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工作计划 篇1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x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__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xxxxx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xxxxx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xxxxx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今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0余次。制定我局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不断加强学法用法业务水平,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xxxxx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不断完善架构组织建设,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推进器”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按照“应建尽建”“全面挂牌”的目标已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46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服务站13个、村(社区)服务站332个。各级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69余人,均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基本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拥军制度建设。双拥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二是寻求突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指导各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打造自身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保障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科室+乡镇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传播者”
一是选树身边典型模范,树立法治建设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有效增强社会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8.1”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广场宣传、晚会宣传等形式,对政策开展普及,共举办(参与)晚会2场,广场活动1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对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开设“扬州市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工作号,以此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为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专场招聘会,就退役士兵复学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共印刷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从区级到村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三是组建“老兵讲师团”,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老兵讲故事活动”并进行《国防教育法》等普法宣传,选派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依托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科学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都上传到门户网站,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台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发文28份,局党组发文5份。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XX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今年,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110余条,每月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100%。
六、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法治建设的“调和剂”作用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为所有退役军人的诉求建立台账、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接待退役军人740批次841人次;接收部系统转交信访件16件,接收省系统转交信访件35件(其中市局转交8件),省督办件2件,阳光平台系统1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信访诉求的表达,推进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网上信访主要渠道作用,使其与实地来访具有同等效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本地区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属地化解,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妥善办理。对当前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员以合理合法途径进行诉求。针对重要时期,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保持通讯畅通。对扬言进京上访人员,由我局、公安局、信访局及属地联合行动,对其进行劝说,防止越级上访。对离开本地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人员,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前往信访人员暂住地,解释相关政策,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梳理排查重大信访问题8件由我局攻坚领导包案(涉及参战身份认定、军转干、困难帮扶等)、各镇、各部门攻坚领导包案(涉及社保补缴、评残、重新安排工作等)24件。
三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设立“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响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抓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监督,筑牢主要责任“防火墙”。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 篇2
一、思想引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做好“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工作,营造浓厚尊崇浓氛围。
二、基础建设。1.推进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推动红色站点创建工作。3.推进示范性站点建设。4.县、乡、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接待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含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信箱信息的“温馨提示”标牌。5.按时完成东山、南山光荣院改扩建。
三、信访维稳。继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百日攻坚”活动,1.坚持部门联动,完善转办机制,提升化解矛盾问题的针对性、精准性。2.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3.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约访、下访,及时掌握诉求和动态,引导退役军人自觉依法表达诉求。
四、移交安置。全面完成2022年度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指导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五、优抚帮扶。1.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补助资金,按程序开展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继续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规范开展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稳慎推进“两参”人员身份重新认定,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2.加快建档立卡。加快优待证发放对象信息采集,建立发放对象电子档案,健全业务资料和工作台账,完善优待证发放流程,逐步完成优待证发放工作。
六、拥军褒扬。1.年底前完成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前期准备工作。2.常态化开展为立功受奖官兵家庭送喜报工作,扎实开展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为边海防官兵送温暖”拥军优属活动。3.持续推进“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收尾工作。4.开设网上清明祭扫烈士专栏,继续开展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4月1日至5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0项25个问题,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各党组成员分头认领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谋划和指导,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围绕落实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将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次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机会。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和问责追责,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10项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定期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知识掌握不牢、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再补课”,重新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专题测试,并将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9至11月集中学习3次,集中研讨1次。
2.关于“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渠道拓展学习教育活动,除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交流外,组织干部职工到浙江枫桥和泰州舰上学习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邀请党校老师、泰州市局领导面对面传授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色做法和实践经验。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单位),结合实际,从政策落实、权益维护、拥军安置、优抚优属、烈士褒扬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
3.关于“学习教育的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书记,针对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短板,重新制订学习计划并组织考试,9月28日组织了检查,3个党支部均已完成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
4.关于“撰写个人学习材料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
