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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1)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陕西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陕西省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陕西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省乡村振兴局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陕西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鄂发〔20xx〕5号)精神,在红安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广泛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发动群众“共商、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坚持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共建“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按照在40%行政村进行推广共同缔造活动的要求,在160个村(名单见附件)全面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并对其中9个村进行重点建设,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新模式,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到20xx年左右,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达到“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建设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全县开展摸底调研,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镇村基层党建引领强、群众基础好、村风和谐为基本原则,确定160个村作为共同缔造村,其中七里坪镇柏林寺村、七里坪镇七家畈村、二程镇罗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城关镇曹家畈村、高桥镇六家边村、高桥镇程河村、杏花乡两道桥村、永佳河镇椿树店村等9个村作为全县共同缔造重点建设村。
(二)编制村庄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全域理念,着眼长远目标。借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划设计专家团队指导优势,发动群众参与,组织含括县规划人员、村支部成员、村民代表等在内的规划团队,开展实地勘察和讨论研究,按照聚焦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分类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相关村庄布局规划、特别是重点建设村的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结合各村实际,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决策共谋要求,共同研究决定各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整治人居环境。按照《红安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红办文〔20xx〕58号)精神和“发展共建”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规划设计,以饮水安全、“四好农村路”等建设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村庄美好环境。
(五)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纵深发展。鼓励农村居民,针对本村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按照“建设共管”的要求,共商共议拟定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按照“效果共评”的要求,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村、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全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8月-9月)。重点抓好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方案、规划设计的制定,宣传发动和推广启动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点扶贫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在9个重点建设村组建规划工作团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共同缔造资金主要在9个重点建设村统筹使用,各村根据工作实际推进进度,按需据实申请相关资金。相关工作方法在前期确定的其余151个共同缔造村进行推广,按要求指导相关乡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宣传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场、处)全面动员、全面铺开,传达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全县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方案,营造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职能分工,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村建设工作。各工作专班按照职能落实和督促各村按规划设计开展相关工作,实施以房前屋后、环境建设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工作。各村结合实际,统筹区域内的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提升,以及庭院绿化、美化;结合本村的特点,坚持“原汁原味、原始风貌、原村特色、原状利用”等原则,凸显各村独特文化特色,统筹规划设计,引导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达到共同缔造要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巩固、提升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分析不足,总结经验。按照推进文化融合,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红安红”文化融入到共同缔造全过程的要求,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以规范管控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共同缔造的方式方法全面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力促红安实现步步为景,打造赏心悦目的人居环境,建立完善乡村环境长效机制,打响“美好红安·共同缔造”品牌。
五、组织领导
共同缔造工作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专班人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朱明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乾坤、姚福祥、邹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建设验收等日常工作。
针对9个共同缔造重点建设村设立综合协调、规划指导、宣传报道、督导检查4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由县政府办牵头,朱明齐同志任组长,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林业、审计和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等部门参与,负责全县共同缔造村村庄整治、项目资金立项、筹措、使用和支付保障管理。综合协调全县共同缔造工作推进工作中的矛盾困难。
(二)规划指导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吴昀同志任组长,住建局、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参与,负责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设计技术人员,开展共同缔造村的实地调研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设计。
(三)宣传报道专班。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张治传同志任组长,组建相对固定的共同缔造宣传报道队伍,及时宣传我县共同缔造工作推进情况、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先进村、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宣扬正能量,营造热情积极、争先向上的共同缔造氛围。
(四)督导检查专班。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罗军同志任组长,全程跟踪督查全县共同缔造工作决策的落实与推进,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时间进度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定期发布工作推进情况简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处)要高度重视共同缔造工作,要把共同缔造当作中心工作来抓。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机制。注重基层党建引领、党员带头作用的发挥,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并构建长治管理模式。各乡镇(场、处)要迅速成立共同缔造领导机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强化联动配合机制,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安排,确保共同缔造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严格共同缔造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资金分配坚持“把好事办好”和“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对想干、愿干、干得好的村予以倾斜,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成效。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高质量发展,倡导乡镇之间、村组之间开展竞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领村风。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墙报、宣传车等媒介加大共同缔造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夕阳红”等活动,引领文明村风、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检查,督导落实。县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乡镇(场、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估评价,对工作开展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消极应付、工作开展不力、涉及违纪违规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意见》,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社区,屏襄门街道决定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以社区为基础
把城市居民小区作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单元,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建设完整的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社区文化,切实将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社区。
(三)坚持以群众为主体
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多种手段统筹、多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路径
(一)决策共谋,达成共识
