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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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1】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工作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李仕民、冯天万的带领下,深入区城管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东西城回风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走访等形式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尤其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识不强、树城市形象与扩大就业保民生压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重担当,克难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宣传引导,公众的文明意识逐渐提升。区政府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流动宣传车、办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近年来,共印发《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经营业主一封信》、《城管知识二十问》、《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共计5万余份。二是以开展”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活动和”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三是以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导文明次序,抵制和纠正陋习。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公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渐增强。近四年来,无一起因城管执法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实现了城管执法零信访。

  (二)注重部门配合,城市环境逐渐优化。在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城市经营秩序逐渐优化。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按照严管区、一般控制区、开放区三种管理模式,组织城管职能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解决了市民反映较强烈的川剧团片区、街心花园四周的骑门摊,草坝街、通佛路、红军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开展了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原防疫站门口、职业中学对面、印盒路等7个临时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进行了整体搬迁,在南坝水井湾、二环路等设置临时菜市,对原肖家巷市场、北门市场重新进行划线定点。为规范停车次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区政府成立了区车辆管理中队,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增设了人车隔离带和交通标志,增设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239处和3个货运停车场,并在社区、居委会中聘请了60名交通劝导员专门治理行人乱穿乱行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对违章违规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滨河路等处违章搭建遮阳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园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二是推进城市风貌塑造。按照整体美观、结构安全、画面清晰、边框精致的要求,重点从户外广告、门市店招改造入手,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城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东城街及钟鼓楼步行街的店招广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风大道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升级改造。三是完善经营功能分区。对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开放区域实行划区、限时、分类管理,先后规划设置了24处水果、花卉、小吃、百货、夜市、卤菜等临时经营区,设置临时经营摊位余个,解决了25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 注重建设投入,市政基础设施逐渐改善。一是加强对草坝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钟鼓楼街等江南片区69条75千米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维护和新增铺设雨污管网36千米。完成了江南滨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设,完成了滨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二是加强了公园绿地、河堤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和管护,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9%.。三是加强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设。在老城区建永久性路灯4822盏,简易路灯385盏、建led数码管3800米,led灯带1600米,在江南滨河路、街心花园等处建立了光彩设施,光亮设施已覆盖了江南城区主干道和滨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设了夜间照明路灯。

  (四)注重发挥街道作用,社区自治管理逐渐加强。城区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辖区负责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开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引导或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城市方式。如西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定地点、定人员、定守护的“三定”守护机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机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驻共建、居民监督机制、联责联效机制。东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领导分社区挂包督导对队伍、市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执法队伍、社区干部或市政协管员为主体的维护队伍、以公益性岗位或部分志愿者组成的清扫保洁队伍等四支队伍。小区管理落实了业主负责人、楼院长责任。二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西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民重点对小街小巷摊点随街乱摆、乱停乱挂乱搭、小广告、污水、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进行了有效地整治;东城街道办事处先后对辖区内的四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筹资10多万元购置垃圾车、制作广告栏、提供公益性岗位;回风街道办事处坚持政府统一规划、业主抽选摊位、严格功能分区的办法,成功搬迁了3个农贸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虽然我区采用了“8+1”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剧增,江南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区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回风片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区城管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220人,但我区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8+1”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建议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区城市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中旬起,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我们分别召集市政府办及城管、城建、房管等9个相关部门,真州镇社区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等不同层面代表,进行专题座谈,全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市“多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12345公共服务中心参加座谈。期间,发放近1700份调查问卷,同步在政府论坛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发布征集询问问题公告,共计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专题询问拟提问问题376条,并会同相关部门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成2条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2个示范社区。强化防违控违工作,每年依法拆除各类违建3万多平方米。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开展主次干道两侧破损违规广告专项整治。加快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增设违停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环卫设施装备水平得到提升。推广机械化洗扫联动作业,新增各类环卫机械化洗扫车辆50多部,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86%以上,处于扬州领先位次。实施“公厕革命”,设置第三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全市每年新改建各类公厕10座。提高垃圾收处转运能力,新建、改造城区垃圾中转站5座。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成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

  ——城市管理特色工作成效明显。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治,推进熟食摊点、洗车点、机动车修理点等入室经营,较好解决了亭棚占道影响交通通行和市容市貌问题。建成并升级改造渣建综合管理平台,有效改观了工地扬尘和渣土污染现象,工作经验被省住建厅作为典范推广至全国。积极推进智能公交站台建设,实现公交轨迹实时查询,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出行效率。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虽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城市发展需求以及群众普遍期望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工作机制不顺。长期以来,我市城市管理缺乏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虽然20xx年就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但自20xx年以来,从未组织召开过工作协调会,或研究过重大事项,委员会很多成员工作岗位变动,却未及时更新调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步伐相对落后,早在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就批准城管部门行政执法“7+1”职能,但实际工作中行政处罚权还未有效整合。

