金额(小写): 元。房屋总金额(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该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号: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房籍号:

  二、出资比例、出资金额

  甲方出资50%、乙方出资50%。

  甲方出资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甲方出资金额大写:。乙方出资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乙方出资金额大写:。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商铺 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商铺 50%的产权。

  四、购置商铺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乙方全权委托 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销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五、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商铺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 依法办理并由 妥善保管。

  六、商铺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商铺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由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房屋产权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约定方式进行分配。

  其他约定方式:

  七、购置商铺税费承担

  购房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维修基金、商铺管理费、水电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商铺)、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房屋产权比例进行分割,并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八、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一方单独行使的行为无效。

  九、商铺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房屋产权比例进行分摊。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不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一、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所购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所有关于购买本协议所指商铺的一切磋商、备忘、承诺等均由本协议代替。此外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共同合同 篇4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共同合同 篇5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是一份用于规范供货合作的文件,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供货商与采购商之间的权益平等、合法,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本文将对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一条规定了合同中的双方基本情况。其中,供货商和采购商分别在该条款中说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以及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这一条款的设定是为了让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了解彼此的基本情况,从而保证了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合同。

  二、合同产品信息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二条规定了合同中的产品信息。该条款中具体说明了双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质量、货期、包装以及交付方式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供货商和采购商来说都非常重要。供货商需要确保自身生产的产品可以符合采购商的要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到采购商手中。而采购商则需要在了解供货商生产的产品信息之后,进一步核实产品的价格、质量等关键信息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三、合同价格条款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三条规定了合同的价格条款。其中,供货商和采购商在该条款中确定了产品的出厂价或者FOB价格。同时,该条款中还规定了价格条款的实施情况,即是否根据市场行情变动调整价格以及对于价格调整的通知方式和时间等问题。价格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经济效益,并且在供货商和采购商之间产生的贸易关系中也是核心问题之一。

  四、合同的交付与验收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四条规定了合同中的交付与验收问题。具体而言,该条款中规定了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如何进行验收等关键问题。在交付与验收的过程中,供货商需要确保产品能够按照采购商的需求进行准确交付,并且需要配合采购商的验收工作。而采购商则需要在验收过程中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各项指标,确保其符合自己的需求。

  五、合同的付款条款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五条规定了合同的付款条款。该条款中规定了产品价格的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以及如何处理延期付款等关键问题。对于供货商和采购商来说,以及他们之间的贸易经营都需要进行资金的周转,因此付款方式与时间的设定应该合理、公正,以保证双方的权益。

  六、合同的违约责任

  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的第六条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供货商或采购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该条款中规定了应该由哪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供货商未能按照合同要求而交付产品,那么供货商应当向采购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采购商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总之,“共同供货协议合同范本”对供货商与采购商之间的合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双方在签署该合同之前都应对其中的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和理解,确定出最合理的方案,以便在未来能够顺利地开展供货合作。

共同合同 篇6

  男方: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儿子的抚养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同 篇7

  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于_年_月_

  日在办理结婚,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子女抚养:_________________婚生女子,_

  岁,归男女方抚养。女男方依法享受探视权。若婚后无子女,协议书写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确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未怀孕

  2、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

  1住房情况:_________________位于房屋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归男女方所有。

  2家具、家电:无。

  3交通工具:车牌号

  4存款:无。

  5其它:无。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面的这些是网小编专门整理的离婚协议 无子女无共同财产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共同合同 篇8

  共同投资购买商铺协议

  编号: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出资购买商铺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投资标的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商铺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

  二、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占商铺总出资的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占商铺总出资的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__,占商铺总出资的______%。

  三、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1、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金、转让价款等)由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共享和分配。

  2、商铺投资需投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各种税费等)由三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和承担。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遭受的损失)由三方按照出比例承担。

  四、投资事务执行

  1、商铺购买协议的购买方和商铺产权证的所有权人登记为______方,产权证下发后由______方保管产权证以利于办理商铺日常事务。三方有权随时查看、核实产权证,______方应予配合。

  2、三方委托____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商铺购买的相关手续及事务;

  (2)、商铺产权证办理的相关手续及事务;

  (3)、商铺出租与出售的相关手续及事务;

  (4)、其他应当由登记产权人承办的事务。

  3、____方在处理商铺事务时应及时与三方沟通事务的进程与结果。

  4、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须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关键事项;

  (2)商铺出售的价格、时限等关键事项。

  五、投资的转让、出租及经营

  1、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两方书面同意。

  2、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外两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若商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六、违约责任

  三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为三方亲笔签名)

  甲方:乙方:丙方:

  签订时间:

共同合同 篇9

  共同出资购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2.甲、乙双方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方父母的资助

