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集锦(5篇)

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1)

  甲方:宁夏沙湖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宁夏千雪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为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担保融资事业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项下担保对方为符合甲乙融资条件的法人客户和个人各户。甲方予以乙方存入保证金10倍的放大系数,公司类单笔最高担保额度不得超过200万元,个人类贷款单笔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担保业务范围为:中小企业1年(含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个人1年(含1年)以内的经营性、消费性贷款。

  二、甲方确定为乙方的担保贷款的发放行。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专用账户,在双方合作期间及乙方担保责任存续期间,乙方在甲方专用张华的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1年(含1年)以内的的短期贷款。个人1年(含1年)以内的经营性,消费性贷款的担保基金委500万元。乙方在一般结算账户上的资金不视为保证金参与担保额度的放大。

  三、甲方按照乙方存入甲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基金的10倍给予乙方中小企业2年(含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个人1年(含1年)以内的经营性、消费性贷款担保的放大比例;对乙方用自有资金增加的保证担保基

  金,经甲方同意后,担保比例通过商议另行约定。乙方股东以及管理按人按1:1比例扣减担保额度。

  四、对于乙方提出的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查并终审批准后3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五、甲方与乙方就每一笔担保业务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生效日以乙方放款通知书为准。甲方则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放款通知书》之日,向受保企业放款。

  六、甲方主办行应当在每月初向乙方提供贷款项目上月还款付息情况;乙方则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保证接受甲方对资金的财产状况的调查和了解。

  甲方有权对乙方担保项下的贷款进行质量监管,有权在乙方担保项下的贷款逾期率超越一定指标时暂停受理乙方担保贷款业务,待贷款逾期率下降至指标一下时恢复业务受理。该担保贷款质量指标暂确定为逾期贷款/担保贷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1%,该指标虽甲方监管的要求适时调整,调整时与乙方共同协商确定。

  七、担保方式以及贷款担保风险的承担。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的本金、利息和时限债权的相关费用的100%。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贷款担保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形为:

  1.贷款企业解散或宣告破产、倒闭后无追回的代偿款余额。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死亡,失踪三年以上,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无还款能力,经确认而无法追回的代偿款余额。

  3.代偿超过3年而无法追回的代偿款余额。

  4.其他不能追回的代偿款情形。

  八、借款人未按借口合同约定及时偿付甲方借款本息或发生挤占挪用甲方贷款等情形时,甲方在贷款逾期次日起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催收,对发生逾期催收满一个月仍未收回的,甲方有权在第二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协议金额在乙方所设立的专用账户中扣除代偿款。乙方自履行代偿业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货币形式补足贷款资金;逾期未补足的,甲方可停止对乙方担保贷款的受理。

  九、发生下列行为时,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允许受保客户转让债权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甲方与受保客户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十、发生下列行为时,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与受保客户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甲方担保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协议,如单方终止协议造成的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二、在保证期间内,甲方与受保客户就主合同的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协商变更的,未经乙方同意,如果减轻受保客户债务的,乙方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受保客户债务的,乙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十三、保证期间内,甲方与受保客户就主合同履行期限协商变更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约定的期限。

  十四、乙方为受保客户代为清偿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行使追偿权。

  十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期间未尽事宜及条款的修订,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满时,乙方提供保证的贷款尚有未结清的,乙方仍应按本协议及《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十六、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担保业务待千雪担保公司批准营业后全部转入千雪担保公司担保业务。

  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理人: 签字日期:(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2)

  担 保 合 作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企业抵押物不足借款难、银行放款难的融资瓶颈。实现担保互惠互利信息共享。达到提高效率、资金安全、控制风险、长期合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债权担保。在甲、乙双方选择,推荐,调查客户基础上,甲方同意为选定的债务人在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条 互通信息。乙方为甲方提供所担保企业、个人征信查询及个人类信用社系统五级分类查询。甲方将调查掌握的客户信息提供给乙方,实现信息利益共享,降低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 担保对象及业务品种。甲方担保乙方业务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甲方认为可以为其担保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自然人的生产经营等。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担保期间及范围。甲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债权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第六条 担保程序。

  6.1 甲、乙双方可相互推荐客户,但双方具有独立是否同意担保、放款的决定权。

  6.2担保后管理。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方式,相互交流和通报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实现共享。双方均有权对债务人款项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互惠条件。甲方担保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乙方在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及乙方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给予借款人相应的利率优惠,甲方给予优惠的保费率。具体优惠条件:

  乙方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以内的贷款利率;甲方执行优惠的 %担保费率。

  第八条 贷款催收及贷款展期。担保贷款到期前十五天,甲、乙双方均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若借款人确因困难申请展期时,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

  第九条 保证责任。

  9.1担保贷款(票据)逾期,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甲方在乙方向其发出通知后七日内,将现款汇入乙方开立的账户

  9.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A 乙方与债务人变更借款合同金额、利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减轻债务人债务的除外);

  B 乙方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C 乙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9.3甲方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乙方对债务人的权利,乙方负责将债务人的全部资料和权利转移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9.4对债务的追索以甲方为主,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行使追索权,向甲方提供债务人资产、账户情况。

  第十条 合同的执行。担保贷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保证期间,以保证借款合同(票据协议)约定为准。担保费由债务人直接支付给甲方或有乙方代扣。