  二是部门职责不清。城市管理涉及到10多个职能部门,目前还存在部门间权责不清、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常常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比如,户外广告、集贸市场、停车秩序、烧烤油烟等管理事项,多个部门负有不同环节监管职责,但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部分“顽疾”长期难以解决。特别是本应履行管理职能的城管部门,却承担了街景整治、公交站台、环卫设施等相当部分城市建设工作,建管不分难免带来工作偏颇。

  三是常态长效不够。现阶段,城市管理方式总体上较为粗放,对于“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没有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和问责追责办法,一些卫生死角、管理盲区以及不文明行为,主要还是依赖于各类创建迎查前的突击式、运动式整治,虽能一时见效,但难以持久,过后又死灰复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2、城市规划控制及管理力度尚需加大。

  一是规划缺失较为严重。囿于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专项规划,涉及到地下管网、绿地系统、商业网点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等多个方面,而我市仅完成城镇燃气、环境卫生等少数几部,加上城市总规、控规仍处在修编阶段,现有专项规划成果也未能充分体现。比如,暴雨季节反映突出的城市下水道堵塞、雨水漫道现象,就跟缺少城市排水与防涝专项规划直接相关。再如,废品回收、建筑材料、烧烤摊点没有划行归市的专业市场规划,导致城市管理“顽疾”不除。

  二是街景整治的规划意识不强。在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实施方案时,多方论证、反复研究还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工作的被动。比如,在临街临水低矮危旧房屋改造过程中,政府统一对国庆南路大市口以南的街西店面进行了外立面仿古改造,可建成刚一年,就进行了棚改征拆。再比如,开展解放东路南侧棚户区征拆时,由政府补贴资金同步实施了北侧临街住户房屋改造,既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又没有起到改善城市形象目的,同时给后续征拆工作带来了难度,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三是防违控违的力度不够。我市20xx年起启动了社会化防违控违工作,并提出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目标要求,但实际成效不够明显,城管部门今年以来接到的市民投诉中,有一半左右集中在违建问题上。究其原因,客观上,危旧房屋维修和翻建缺少疏导机制,“原址、原貌、原面积、原高度”建设要求群众很难接受。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滋生违建,如华侨新村、桑园小区、黎明小区等。道路新改建后临街临路“破墙开店”蔚然成风,住宅楼底层或车库等居住用房被擅自改成经营性用房,如,五龙街、润霖商贸城周边区域。新小区顶楼的退层平台、底层的庭院空地等设计,留下违建空间。征拆中违法建设带来的利益,也滋生了跟风违建现象。主观上,市级层面对防违控违重视程度还不够,对违建的打击处置不快不严,强制拆违力度不大,部门联动机制仍未建立,单凭城管部门一己之力执法困难重重。

  3、城市部分顽疾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由于我市商业设施缺乏合理规划和布局,以“破墙开店”“上住下商”模式居多,餐饮、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修理等店面基本与住宅相邻,由此带来了油烟、噪声等系列生活污染问题。以餐饮油烟调查为例,中源商贸城、解放东路、五龙街、学军路等4条餐饮集聚街区,共有餐饮单位127家,仅学军路开发较晚的部分区域设置了公共烟道,目前也只有16家餐饮单位油烟接入公共烟道排放,其余基本是沿街横向或向上排放、或排入下水道,油烟扰民投诉不断。占道经营问题也较为突出,游商浮贩晚间沿街经营已成常态,部分商户集中地段门前出摊现象频发,如,五龙街一商户长期占用半幅马路和消防通道维修电动车。市容环境秩序方面,垃圾处理问题亟需引起重视,调研中了解到,我市环卫垃圾中转站只转运生活垃圾,部分镇村无法处置建筑垃圾,328国道、353省道及部分工业园区空旷地时有偷倒现象发生。小区物业管理力度亟待加强,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种植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加强犬类管理的群众呼声很大,市区养狗数量逐年增多,犬只随地便溺、狗吠扰民、恶狗伤人等问题频发。交通运行秩序方面,近年来,市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但仍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据统计,目前城区汽车保有量4.6万辆左右,公共区域停车位仅在5000个左右。部分临街商铺长期私占路边公共停车位,加上小区内存在一些“僵尸车”,又降低了停车周转率。比如,市政府南广场就有收费停车场,且泊位常有空余,但由于解放东路两侧公共停车位不收费,导致非机动车道长时间被占用停车,北城河路等路段也同样存在人行道违规停车现象。调研中也反映,大庆路、工农路等主干道中间无隔离,两边开口较多,严重影响行车速度和安全。解放东路等道路拓宽工程进展缓慢,部分道口红绿灯设置不够科学,都影响到了群众出行。