  3.本协议属于购房协议的附件,由购买方保管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成为合法夫妻。

  第二条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目标房屋)基本情况

  目标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的购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及产权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享有目标房屋产权的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享有目标房屋产权的____%。

  第四条目标房屋产权证署名、办理及保管

  甲、乙双方共同署名、办理及保管。

  第五条物业装饰装修费用(包含家电费用)出资情况

  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乙双方需要分割财产时,对目标房屋产权做出如下分割:

  1.房屋产权属于甲方,甲方现金补偿乙方产权分割时房屋实际价格的____%。

  产权分割时房屋实际价格与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的比值要和本次购买时房屋实际价格与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的比值保持一致。

  2.乙方的物业装饰装修费用每年摊销10%,残值返还给乙方(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因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赔偿另行协商,但本协议要和过错赔偿共同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如下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__年____月____日20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同 篇10

  案情:

  李朝英是江西省吉水县枫江镇居民,其前夫死亡后,于1976年2月与丧偶的胡金道结婚,两人在枫江圩镇定居。李朝英的儿子孔建国在乡下老家居住。1984年,为减轻孔建国的经济负担,李朝英征得胡金道同意后,将年仅两岁的长孙孔星(孔建国之长子)接至身边,共同生活,并抚养孔星成年。胡金道于去世,李朝英于去世。胡金道与李朝英的丧事皆由胡金道与前妻所生之子胡小平等人办理。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胡、李两人的遗产,孙儿孔星是否有继承权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孔星虽系李朝英孙子,但自幼与胡、李两人共同生活至成年,其与胡、李之间已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虽以祖孙相称,但在实际生活中已形成父母子女的关系,故应当视为养父母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我国《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孔星对其祖父母胡、李两人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孔星与胡金道、李朝英之间不能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他对胡、李的遗产无继承权。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孔星系李朝英的孙子,他们之间具有直系血亲关系。李朝英为减轻其子孔建国的经济负担,抚养孔星至成年,但是孔星对胡金道、李朝英两人生前未尽赡养义务。胡、李两人去世后,孔星也未对两人的丧事尽一份力量。胡、李两人对孔星的`抚养是自愿的、单方面的付出,并未期望在年老时能得到孔星的赡养与扶助,故胡、李两人与孔星之间的关系不能等同于那种无血缘关系但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因此,孔星对胡、李两人的遗产无继承权。

共同合同 篇11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xx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管道输送d.fob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fob铁路装车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2.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

  ││质量││

  │项目│指标│试验方法│

  │├──┤│

  ││70号││

  ├──────────────────┼──┼────────────┤

  │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70│gb503│

  ├──────────────────┼──┼────────────┤

  │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1.0│gb377│

  ├──────────────────┼──┼────────────┤

  │馏程:│││

  │10%馏出温度,℃不高于│79││

  │50%馏出温度,℃不高于│145││

  │90%馏出温度,℃不高于│195│gb255│

  │干点,℃不大于│205││

  │残留量,%不大于│1.5││

  │残留量及损失%不大于│4.5││

  ├──────────────────┼──┼────────────┤

  │饱和蒸汽压kpa(1)│││

  │从9月1日至2月29日不大于│80│gb257│

  │从3月1日至8月31日不大于?│67││

  ├──────────────────┼──┼────────────┤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 5│gb509│

  ├──────────────────┼──┼────────────┤

  │诱导期min不小于│480│bg256│

  ├──────────────────┼──┼────────────┤

  │硫含量%不大于│0.15│gb380│

  ├──────────────────┼──┼────────────┤

  │腐蚀(铜片50℃3hr)│合格│gb378│

  ├──────────────────┼──┼────────────┤

  │水溶性酸或碱│无│bg259│

  ├──────────────────┼──┼────────────┤

  │酸度mgkoh/100ml不大于│ 3│gb258及注│

  │││(2)│

  ├──────────────────┼──┼────────────┤

  │机械杂质及水分│无│注(3)│

  └──────────────--------┴--─┴────────────┘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

  ┌─────────────────┬────────────────┐

  │买入方(全称)│卖出方(全称)│

  ├────┬───┬────┬───┴──┬───┬────┬────┤

  │││ 数量│价格 │金额│││

  │品名规格│生产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吨)│(元/吨)│(元)│││

  ├────┼───┼────┼──────┼───┼────┼────┤

  ││││││││

  └────┴───┴────┴──────┴───┴────┴────┘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买入方单位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数量(吨)│价格(元/吨)│金额(元)

  ───┼───┼───┼───┼─────┼───────┼──────

  ││││0│0│0

  ││││││

  1.发证:发货单位;

  2.到站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年月→19年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

  买方│卖方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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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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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市场监证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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