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推荐(精选9篇)

2023-07-26 16:28:24 安全协议书推荐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1)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乙方:沈阳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因甲方临时彩钢房需要拆除,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断水断电工作。

  3:设置警戒区域不准外来人员进入,预防事故发生。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设置警戒区域,派专人看护、指挥。

  5:要制定拆除方案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按次序拆除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各自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

  施工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有效。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建档工作。

  4、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6、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逾期未整改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予罚款。

  7、工程开工前会同乙方负责工程所涉及的地下埋置物情况(各种管线等)调查清楚,并将图纸和有关说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8、工程开工前负责向乙方作业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

  9、编制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生产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审定乙方的施工方案,对其中安全生产措施提出纠正意见。

  10、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11、熟悉和掌握工程特点,特殊作业和关键部位施工时必须实行安全和质量旁站制度。

  12、健全和完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服从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积极主动整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重大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13、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又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分包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监督各方执行情况。

  14、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落实责任。

  15、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协助分包方积极处理、抢救伤员,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质与分包工程施工范围相符。保证不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四个标准》(施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北京城建集团和中南控股集团公司、地铁地基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3、乙方投标中标后与甲方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管理中的罚款(不得用于事故处理、赔偿、罚款等费用)。

  风险抵押金直接交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转交财务部门办理缴纳手续,分包方收到缴纳凭据后方可与经营部门签订经济合同。

  在承包期内未发生重伤、亡人事故,经安全生产部门检查核实后,除日常管理中的处罚以外剩余抵押金返还交纳单位;在承包期内发生重伤、亡人事故的,抵押金全部扣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政府部门处理。

  4、乙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到本工程完工为止,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控制为“零”指标;在施工中确保不发生重伤、亡人、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必须是100%。安全生产不达标工地,将实行拉闸整顿,并实行罚款处理,整顿合格后合闸。

  5、乙方人数在50人以上的,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专)兼职安全员,纳入项目部安全系统化管理。每个作业班组按照市建委要求每10人配备一名群众监督员。

  6、乙方必须教育职工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7、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保证在24学时的安全入场教育培训。

  10、乙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3、乙方参施人员必须到市建委注册登记,给施工单位提供花名册。

  14、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季节变换、工程变换、人员增减和调动,甲方无法及时掌握准确人数时,乙方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15、乙方必须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负责。

  16、乙方应教育监督自己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酗酒闹事、聚众打架斗殴。

  17、乙方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小型机械操作手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1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地上、地下各种管线、文物、古墓应立即报告甲方,并保护好现场。

  19、乙方承揽深基坑、竖井、暗挖、隧道等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必须按规范标准搭设牢固。基坑、竖井周边一米以内禁止堆放各种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

  20、乙方施工现场进出各种车辆必须派专人指挥,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21、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不得提供伪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补充条款

  五、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施工所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备案。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3)

  各位班主任:

  王家岗乡将于20xx年4月17日举办中小学春季运动会,届时我校将以班为单位参加这次运动会,班主任是所在班级的第一责任人,为使运动会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学生人身安全,做到安全第一、比赛第二、充分准备、责任到人,特与班主任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必须向本班运动员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须教育学生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

  2、班主任必须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

  3、班主任必须带领本班运动员整队往返学校到比赛场,班主任负责沿途本班运动员的交通安全。

  4,班主任必须教育本班运动员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

  5、班主任在运动会期间必须始终全程跟班,坚守岗位。运动员有事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无班主任同意运动员不得擅自离开运动场。要随时清点本班运动员人数,对随便离开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6、比赛过程中,班主任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对长跑项目运动,班主任要安排部分非运动员做好比赛完后的保护工作。

  7、比赛中,学生应按要求穿好服装和鞋子,不穿带有尖利或硬质物体,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尽可能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8、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班主任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

  9、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响,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4)

  防水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 (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基础垫层等所有

  该工程相关的防水部位。包工包料。

  二、分包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金额:大写:人民币___元 小写:人民币___元