  4、城市管理模式不够与时俱进。

  一是智慧化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更多还是依靠人力投入,信息技术辅助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在违法建设、乱倾乱倒、噪声油烟、占道经营等防控方面,仍然以执法队员日间巡查为主,很难做到全时段、全方位监管。外出学习了解到,桐庐、常熟“非现场执法”模式就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城管执法人员通过监控视频电子抓拍、现场拍摄等手段固定违法现场的事实和证据,并通过“城管+公安”“城管+工商”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户一档的商户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即使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也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社会化参与度不高。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加强城市管理应依靠公众广泛参与的达49.64%。但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相关部门也没有能够为公众参与创设渠道,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都有待拓展。调研中,常熟广泛发动“百姓城管”志愿者参与垃圾清理、文明宣传等城市管理工作,在册志愿者已达5800人,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三是人财物保障力度尚需加大。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任务日渐增多和繁重,人员数量、专业能力、执法装备等“短板”问题逐步凸显。调研中了解到,由于现阶段各条线工作纷纷下沉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有限,加上缺乏财力支撑,容易出现管理“空档”与“死角”。城管部门也反映,有些事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管部门,但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支持没能及时跟进,特别是对照市容环境执法人员按城市人口万分之三至五配备的要求,我市执法人员配比不足。加上部分编外协管人员法律素养不高,影响到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以及执法成效。同时,靠“创收”弥补人头经费和执法经费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及外地经验,我委提出如下建议:

  1、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各自为阵向高效协同转变。城市管理涉及面广、任务重、矛盾多,建议市政府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综合执法改革进程,将散落在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着力构建“大城管”管理格局。要建立科学的协调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尽快更新成员、明确章程,加强重大、疑难事项统筹研究和协调调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联动推进、联合执法等相关机制,加强城市管理跨部门协作,共同处理存在职能交叉的城市管理问题。要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下决心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权属不清、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状况,从市级层面系统梳理管理事项,出台“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运行流程。按照“建管分离”的思路,调整城管部门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职责,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要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首问负责、定期通报、监督考评等机制,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城市管理责任者”的良好氛围。

  2、创新城市管理方法手段,推动简单粗放向科学精细转变。城市管理模式决定城市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主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以“服务外包”推进市场化运作。针对当前城市管理由政府统一包揽、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探索和借鉴外地推行市容秩序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将市容市貌、城市秩序等辅助管理工作进行外包,公开竞选专业市政服务公司或保安公司,制定服务质量验收标准和经费支付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以市场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成效。以“平台整合”推进智慧化管理。智慧化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建议参照浙江桐庐打造“智慧治理信息中心”做法,进一步整合数字化城管、公安城市监控、交通信息管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通过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丰富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手段,建立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以“诚信体系”推进多元化参与。城市管理离不开公众积极参与。常熟市以经信委牵头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等各种失信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采取“诚信积分”制度分类管理,根据诚信、失信等级,通过银行贷款、就医、入学一系列限制或优惠政策进行联动奖惩,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同时,搭建“百姓城管”志愿服务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攒诚信积分、修复失信行为。建议市政府从中汲取经验,探索以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营造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