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坚持问需于民,共同查找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共谋载体,搭建居民理事会、群众评议会、专业协会等群众沟通平台,畅通政府与群众交流通道。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开群众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全面激发群众参与决策共谋热情,共同发现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研究回题解决方案。
(二)发展共建,共担责任
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社区建设。要协调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下沉党员、志愿者队伍、专业社工机构等各方力量,为社区建设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鼓励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社区活动等方式,共同解决社区建设发展中的难题,并以此促使居民更加珍惜共建的劳动成果。
(三)长效共管,激发活力
发动居民个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内部竞争良性机制,促进长效管理。要引导居民通过居委会,共同确定民主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等;针对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安全隐患后续管理等内容,共同商议拟订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鼓励群众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共同维护良好环境和建设成果。
(四)效果共评,人人满意
要组织群众建立全过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共同缔造”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使各项工作始终在群众的监督评价下开展,按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行改进。树立“共同缔造”典型社区、先进组织、个人并示范推广。
(五)成果共享,人人受益
要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全体居民平等享有完整居住社区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社区氛围,自觉维护“共同缔造”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重点任务
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大力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依据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综合超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水、电、路、气等设施,完备停车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健全社区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进一步推进居民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二)大力推进智慧治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把社区内的党建和政法综治、民政、信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者开展日常性走访巡查,社区做好梳理汇总,街道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吹哨派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承接、限时办理并反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智慧小区建设、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等工作,形成组织高效、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共建共治的组织体系。
(三)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短板提升
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做好破损路面修缮、背小街巷硬化、主干路面改善等工作;合理利用闲置空地,做好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定等工作,有效增加停车泊位;完善小区内路灯、楼道灯、消防栓、无障碍通行等设施建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开展“飞线整治”工作,实施管线入地改造项目;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等方式,利用门口塘、文化广场、休闲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富有特色的“口袋公园”。全面探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个体经营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的共建共管。
(四)大力推进社区服务阵地建设
进一步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实体支撑,按照征求意见全面深入、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合理、服务人群覆盖广泛的原则,充分整合党建、治理、服务等多种功能,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区域;探索设立老年食堂、青年创客、老党员工作室等特色空间服务场所;积极培育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活动阵地,推动政府、社区、企业、物业等场所设施共用、力量资源共享。
(五)大力推进小区特色社会组织建设
合理制定小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导向,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小区实际培育和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引导小区社会组织在提供小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小区文化、促进小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居民感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激发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让居民既是服务对象又是社区治理主体,以组织化形式整体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促进社区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建立机制(20xx年9月10日前)
各社区要充分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三方联动”机制;完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参与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积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各科室结合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政策支持,迅速推进各领域、各项目共同缔造活动开展。
(二)明确清单、谋划论证(20xx年9月底前)
各社区要充分结合当前实际,认真谋划、大胆探索,全力推进,加大动员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小区夜话、进圈入群等途经,组织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同时依据群众建议意见,尽快列出项目清单,对下步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稳妥有序、分类推进(20xx年9月底至长期推进)
各社区要坚持“需求导向、按需匹配、个性供给”,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清单,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科室要积极牵头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长效管理、动态跟踪、持续推进,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进一步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社区治理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
成立屏襄门街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机制
各科室、各社区要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以奖代补”项目激励机制,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且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加强监督督导、确保务实管用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通报进展情况。街道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4)
以县委、县政府“双城六镇”建设为契机,在进一步巩固三年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供水、生活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做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庄布局规划基本完成;全镇实现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立足各村(社区)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重大节庆活动,打好村庄清洁节日战、攻坚战;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县级示范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维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制度化开展。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把实现脱贫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保持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不变,强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脱贫镇办、脱贫村、脱贫户人居环境。
3、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夯实镇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
4、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覆盖率。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95%以上。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通动力电长效机制,确保与产业发展、城乡电网、乡村振兴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乡村发展用电需求。
6、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增加乡村绿化总量,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健全乡村绿化系统,优化乡村绿化布局,强化管理维护水平。组织引导农村群众,选用本地适生的.乡土树种,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植树造林等绿化美化活动。村庄主干道和入户道路做到应绿尽绿,努力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新格局。
7、积极推广使用《xx省农房设计图集》等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各村(社区)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推广装配式农房建筑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并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
8、以第xx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健康行”进镇村活动,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积极开展。
(二)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9、因地制宜,根据《xx县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做好已改造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