对主题教育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找出雷同、抄袭的学习材料,分管负责人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重写。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习心得和发言材料公示互审制度,要求交流发言紧密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
5.关于“学习计划落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严格对照学习计划检查笔记,查漏补缺。对于长期“缺课”的党员,进行再“补课”,在集中学习之外专门组织重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创新学习载体,综合利用学习强国、纪法周周练、法宣在线等网络APP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每月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9月份局党组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和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必要内容。
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并细化《中共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对照计划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程序措施,所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协调组织。修订《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在日常督查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及时回头看,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按时开展、准确记录、及时报送。
8.关于“对退役军人事务全局工作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于9月10号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第三纪检派驻组组长于庆平到会指导。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客观实在,相互批评刺刀见红,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瞄准难点认真整改。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出台了一系列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再就业帮扶政策,通过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目前已成功帮扶119名志愿兵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求优抚褒扬科等业务科室,充分利用“泰尊崇”、“崇军兴泰”APP,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群体。三是每月底召开局务会,督促领导班子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谋划下个月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复习、预习”,全局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专业,成效更加明显。
9.关于“学习宣传不力,有的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全局党员对时政热点知识的掌握。专题学习泰兴市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并及时开展了测试,公开测试成绩。
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及时将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学习范畴。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每月专题学习1次,季度集中研讨1次,年度集体学习12次。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学习的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和落实情况。
10.关于“优抚对象动态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组织数据核查,要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人员进行核减。已核减7人,追缴多发费用44300元,督促各乡镇(街道)依托“崇军兴泰”和“泰尊崇”APP每月进行走访,走访9611人。
建立长效比对机制。每月将优抚对象数据与殡仪馆火化人员信息、乡镇上报核减数据等进行比对,发现异常及时核查,确保死亡人员核减及时准确。
建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采取信息手段定期采集、验证优抚对象信息,利用“崇军兴泰APP”的走访采集、拍照上传等功能,每月对优抚对象进行拍照定,杜绝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仍在领取优抚金的情况。
11.关于“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法和举措研究不多”问题的整改。
利用“拉网式”普查摸底。依托乡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普查,逐户逐人进行走访调查,对已采集的退役军人信息进行完善11822条,对未采集信息人员1114人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挂账销账方式分批分区域进行采集。
利用发放光荣牌之机补漏。充分利用上门悬挂“光荣之家”牌的时机,核查悬挂对象是否参加信息采集,同时宣传信息采集相关政策,发动退役军人协助排查战友、亲朋中未采集信息的退役军人,完善未采集人员台账。
利用优待服务引流。广泛采取入户走访宣传、送政策下乡、节日慰问、“崇军兴泰APP”个人端等方式、途径宣传优待政策和优惠服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侧面引导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主动申报采集。
12.关于“妥善化解涉军信访问题的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排查摸清我市重点退役人员详细信息并制定今后工作方向。建立具体清单,由局党组成员牵头认领,力争化解,对诉求不合理但依然坚持信访的32件积案,指定稳控乡镇(街道)和单位。
成立“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召开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周分析研判会及专项分析研判会,加强情报研判,多部门联动,做到发现问题在前,处理问题在前。
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天上报属地重点退役人员行踪信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由乡镇(街道)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村居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的信访件20个,进一步细化稳控措施。
13.关于“不善为、不敢为,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召开局党组会议,将16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片区,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每周走访一个乡镇(街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难题。二是制订《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工作实施办法》,每天明确一名局负责人,一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在一楼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对上访退役军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研究化解措施,推动案结事了。三是每周五牵头召开涉军维稳联席会议,自巡察反馈以来,会同公安局、信访局和济川街道办分管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11次,解决退役军人群体问题10余件,通报网络舆情预警20余起,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1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由分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秩序。制订出台《泰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日常考勤管理办法》,首先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其次明确考勤对象,最后落实奖惩措施。督促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窗口考勤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故缺岗脱岗的,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15.关于“临时救助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制订《泰兴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困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的个人申请和逐级审核办法,确保合理使用临时救助资金。细化、规范临时救助程序,明确救助对象必须要经过村(居)群众代表评议和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我局对各乡镇(街道)发放的救助资金进行“回头看”,看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准确、救助是否及时。
16.关于“租赁社会车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范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严格对照市政府文件12条同意用车情形,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履行用车程序,每次用车必须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符合用车事由,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复核,确保符合规定后方可派车。办公室对用车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用车规定,是否准确填写用车单,费用支付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7.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所有上会议题需提前提交议题申报单,严格审核,分类开会确保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明晰。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制度,决策过程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三是要求办公室将各项规则制度整理成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料汇编,统一印发执行。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四督工作,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写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科室(单位)重新签订。强化四督工作的平时检查,强化对“八小时外”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三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四是创新监督方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何建忠为我局特约监督员,监督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
19.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关系和责任分工定期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行为不主动查处、不主动上报的责任人,提请纪检组实行问责。二是结合四督工作,制定《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督微工作制度》,并印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四督”联合督查小组的通知》,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定期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相互谈话、党组书记对下属单位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话等活动。
