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教育培训部的统计,目前越南大专院校教师人数高达7万7,500人,其中高达50%的教师尚未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在高等教育法案修订会议中,已受到重视,并提出处理解决的方式。
根据越南教育培训部的统计,上述大专教师之中,具有副教授及教授职称者,只占3.5%,具有博士学位者约占10%,具有硕士学位占40%。因此,尚有50%教师未具硕士以上学位。若按照高等教育法案的规定,大学教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一旦该法案生效,将导致50%的现任教师未能继续任教。
实际上,大部分大学都招聘只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并於招聘後,再培训获得较高的学历。目前在越南的大学中,有一些较特殊领域也尚未开始培训研究生,所以这些领域并没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为了保障教学品质,教育培训部规定大学要增设新科系时,基本条件是必须具有1名博士、3名硕士的师资。
关於大专院校的教师品质,教育培训部彭进龙博士表示,高等教育法案应规定对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的教师得延长工作时间,因目前教师具有高学历比率仍然偏低。
为了符合目前实际的教师状况并兼顾保障教师素质的提升,教育培训部裴文嘉次长特别强调,高等教育法案第53条因此规定:大专院校的校长优先招聘具有高学历的教师;第6款第10条并规定︰为了建设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必需建立具有吸引力及适当合宜的教师待遇制度,以加强建立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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