10、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厕污共治,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
11、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研发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方便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强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宣传、基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农村改厕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12、发推动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关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办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xx年底,完成xx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14、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建立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镇村两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四)持续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6、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
17、加快镇域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建设镇环卫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转,建立垃圾保洁收集转运机制。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体系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购买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
(五)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8、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村(社区)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到20xx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
19、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版本)》,淘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村,打造秸秆产业化离田模式。集成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遴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21、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22、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在全镇各村推行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原则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的费用标准收取农户垃圾处理费,各驻镇单位也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所收取的费用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全部用于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3、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大力拓展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强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管理。
(七)突出抓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24、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区分集聚提升类、融入城镇类、特色保护类、资源约束类和“直通车”试点类,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行镇组织领导、村(社区)主体实施、部门具体指导、村民广泛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立足镇村资源禀赋和群众需要,统筹谋划、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大力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地制宜规划村庄,推动村级层面“多规合一”。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健全违法用地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25、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做好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八)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
26、继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27、发挥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
(九)积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8、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类问题排查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29、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平时督查内容和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强化持续推动。落实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在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
30、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投诉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及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
31、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媒体宣传助阵,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贯和知识科普,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2、积极发挥各类示范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33、建立网格化监管保洁体系,形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34、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指标和内容,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少年儿童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五美庭院”建设为抓手,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等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xx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亮同志具体负责环境整治方面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理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和压实相关镇、村和人员的责任,形成领导包片区、干部包抓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联动的新局面,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通过宣传栏、院坝会、说事会、乡贤、红黑榜、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好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等激励措施,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统筹抓好试点示范
示范样板村按照“村容整洁、生态优美、文化鲜明、设施完善、宜业宜居”的标准进行打造,建成美丽宜居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样板。全面抓好青龙寺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突显地域特色,打造示范精品。全面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建设品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建好xx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亮点。
(四)加强督查考核
以xx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为监督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镇20个村(社区)进行巡查。建立月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奖惩的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村,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思想,做到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整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5)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根据住建部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就xx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行政村为基础。把行政村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二是坚持群众为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房排危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摸底排查村内危旧房数量,完成排危改造和拆除工作。
(二)实施村庄净化、绿化工程。以“户分类—组收集一村回收一镇转运”的总体思路,落实村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荒山、田间、道路及公共空间采用本土植被绿化,注重高中低层植物搭配。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大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口路旁、滨水地带、公共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达到村内村外绿树成荫、前庭后院瓜果飘香;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引导村民合理区分生产生活空间。
(四)推动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以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清洁厨房为任务目标,以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规范就改造什么为实施方向,推动村内农房改厨改厕工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水工程,解决村内部分村民饮水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实施道路整治工程,主要干道油化,村庄联组路、入户路硬化,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碎石等传统路面,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四、机制建设