  3、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疾”,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城市管理千头万绪,要分清工作轻重缓急,从经营扰民、违章建筑、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环境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按照一个问题制定一套解决办法的思路,切实提高治理实效。全方位整治经营扰民问题。针对废品收购、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修理、建筑材料交易点等散落无序经营现象,在中心城区周边统筹布局专业市场,通过“划行归市”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占道、噪声扰民、乱排乱倒、安全隐患等问题。特别是对有关职能交叉的事项,市政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管或牵头单位,从而提升执法效率。要着力解决群众投诉较多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以解放路、中源路、学军路、五龙街等餐饮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统筹规划公共烟道,督促餐饮企业按要求接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餐饮企业审批前置条件。下大力气解决违章建筑问题。调研中了解到,浙江省通过“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抓手,将防违控违上升到省级重点工作层面,形成了“运动式、突击化”的高压态势,以湖州吴兴区为例,出台了分类处置意见、责任清单、问责追究等多项规范性文件,20xx年以来累计拆除违建1151.8万平方米。建议市政府充分借鉴浙江经验,构建老违建分类分批整治、新增违建“露头就打”的管控态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不给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服务,不给有违建的房屋办理相关证照、产权登记等,并在征拆过程中对违建处置“一刀切”,决不让违法者多得利益。突出源头管控,严格新建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从小区样板房私搭乱改专项检查抓起,不给违建留有空间。坚持分类施策,对没有划入棚改范围但又亟需改造的合理诉求工程,经城管委研究后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翻建。联动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围绕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进一步增设停车位。扩展部分道路夜间停车位,推进限时停车。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生活小区内的“僵尸车”,参照扬州近期公安联合城管、房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的做法,加快解决这些车辆挤占停车资源、妨碍市容市貌的问题。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合理的收费管理办法,提高公共停车位周转率及收费停车位使用率。坚持“以严治乱”,加强交警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平台共享,加大违停处罚力度,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4、加强城市管理综合保障,推动管控管制向主动服务转变。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科学划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做好人财物、责权利的整合。要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多城同创”活动,改变搞突击、一阵风式的创建局面,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研究制定一套完备、具体、严密、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工作需要、群众需求,及时做好相关管理制度的“废、改、立”。比如,借鉴湖州吴兴区做法,制定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责任制清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违建认定及处置主体。参照浙江省高院为“三改一拆”工作专门出台司法保障意见这一做法,探索对违建强拆、违停处罚等执法行为,从制度层面给予法律保障的新路子。在市级层面搭建便于城市管理的诚信体系平台,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犬类管理,依据省和扬州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尽快制定契合我市实际的管理办法。要加强人员保障。加快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每年在编人员招录数量,及时补充辅助执法人员,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对城市管理各行业的工作量、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建立完善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罚没收入、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执法装备更新及队伍建设等相关经费,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3】

  国家民政部发文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以来,原先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的救助管理制度,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救助管理制度施行7年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从如何保障受助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尝试。但是,新时期救助管理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救助管理制度、法规却较为滞后,新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因此,要进一步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使其社会保障功能发挥最佳作用,需认真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讨,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法。

  一、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一)目前工作依据

  目前,救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依据是国务院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具体操作按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救助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服务管理难题日益突出。

  (二)受助对象来源

  1.进站方式。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自行来站。自己询问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二是护送来站。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由其他救助管理机构护送来站。三是主动外展。主要是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巡逻车主动将救助管理工作拓展至街面,发现并带至救助管理机构。

  2.流浪原因。造成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关系复杂、家庭结构异常,导致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并且,由于地区差异,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尽相同,也不够完善,一旦家庭出现问题,依靠自身无力解决时,即易造成流浪。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的原因,是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的必然途径。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从全国救助管理机构来看,对受助成年人的救助,主要是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为他们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以及通讯设备和返乡车票,并对无法核实身份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患病受助人员送医救治。此外,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初步开始探索,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务工不着受助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受助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除了提供基本的食宿与照料外,还要联系其亲属来站接回或护送至原籍地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在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个过程中,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担当对受助未成年人的临时照顾职责,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目前,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开始探索在机构内开展针对受助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以及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二、救助管理工作困境

  (一)存在的主要瓶颈

  1.法律法规滞后。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面临了很多新问题,求助人员的流浪乞讨原因多种多样,情况复杂多变,其中职业乞讨、跑站骗助、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占很大一部分,对他们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作常常会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局面,这属于政策层面的瓶颈。

  2.救助力量单薄。单纯在机构内,满足受助人员基本食、宿、行的传统救助模式,已经滞后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开展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回访,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救助管理,已经成为救助管理机构必须研究探讨的新课题,这属于机构层面的瓶颈。

  (二)存在的突出难点

  由以上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瓶颈,衍生出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以下一系列突出难点:

  职业乞讨人员劝助难。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目前,老百姓对是否应该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一种认为政府必须管,一旦街面出现乞讨人员就是不作为;另一种认为政府不用管,乞讨并不犯法,不让他们乞讨就是乱作为,这让救助管理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同时,全国范围内没有明确的管控区,管理职业乞讨行为没有立法支持,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助为主,不能强制管理,导致劝离后又返,甚至购票送上返乡车辆后,过几天又出现在原乞讨地,如此往复,成效不佳。

  2.精神病人甄别救治难。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一些求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言语、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无法分辨。这类人员入站后一旦发病,往往事发突然,极难控制,甚至危害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有的精神病人同时还患有多种躯体疾病,比如肝炎、结核、性病等传染病,或者感染、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类疾病,都不愿接收,救助站只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费尽周折从中协调。

  3.特殊受助人员逐年增加。近年来,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经济、环境等差异仍呈较大态势,大量的流动人员涌入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出现了一些家庭无能力或无人员照顾、看管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精神病人和残疾人,这些人员在缺乏有效监护的情况下自行外出,或迷路无法返家在社会上流浪、拾荒,或受人操纵加入职业乞讨及犯罪组织,从而直接导致救助管理机构内痴呆老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都需要联系家人领回或由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然而,救助站工作人员编制有限,人员紧张,逐年增多的特殊受助人员使救助、管理、护送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难以及时完成。