  三、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业

  主要求随时准备临时抢工,确定各节点计划完成。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根据与业主协商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顺延,双方另行商定进度计划。在排出可行的抢工计划后,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组织抢工。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工程质量标准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规定,及甲方、业主方有关质量规定。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 一次验收合格 标准。不

  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将赔偿该项目中因返工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双方一般职责

  7、 甲方职责

  7.1施工前 2 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施工进度计划 1

  份。

  7.2每周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生产例会,对一周的生产、质量、安

  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7.3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委派 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现

  场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技术员: 。

  7.4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

  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的问题。

  7.5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

  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6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7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疾病,甲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进行抢救,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代付抢救款的,则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7.8对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盗等行为,以及

  严重影响甲方声誉者,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处以 1000 元/人次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因市场价格涨价,要求调整合同单价,不调整

  而出现罢工、闹等行为,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十四款的相关约定办理结算。

  7.10负责提供“材料、小型机具及其它包干费”以外的其他机械设备,周转工具,工具库房等。

  7.1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三级配电箱。

  7.12对乙方工程款使用及分配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7.13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8、 乙方职责

  8.1合同签订后,根据任务情况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能

  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开工前 2 天进场,向甲方报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参加施工前教育及交底并办理有关手续。

  8.2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协助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严禁

  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当地需要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乙方应予以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3乙方上岗工人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同时将相

  关证件报甲方备案,乙方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能胜任,按甲方要求必须更换。

  8.4工程用材料计划(乙方自购材料除外) ,乙方至少在需使用前一周向

  甲方报送需用计划,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8.5自觉接受甲方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的岗

  位管理人员。乙方负责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确保24小时开机,如发现不在施工现场(如有事必须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离开) ,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8.6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所有成品保护。对因施

  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8.7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甲

  方的批评教育及罚款处理。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责令其三天内撤离现场。

  8.8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规定的相关保险。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

  场发生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指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9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凡遇农忙和节假日,

  乙方事先必须制定详尽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若因人员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8.10每月申报内部资金分配计划,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字的工资单。不

  得挪用、拖欠、拒发工人工资,并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人工资,否则乙方应承担因工资发放不到位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和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

  8.11乙方必须拥有完整的、实力强的属于自己的施工队伍,不能在工程

  中出现将部分分项工程转包、分包的现象。

  8.12施工现场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

  甲方试化验员的要求配合完成取样工作。

  8.13乙方负责施工用三级配电箱以下的电闸箱、电线、电缆、灯具、碘

  钨灯管等的提供并管理;乙方自有电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8.14乙方有责任保证自有机械、设备和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完好,满足

  生产需要。

  8.15乙方应主动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委托或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拆除

  工作, 不得因上述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而造成施工的中断, 或拒绝施工。

  8.16乙方人员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现场

  施工管理人员允许,私自施工或未经有关部门交底,造成工程返工现象,分包单位必须承担返工所带来的所有费用以及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自身的损失。

  8.17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

  不予计量。

  8.18乙方必须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使用本方施工人员。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9、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工程项目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技术措施费、检验检测费、税金等费用。发生点工须经项目部同意并在三日内签单有效。

  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国家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08计算规则

  计算工程量.

  11、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施工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变化,工程量按实进行调整,合同中有相同或类同项目价格,按相同或类同项目合同单价执行。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双方协商,并经甲方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报送书面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在约定时间内上报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并已施工,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乙方已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状况

  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因施工方案或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措施费增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性文件调整等), 合同价款应包含风险费用,如有发生,结算时不再增加费用。

  13、合同价款的支付

  13.1每月1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1000元。 主体

  工程完工,付至工程量的50%付款(含税)。

  13.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乙方总结算额的75%,验收合格后一年付

  至总结算金额的95%。

  13.3工程尾款 5 %作为保修金,于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执行《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保修条款) 。

  13.4本合同所约定的专业分包质量保修期为 伍年 ,凡出现质量问

  题,乙方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到现场保修;如因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保修而无需得到乙方的认可,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

  应结算单价的 60 %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结算程序

  15、结算依据:工程任务单、图纸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依据。

  16、结算程序:

  16.1乙方在全部施工项目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协议要求, 且工程验

  收合格资料齐备后,方可正常进入结算程序;

  16.2乙方结算经甲方项目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且盖章后上报甲方审计

  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16.3乙方应在验收后15天内按甲方要求上报结算书,并积极配合甲方

  进行结算核对,如未在约定时间内上报结算书或以任何理由延误结算核对,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八、争议

  17、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

  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九、合同解除

  19、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1.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

  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

  改不力时) 。

  19.2非甲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19.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19.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19.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19.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

  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19.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19.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19.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违约责任

  20、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乙方未按节点完成计划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壹仟元/天的进度

  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0.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仟元/天的违

  约金。

  20.3由乙方负责的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所用的材料

  由乙方承担,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罚款贰仟元,第二次检查验收不合格,罚款伍仟元。

  20.4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甲方被罚金额双倍的违约金。

  20.5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仟元的违约金。

  20.6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 壹仟 元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2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合同没有相应的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2、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

  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

  应责任。

  十二、合同终止

  23、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动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

  2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十四、补充条款

  25、

  十五、合同生效

  26、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人: 现场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5)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7)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_____(年/月),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用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五、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六、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七、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八、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壹张壹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即日生效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8)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责任

  1.1.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1.1.2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

  1.1.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5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责任

  1.2.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

  1.2.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1.2.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

  1.2.5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备案。

  1.2.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

  1.2.9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1.2.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1.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1.2.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3.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1.2.13.2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1.2.13.3保持现场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避免对现场人员造成危险;

  1.2.13.4在按照竣工验收的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警告信号、保卫、看守,并保持现场内外清洁;

  1.2.13.5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

  1.2.14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1.2.15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2.1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承担事故的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2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3.5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1.4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1.4.1乙方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1.4.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4.3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

  1.4.4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1.4.5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1.4.7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1.4.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元,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儿童进入现场,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但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门指令自费更改进出口的责任。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洗车设备,包括水枪及洗车槽等,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车辆必须于洗车槽清洗后方可离开现场以确保道路清洁。

  无论施工与否,直至完成整项工程的交付,乙方应在工程现场保留足够的保安员21小时保护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未经允许之人不能进入工地范围。乙方将负责保护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员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担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机械等遭受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2.2堆场及加工场地硬化创建与保持。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对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实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标准及范围由甲方确定。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求;由我方进行现场区域划分,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乙方负责地面硬化的日常维护,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

  2.3施工区段范围临时围墙创建与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经甲方批准后临时围墙设计方案创建施工区段临时围墙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甲方对围墙方案批准并不代表乙方对临时围墙安全责任的减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设置及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时将建筑物室内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统一外运。

  2.5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楼层上的指定地点,再统一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运。在任何时候垃圾清运的间隔时间不长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地方经常洒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

  2.7乙方的生活设施,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准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员除外),并且各施工楼内不准作为工人住宿、生活区域;

  2.8乙方须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若与其它单位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与其它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甲方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2.9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执行文明施工项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2.10.1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违者罚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依法承担。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

  2.10.6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

  2.10.7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定期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8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2.10.9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50,当事人单位罚1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1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50元。

  2.10.10施工区域预留的树木,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损坏,否则酌情处以500-1800元罚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员工或工人、供货单位及其他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乙方承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赶到现场,迟到1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2 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超过3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在其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财产的维护

  3.1乙方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并承担因其疏忽对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所需的所有保护及措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3.2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乙方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止,应征得甲方及有关市政单位的批准,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4在土方开挖、支护、人工降水、地基处理及结构、外装修等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现场周围及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线、道路、边坡等出现下沉、断裂、塌落、损坏等事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甲方保留向责任单位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5.其他

  5.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协议之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正常顺利开展。

  5.2双方须执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规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6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1804]15号)

  (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报监标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5]23号)

  (4)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用具系列产品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5]93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建管字[1806]14号)

  (6)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6]34号)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推荐(篇9)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1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3.4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5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3.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3.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3.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3.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0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按合同5%提取)长期维修单位交保证金3万元,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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