20.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召开,会上,各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汇报当月党建工作情况,讨论研究下月党建重点,9至12月共召开4次例会。同时,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成员结合“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主题谈认识体会;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每名党员围绕“党建结合业务”主题谈认识、谈看法、谈措施。根据各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压实基层支部责任,让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1.关于“党建阵地建设滞后,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局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对全局各党建阵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更换滞后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制订《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9月以来,各党组成员轮流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指导督查。同时,将党建阵地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时的重要依据,倒逼各支部加强阵地建设。
22.关于“民主生活会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扩大了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渠道,譬如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除征求部门及基层科室、单位的意见外,还通过在办事大厅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了各类人群意见。同时,抓好发言材料的撰写审核,要求班子成员会前对各自撰写的发言材料进行自我复审和交叉互查。民主生活会后,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整改的措施完成了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2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制订《退役军人事务局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时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党支部议事的内容范围,9月以来,各支部均在会前向支部书记提供了议题清单,所有审核通过的议题在会议中均经过了充分讨论、层层动议。对9至11月召开党的建工作例会,均安排了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并对会议内容严格对照落实。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民主测评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对2019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及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对民主测评工作的监督、复核。
严格对照《泰兴市市乡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泰委组〔2017〕44号)、《泰兴市市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泰委组〔2017〕45号)文件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责任制,选拔任用全过程公正公开。邀请组织人社部门、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接下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各项工作加强考核,将每项考核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 篇4
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一个全新的机构、全新的面貌,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狮豹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保障退役军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现将我乡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站2020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狮豹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5月初挂牌成立,核定行人员5名,已配备人员3名。有办公室1间,办公面积约50平米,配备有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办公桌两台,办公椅四张,档案柜一组。
狮豹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在5月底已组建运行,共成立42个村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牌,由和卫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已全部悬挂到位。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一)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全乡已采集退役军人信息403条,着力解决好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突出的问题。
(二)光荣牌发放。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确保工作高效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挂尽挂。截至目前共悬挂块光荣牌。
(三)优抚工作。我乡目前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85人,伤残退役军人共7人、烈士家属及子女共17人、在乡复员军人共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12人,参战涉核退役军人共28人,60周岁退伍军人共120人。
(四)双拥安置工作。利用“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不断提高军人军属荣誉感,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2021年度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退役军人摸底摸排工作。全面收集掌握我乡退役军人的相关信息情况,建立台帐,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稳步推进光荣牌的发放。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实施的原则,确保悬挂工作尽快完成,切实做到应挂尽挂,不漏一户。
(三)加强褒扬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援助机制,对生活有困难,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要在“八一”、烈士纪念日、春节广泛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使广大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 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一是春节期间,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赠送春联,对辖区x个驻镇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物资和慰问金共计xxxxx元;对我镇xxx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慰问,以打卡的形式发放慰问金额xxxxx元。对xx名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属进行春节慰问,共计慰问总结xxxx元。发放慰问信xxxx余份,发放慰问春联xxx余份;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丰富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内涵。二是八一期间,山泉镇对辖区x个驻镇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送去水蜜桃xxx件进行慰问,共计:xxxxx元,为丰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各村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双拥座谈会,我镇共x个村(社区),根据服务退役军人人数分别拨付大佛社区、花果村工作活动经费xxxx元,古驿社区、万兴社区、龙泉湖村、长丰村、桃源村、美满村、红花村工作活动经费xxxx元,共计xxxxx元。各村(社区)对退役军人、军属、三属家中进行走访和慰问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对军属、退役军人、三属、困难退役军人进行物资和慰问金的发放,xxx元物资发放xxx人,共计:xxxxx元;xxx元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发放xx人,共计:xxxxx元;xxx元困难退役军人慰问金发放xx人,共计:xxxxx元;发放慰问信xxx余份。三是退役军人信息共采集对象xxxx人,本次信息采集过程中,申请悬挂光荣牌共xxxx户。四是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以及文件精神对正在服役的xx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共xxxxxx.x元;xx名立功授奖同志共xxxxx元全部发放到位;xxxx年应征入伍大学生x人,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xxxxx元;xxxx年征兵体检xx人,发放征兵体检补助xxxxx元;在做好拥军工作时,积极做好优抚工作。注意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认真掌握和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医疗情况,在救济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把优抚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武装工作
一是重点做好了民兵整组工作。及时将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身体素质好的适龄青年编入民兵组织,目前有xx名基干民兵,xxxx名普通民兵。二是加强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继续投入资金x万元在xxxx年的基层上进一步打造阵地建设。三是定期开展军事训练。x至x月开展民兵军事训练、演练x次,共计xx人,我镇基干民兵代表积极参与全区水上救援比武竞赛,表现优异,获得轻武器射击第一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1做好热情接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对退役军人反映的有关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并核实有关情况,按照有关退役军人的法律规定认真答复退役军人的咨询,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2随时了解退役军人的家庭情况,熟悉辖区内的退役军人群体的情况,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秀退役军人典型的宣传,做到依法依政策落实退役军人的有关待遇。
3迎接好xxxx年下半年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服务,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归属感。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军人登记工作,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二)武装工作
一是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青壮年返乡时间进行集中训练和学习;
二是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
三是通过政策宣讲,鼓励高学历、高素质适龄青年积极投身国防事业,尽可能确保兵源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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