  4.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管理难。一些由公安部门护送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大都是从事小偷小摸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甚至有的从事过服务,但由于案值小、年龄小,尚未达到量刑条件,目前的做法是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来实施保护性救助。但此类受助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愿接受救助,在他们看来,救助管理站对他们的保护就是一种强制,通常采取一些自残、自虐、绝食、打架等过激行为以示对抗,想要脱离保护。救助管理站作为该类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存在着很大的看管难度,正常工作开展受干扰,特别是在护送其返乡的过程中难度更大,因此如何有效地实施保护性救助一直是救助管理站非常棘手的问题。

  5.跑站骗助人员劝返难。对跑站骗助人员的处置,是所有救助站管理中遇到最头痛的问题。他们有的单个而来,有的结伴而来,来救助管理机构不是因为真正遇到困难,其目的是要好吃好住还要钱,稍有不称心,就会辱骂刁难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借醉酒故意寻衅闹事。由于救助管理机构没有执法权,不能采取强硬的处置措施,只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公安部门处理,但警察也无相关依据采取强制性措施,只能以教育为主,待警察一走,他们的气焰就更嚣张了。长此以往,对这类人员的管理越来越难,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三、救助管理工作思考

  救助弱势群体,仅单靠救助管理机构去实现是远远不够的,要更有效地救助弱势群体,深层次解决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难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整合资源,才能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最终目标。特别是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对外出流浪人员的`监控和帮教,各部门在管理返乡流浪人员时,应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要积极帮教,妥善安置,帮助返乡流浪人员尽快步入正常的生活,融入社会。

  (一)政府牵头,社会关注,把救助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加强全面宣教引导。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做好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力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重点从未成年人教育抓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养公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促进农村文明发展。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渐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占全国人口比例大多数的农民也富裕起来,从源头上减少农民弃农务工、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借力主流媒体,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加强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提升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2.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意识。一是实行城市属地管理。在城市确定属地管理范围,由属地责任部门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履行发现、教育、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求助的责任和义务。各地方政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政府及属地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在此基础上,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和后续保障职责,合力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其行为能力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困难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由救助机构救助护送返乡的,应由当地救助管理机构介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依托各地方政府,从救助管理机构内到机构外建立系列、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培养专业的社工人才,为弱势群体整合资源,介入问题家庭,帮助其在解决临时困难返乡后,能够自力更生,尽快融入主流社会,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3.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力度。一是有法可依。建议立法部门,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空白,使救助管理在处置强讨恶要、跑站骗助、寻衅滋事人员时,有法可依,处理有规可循,避免救助管理工作陷入尴尬境地。二是违法必究。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严厉打击妇女儿童人贩、强迫妇女儿童犯罪的违法行为,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全力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执法必严。除了对人贩、强迫、组织犯罪严厉打击外,特别要对遗弃现象追责,以遗弃罪定罪,追究遗弃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惩处。否则,一旦遗弃现象无法控制,遗弃人对社会的依赖越来越强,而且无所顾忌,势必继续助长遗弃之风。

  4.进一步强化精神疾患管理。一是知识宣教。卫生部门加强心理疾病知识宣传,引导大众正视心理疾病,鼓励公民积极接受心理治疗,预防减少抑郁成疾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治疗。卫生部门做好精神疾病的干预工作,为精神疾病的治疗提供便捷良好的途径,各大医疗卫生机构专设心理门诊,并鼓励开设心理咨询室,使心理疾病能与生理疾病一样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三是源头收治。各地公安、卫生部门应做好当地精神病人的管理、统计、收治工作,指导精神病人诊断治疗,整合资源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家庭提供就医保障,防止精神病人被弃外流。

  (二)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完善提升救助管理站作为专门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地位。