成立以“xx乡人民政府一xx村一设计团队”三方为主体的项目小组,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xx乡人民政府:宣传和执行党的共同缔造理念和政策,领导、统筹村委会、村民、规划团队、社会力量等主体共建人居环境。保障资金投入、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等问题,为村庄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将政府的服务下沉。
(二)xx乡xx村:成立各类村民组织,把每个村民都吸纳到各个组织内,让每个村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共同缔造,行使本组织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村民,向村民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并向党组织反映村民意见;由xx村村委会负责组织会议,发动村民、服务村民,协调事务,让每位村民都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三)设计团队:设计团队驻村设计,采取自下以上、协商共谋的工作方式,与村民共同谋划未来,协助村内建立村组织和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政策方法等。
五、实施保障
一是搭建公共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提升村民依法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质量,提高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广泛的村民自治活动,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庄美好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力量。鼓励村民针对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6)
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安排部署,结合熊口实际,现就推进马场村“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历史文化深挖、人居环境提升、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治,提炼“马场文化”、重塑“马场精神”,按照“品三国古文化、游马场网红村”的'发展思路,“共同缔造”马场村景美、人美、文化美,支部强、产业强、集体经济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缔造”马场经验。
二、工作内容和试点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9日前完成)
1.深入调研,共提诉求。通过调研走访、群众座谈、星空夜话、塆台会、小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马场村“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以及党员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建立马场村“共同缔造”问题清单,提炼最大“公约数”述求。
2.共谋决策,共制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和群众述求,再次召开群众议事会,反复磋商、统一思想,选取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进行试点建设,制定马场村“共同缔造”实施方案。
3.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坚持“支部主导、村民主体、责任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机制,组织召开“共同缔造”群众议事会,分别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马场村乡村治理委员会,下辖环境促进会、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平安互助会、项目监事会、廉洁监督会“六会”群众自治协会,形成“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4.发动群众,共建发展。按照“不先入为主、不好大喜功、不急于求成、不包办代办、不就事论事”“五不”的工作要求,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
一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零投入”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院落、晒谷场、自留地的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通过认领房前屋后任务清单和“积分兑换+人居环境整治”等创新举措,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道“五美”目标。
二是打造田园综合体。依托马场村三国古文化的挖掘和网红经济的发展,结合马场村的虾稻产业特色和毗连后湖高速、返湾湖的地理优势,积极打造“水下森林”农旅田园综合体,集健康、休闲、采摘、体验、网红、亲子等为一体的创意农业,让乡村成为守望乡愁的重要场所,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依托网红经济,让“马场”牌的农产品走出去,让村集体参与网红经济的组织实施、入股分红,实现村农民增收、村集体增富的共同富裕目标。
三是共筑精神文化。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深挖巴楚文化、三国文化”的工作思路,围绕“品三国古文化,游马场网红村”的发展思路,把马场村的历史文化挖掘好、“马”故事讲好、“马场精神”提炼好、接地气的宣传标语宣传好;积极发挥马场村“红色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性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提升村民综合素质。
四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整合“一村一辅警”、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通过开展“积分兑换+矛盾纠纷排查+治安中心户+禁毒志愿者”的“积分+”村民自治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管控等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管控、及时上报,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推动平安建设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
五是塑造清廉村居。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政治头脑清醒、发展思路清晰、工作重点清楚、村企关系亲清、人居环境清静、党员干部清廉”的“六清”标准,优化系列举措、营造崇德尚廉氛围、创新活动载体,推动马场清廉村居建设向善向好,为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活动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六是建设“共同缔造”项目。依托熊马线入口和马场村入口微景观打造、熊马线主干道刷黑、乡村路、排三支渠和二号三号南北河护坡清理、马场六组四组八组的环境美化、马场古街立面改造、桥头区域、文体广场、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旅融合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示范带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发动群众参与民调、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工作,让群众成为项目的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守护者,变“要我做”为“一起做”的强大合力。
5.共管建设,共评效果。优化积分制管理,推动基层组织用力管、市场主体专业管、热心群众主动管,凝聚基层组织合力、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管好“共同缔造”项目。通过“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组成评议团队,采取小组交叉评、协会现场评、群众联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越好的,积分越高,所获积分可到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积分超市直接兑换物资。积极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乡村振兴示范户”、“最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户”、“最美清廉示范党员户”、“最美勤劳致富示范户”、“最美红色志愿者”等活动,采取“荣誉奖+积分奖+项目奖”等方式进行奖励。
(三)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6.总结经验,共享成果。各工作小组每半月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负责做好“共同缔造”验收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介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每月提交一份含金量高的典型宣传材料,在主流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实现经验推广、农旅推介“双赢”局面。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成立协调专班。成立“熊口镇推动马场村‘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六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六个小组负责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适时在全镇推广经验。马场村组建工作对接专班,做好与“一办六组”、各自治协会的对接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常态化督办、销号式结账,加快“共同缔造”试点建设步伐。
(二)强化经费保障。整合上级财政、社会捐助等方面资金成立三项基金,保障“共同缔造”活动经费。一是成立网红经济发展基金。积极争取虾商云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支持村民抖音拍摄和转发、网红培养、直播带货和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二是成立环境整治基金。投入资金8万元,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奖励;推动马场村参照考评办法,每季度对排名第一名的小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三是成立积分兑换基金。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马场村和全镇其他村居积分超市建设与兑换物资。以“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分配各村。
(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认真做好马场村“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马场村群众参与成为自觉,探索形成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成效机制,形成“共同缔造”活动全域展开的经验模式。根据马场村“共同缔造”试点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镇推广。
全镇各村按照马场村“共同缔造”方案参照实施。
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篇7)
一、项目名称
20xx年xx村脱贫攻坚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共同缔造示范村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
甘河滩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页沟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地点
甘河滩镇页沟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
在村庄主道路两边安装路灯40盏,铺设道牙石1200米;新建页沟二社至赛伟农场道路120米;提升页沟村乡村旅游体验基地配套设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住建部帮扶资金。
(二)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村庄主道路安装路灯、铺设道牙石,投资21.6万元;新建页沟二社至赛伟农场道路,投资40万元;乡村旅游体验基地配套设施投资38.4万元。
八、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经营。
九、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建成后,可提升页沟村乡村旅游品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乡村旅游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十、项目建设期限
20xx年5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