  1.实现救助管理硬件设施现代化。一是救助场地布局合理。按照《全国规范化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救助管理机构场地,实现受助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区管理,男性、女性分区管理,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残疾人与正常受助人员分区管理。二是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基础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服务受助人员的各项功能用房到位且配套用品齐全,服务老弱病残受助人员的各种康复辅助设备齐全。三是安全设备保障到位。进站安检设施设备要高灵敏度、高辨识率,防止危险品被带进站。监控设备要全面覆盖,保障站内受助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精神病人进行临时观察的隔离室要严格按照精神病人住院病房设计、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实现救助管理运转机制规范化。一是严格安检,加强管理。严格进站安检制度,杜绝危险品被带进站内。同时,加强安全巡视,加派人手,发现问题尽早控制,及时处理;加强入站甄别,利用公安户籍网和救助信息网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不救助,彻底消除跑站骗助人员的侥幸心理。二是增加工种,明确分工。对于持续增多的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高龄老人、残疾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护理人员,确保其在站的日常生活;对无理取闹、打和夺、突发精神疾病人员,增加治安管理人手,巡逻管理,有效控制,必要时报送公安机关或转送医疗机构,保障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三是多方协作,统筹安排。由于救助管理机构属于临时性救助机构,人员流动性大,不适合受助人员长期滞留,应当与福利机构加强沟通和协作,尽快将特殊受助人员送至福利机构救治。对于身患多种疾病的精神病人,建议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建立综合救助病区,专门收治特殊受助人员。四是人性服务,专业救助。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社工服务,以“助人自助”理念,用接纳的态度和专业的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帮助受助未成年人走入正轨。加大对进站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采用多媒体课堂普法、播放法制宣传片、翻阅法制书刊、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流浪未成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3.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统一化。在救助管理机构成立的7年时间里,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内容在国务院、民政部文件指导精神下是相同的,但是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却由于不同地域环境和各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不同产生了差异。有的城市救助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性质,有的城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有的地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独立的机构,有的地方是与救助管理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转模式。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密切,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受助人员的护送、返乡、帮教工作,不同的机构性质容易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以及工作人员心态上的差异,不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应逐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的统一化。救助管理事业已从一个呱呱婴儿成长为一个小学生,在发展的道路上仍会遇到很多曲折和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救助工作者从工作实际出发,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不断积极探索,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市情的道路,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进步,以此来助力民政,服务民生。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4】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功能不断完善,为推动东营新一轮科学跨越提供了可靠保障和有力支撑。

  (一)狠抓城市运行维护,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实施了水厂扩容升级和改造工程,供水能力实现翻番,供水质量大为提高。积极争取胜利油田增加返输气指标,引进中石油气源,年内计划新增气源30万方/日,构建起稳定可靠的多气源保障体系。实施了中心城居民室内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部分城市片区供热工程、供热站搬迁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新增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中心城集中供热率达到82%。扎实做好园林绿化管养和提档升级工作,积极推广林荫路、绿道建设,东城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7.6%,建设绿道100余公里。全面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及除尘作业,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全市80%以上的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认真做好道路、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市政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了市政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中心城市政消防栓改造、城区桥梁加固等公共设施升级改造系列工程,城市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二)严格依法行政,城市环境更加舒适宜居。加快数字城管体系建设,中心城数字化城管运行机制日益完善,构建了信息采集、任务派遣、监督评价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受理案件30余万件,城市管理效能明显提升。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市和XX区、开发区三方联动,组织开展了创城环境综合整治、城区清脏治乱行动,实施了胶州路等11条严管示范街创建、鲁班公寓农贸市场等中心城早夜市建设项目,累计清理积存垃圾13万方,施划停车泊位3000余个,城市“六乱”、卫生死角等问题得到明显改观。严格落实省政府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散流物体运输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严查建筑渣土乱堆乱弃、运输车辆遗撒、施工扬尘等违章行为。不断加大治违控乱力度,累计拆除违章建筑330余处、面积8600平方米。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承载能力明显提升。20xx年累计投资12亿元,实施了金湖银河、西城改造、市政道路完善、垃圾污水处理等5大类59个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民坚实的硬件保障。对温州路等16条主干道进行绿化提升,城区面貌明显改观。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筹措资金9亿元,实施了东城北、东城南、西城北三个污水处理厂、中心城生活水质提升工程、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不断加快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实现污水处理的建制镇达到20个,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80%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市政公用事业保障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城区供水压力不足、管道老化,燃气安全供给水平不够高,地下燃气管线存在安全隐患,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供热难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中心城特别是西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完善提升任务繁重。同时,建设资金到位率偏低,影响了工程进展。

  (二)市政管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日常管理水平还需再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高,还存在盲区和“三不管”地带。目前,中心城分东城、西城和开发区三块,分别由市、XX区、开发区负责管理,加之油田负责的单位和小区,相互之间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市政设施管养标准不一,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成效还不够显著。城管执法依据不具体,手段弱化,社会认同度低,市民支持和参与度不高。公路市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时紧时松、时好时坏,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等现象屡禁不止。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市级城管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借助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街、居、小区建设等平台,强化市民的法治观念,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文明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建管水平。市、区、开发区和油田要加大城市管理和运行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运行的投资水平,着力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保障能力不足、设施老化等问题,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全面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要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数字城管体系,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和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养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构建大城管格局。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市区一体、“一盘棋”的思想,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切实改变目前中心城条块分割、管养标准不一的问题,在油田、开发区、XX区和市直管理区域建立大城管体系,明确各方市政管理和投资保障责任,提高中心城区市政管理一体化和资金保障水平,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拉近与广大市民的距离,营造更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乱搭乱建等城市“六乱”现象,努力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实现我市新一轮科学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5】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推动“五城创建”的顺利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城工委在听取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8月3日至9日城工委一行在委主任赵科元的带领下,分别又到市城管局、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就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了市城管局、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市主要干道、公厕、居民住宅区旱厕、市容卫生及公众服务站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现将这次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成绩

  (一)通过“五城创建”活动的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近几年来,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和“五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将加快旧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拓宽改造作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主次干道绿化、美化、户外门头广告标牌为突破口,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改造。通过全市上下“五城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秩序、城市亮化、园林绿化、市内交通、居民生活休闲娱乐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群众十分满意。

  (二)为使城市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化管理有章可循,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十一项规范性办法方案,为全市市容环卫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三)出租车行业管理走在了全省前列。近两年来,市政府及城管局对出租车经营管理十分重视,城管局在加强行业经费管理,严厉打击查处无照黑车、摩的,确保出租车行业经营环境稳定的同时,加快了出租车的更新换代。截止目前,全市更新轿的620辆,上缴财政拍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2710万元,为我市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对主次干道、小街巷橱窗、广告、门头招牌进行了清理整治和统一规范,新增设大型商业户外广告170块,门店招牌15000块,各类公益广告360块。通过统一整治规范,使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基本达到了整齐美观,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五)日处理垃圾865吨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预计年内一期工程有望投入使用;日处理两吨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场主体工程已完工,日处理八吨辐射各县(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已开始招商引资;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的管理和清运通过配套措施的规范,已进入科学化经常化管理;《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在充分调研和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已正式出台公布,于八月份开始实施。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全民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

  近几年,市政府为提高城市品位,投入大量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美化,但由于少数人的不良行为,新安装的公用电话、果皮箱、窨井盖、河渠铁链护栏,新栽培的花草树木,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偷窃,还有如乱扔果皮杂物、乱贴乱画、随地吐痰等等,这些极不文明的行为和习惯到处可见,直接影响了城市文明。也充分说明,在我市少数群众中精神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意识还很差,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化水平,实现“五城创建”,离不开全体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深入开展城市精神文明道德宣传教育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否则,光靠罚款,只是暂时手段,解决不了长远和根本。仅靠城管部门管理制止脏乱差,而不少的人却在制造脏乱差,到任何时候,城市管理也难以搞好。

  (二)体制不顺,职责交叉,责权利不统一

  1、城市管理局是管理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门,可实际上许多执法管理权未到位或不在城管部门。管理权力划分繁杂,市“五城创建办”、市建委、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行使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职能。由于管理不统一,造成目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各自为政,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无人管或相互扯皮推诿,长期以来形不成合力,给城市管理和协调增加很多难度。

  2、城管内部体制不顺。一是区级城管机构管理职责不统一。卫滨区城管局只对市容小街巷卫生实施管理,主次干道清扫由区城建局负责;红旗区城管局对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清扫统管;牧野区由城建局负责,目前刚组建城管局。二是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不是隶属关系,二者上下工作业务无联系,更无法管理和指导协调,基层区、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给城管工作带来许多被动和不利,增加了工作协调的难度。三是主次干道卫生清扫保洁时间不统一,管理上重复交叉。主次干道卫生清扫保洁四家分管,快车道是市管、慢车道是区管、人行道是办事处管、花坛绿化带是绿化处管。一条路四家管,而且各自清扫的时间又不统一,管理中相互之间经常发生摩擦和扯皮现象。

  (三)公厕建设改造滞后,给市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城市道路拓宽,旧城改造拆除了路边原有的部分公厕,因经费不足,多数没有补充新建,造成一是主次干道公厕数量少,新建的布局又不尽合理;二是旧城内还有近500所旱厕没有得到改造,而且多数旱厕管理跟不上,脏乱不堪,多数无法使用。对此,群众意见大,反映十分强烈。

  (四)区划调整后,城郊乡村民房翻建审批失控

  区划调整后,各区都辖有乡村,由于市里没有及时对乡村民房翻修新建审批进一步重审明确,致使目前区上无权管,而市规划局又无暇管,处于失控状态。短短的两三个月,仅卫滨一个区管辖的几个村,就突击私自新建房屋50000m2,如不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将给今后城市规划改造带来更大的损失和难度。

  (五)城管经费不足,城管、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低

  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卫生清扫面积的增加,相应需投入的城管经费、城管队员、清扫保洁员数量及工资也应逐步增加,但目前市拨入各区的城管经费及人头费仍是按八十年代的标准和人数拨付的,市内三个区仅城管队员、清扫保洁员的工资一项,每区年需补贴几十万元。由于经费的严重不足,造成一是旧城内旱厕、主次干道公厕不能按计划尽快改造和建设;二是市、区保洁员工资待遇不一样,同工不同酬。市管保洁员工资待遇略高于区上,区保洁员有意见,无人愿意干;三是为弥补经费不足,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城市管理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极为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五城创建”,使城管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需要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全体市民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市人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法制意识的宣传教育,继续叫响“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新乡人民爱新乡”。通过各种途径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环境意识、法制意识,把人人关心爱护新乡变成自觉行动。

  (二)理顺城管体制,合理调整划分管理职能范围,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以及重复交叉管理现象的发生,使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综合管理、综合执法轨道上来,建议借鉴外地市经验,一、切实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同时为了便于工作管理、协调和指导,将区城管隶属市城管;二、合理划分城管职责范围,强化和发挥区一级政府、城管局、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清扫保洁以块为主,按区辖范围全部交由各区负责管理和清扫保洁,同时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明确责、权、利相统一。市城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垃圾清运。三、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大胆尝试外地市改革的成功做法,以公开招标承包等形式,将公厕建设管理、道路清扫保洁放开搞活推向市场。四、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

  (三)增加城管经费投入,加快公厕建设步伐

  为彻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改变城市脏乱差面貌,建议市政府适当增加城管经费投入。一是按照建设部公厕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快主次干道公厕配套建设和旧城内旱厕的改造步伐,同时要指定专人加强公厕的日常管理,尤其是旧城旱厕的管理与清运,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适当增加各区城管经费,提高区城管、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改变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四)尽快采取措施,切实严格控制近郊乡村民房无序建设

  为尽快遏制近郊乡村突击建房之风,市政府要采取紧急措施,明确规定审批管理权限。是市规划局管还是交由区上管,应进一步明确界定,决不能再继续拖延下去,以免造成恶性循环。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篇6】

  2018年县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强化领导,健全网络,强力推进城管创优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长效、创新机制、着眼提高”的原则,采取规范建设与专项整治并举的措施,全员发动、全员参与。为全面落实创建和城市管理创优活动责任,县政府将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在今年同步实现新的提升,并将去年建立的县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建设、公安、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继续作为今年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城市管理的各职能部门通过强化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梳理了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的问题,按照职能分工逐项查问题,形成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的职能部门、整改的责任人以及责任领导。县督查组制定下发了创建督查办法,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管理范畴,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创建和城管创优工作的力度。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城管硬件基础

  今年,在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中,我县根据近年来城市规模扩张、管理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坚持把完善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创建和创优基础工程新的突破。

   一是建设十大工程。今年,我县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的投入,实施了新区商贸文化中心、蒲松龄公园、人民公园二期、花庄公园、大桥公园、邗沟路改造、宝射河大桥白田南路、三支河清淤驳岸绿化、淮江路北延伸段、苏中北路等十大工程建设,工程预算资金投入达3.5亿。

   二是续建垃圾填埋场工程。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我们投入400万元完成了垃圾场扩建和垃圾场道路改造,今年重点抓了后续工程的建设,按照建设精品工程的要求,对垃圾场填埋区和四格污水处理池及工作用房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高我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是建设新的城市粪便处理场。近年来,我县一直沿用的是一座老的城市粪便处理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粪便处理的需求,今年我们在中港乡老垃圾场西侧建了5万担粪库一座,采取了三格式粪便处理方式,粪便处理率100%。

   四是加大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改造力度。我们根据当前城市垃圾日产量增长过快的情况,按照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要求,今年投资1600多万元改造新建了 6座垃圾中转站,新购置了道路清扫车2辆、垃圾转运汽车3辆、垃圾电动三轮车26辆,同时新建了一类公厕2座、二类公厕3座、三类公厕9座,对149座公厕进行改造出新,并添置道路果壳箱1200只。

   三、标本兼治,落实长效,市容环境卫生全面提升

  我们在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中围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着力于整治、规范市容市貌,努力打造优美的城市空间环境。

   一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我们按照“突出个性,注重特色”的总体要求,以高品位、高档次的目标定位,制定了《宝应县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方案》。今年,我们按照规划要求对城区的泰山路、白田路、叶挺路、南城根路等重点路段的沿街店牌字招、灯箱广告进行了出新改造,并进行了规范管理。同时,针对我县城区占道灯箱、戗牌乱摆乱设不符合创建和城管创优标准的要求,今年6月份,城管部门专门开展了对店外占道灯箱、戗牌的专项整治,共发送《限期改正通知书》3000余份,扣押违法摆放灯箱、戗牌800个。目前城区22条主次干道的店外摆放的灯箱、戗牌已基本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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