  第十一条 附则

  12.1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审批程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在甲方办完反担保手续(甲方放弃的除外)并向乙方出具放款(票据)通知书后,乙方方可发放贷款(票据)。否则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2.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整套原件、复印件。乙方查证后将复印件留存备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后办理担保业务时不再重复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12.3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本框架,担保的具体事项在借款担保合同(票据协议)中约定。担保借款合同(票据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2.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比率、倍数、期限等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12.6双方应严格诚信履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主张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涉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2.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8本协议的有效期 年,自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开始计算。12.9本协议期满后,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履行中的担保借款合同(票据协议)等继续有效,直至担保借款合同(票据协议)履行完毕。

  12.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3)

  甲方:xxxxxxx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拓展中心企业融资渠道,化解和分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建立甲方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条 业务合作关系的建立及基础

  甲乙双方负责业务合作关系的建立、业务推动、业务督导。甲方与乙方的具体的业务合作包含乙方所辖分支机构。

  第三条 保证金账号的开立及约定

  一、甲方同意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一家分支机构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甲方根据在乙方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在向乙方出具书面放款通知之前,按不低于担保额度10%存入保证金,乙方对甲方该笔保证金按固定期限存入(如以现金担保或固定资产担保,则无需再存入保证金)。如甲方保证金额不足上述比例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补存,对于甲方不补存的,1 / 6

  乙方可以拒绝发放贷款;如甲方保证金余额超出上述比例时,对超出资金的部份,甲方可支取使用;若甲方保证金余额小于或等于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时,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不能动用保证金账户资金。

  二、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务范围以《借款合同》有关约定为准),发生甲方的代偿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作为乙方实现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的担保。

  第四条 担保责任金额和担保责任余额的约定

  甲方为乙方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和担保的责任余额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当按季度如实向乙方或乙方通报对外担保情况。

  第五条 担保责任承担

  甲方对借款的贷款实行余额担保,对甲方担保的贷款,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若甲方与乙方针对单笔具体签订的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对所涉担保责任承担比例另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约定执行。

  第六条 保证合同约定

  甲方对外担保总额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办理。乙方对甲方所担保的借款人的借款实行利息从低原则,同时甲方对借款人提供优惠担保。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具体事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但不得与本协议规定条款相冲突。

  第七条 甲、乙双方协作工作程序

  一、项目推介:甲乙双方可相互推介项目,所推介项目应当是推介

  方经初审并受理的项目,同时推介方应当向受推介方介绍所推介项目的基本情况,但推介方不得影响受推介方推介项目的独立判断,也不能因某一项目的看法分歧而影响其它项目的实施。受推介方对推介项目进行初审后,应当将是否受理的决定及时通知推介方。

  二、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应当向甲方、乙方分别提出担保申请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经甲方、乙方初审关受理后,全别按甲方、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项目审核:甲方与乙方各自独立对受理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及时告知对方。

  四、项目审批:甲方和乙方按照各自的规定审批项目,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之对方。

  应乙方审批程序需要,甲方可就审批项目向乙方或乙方承办行出具《担保意向函》(文本格式见“附件一”)。但该担保意向函不作为甲方实质性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依据。

  五、签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各自审核、审批,乙方同意贷款,甲方同意担保的,由乙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乙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可在的关条款约定乙方仅在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及收到甲方放款通知书后才履行借款合同等内容。

  2、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借寺保证合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3、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与借款人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落实反担保措施。

  4、反担保措施落实后,甲方向乙送达书面《放款通知书》(文本格式见“附件二”),由乙方按借款合同经及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甲方向乙送达的书面放款通知是借款保证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甲方仅对放款通知项下乙方发放的贷款按照本协议以及收到放款通知后才履行借款合同。

  第八条 债务偿还及担保责任的履行

  一、债务偿还:借款合同项债务足额偿还后,保证合同终止,甲方担保责任解除。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书面《解除担保责任通知》文本格式见“附件三”),但该的送达与否不影响甲方担保责任的解除。

  二、逾期贷款的催收:如贷款逾期,乙方应当积极催收,并向甲方书面发送《逾期贷款协作催收通知书》(文本格式见“附件四”)。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催收。从贷款逾期之日起60日内乙方债权未全额偿还的,由甲方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三、代偿证明:甲方履行代偿责任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书面《代偿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六”),注明当事人的情况、所涉合同、代偿时间、代偿金额等事项。

  第九条 信贷制裁

  对担保贷款主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执行,以乙方审查、监管为主,甲方配合,双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对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导致贷款形成风险的,乙方发现后应当向甲

  方及时通报,并依照与借款人各个方面的《借款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采取停止贷款或强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同时向甲方通报处理情况。对已提前收回贷款的部份解除甲方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十条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甲方与乙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促进双方充分合作。

  第十一条其他融资项目担保

  由甲方担保的乙方的其他融资项目,包括押汇、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资金融通业务,适用本协议的规定。

  第十二条协议适用范围内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下属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十三条协议履行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除法定事项外,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认为需要就更,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并作为本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未能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原协议继续有效。若一方在执行中需要终止协议,提出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终止,否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的效期内依本协议发生的担保业务,适用本协议的规定;本协议到期后至双方续签前发生的担保业务,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二、甲乙双方就单笔业务签订的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条款发生冲突的,适用本协议相关规定;若本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或者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对本协议特别约定就更的,适用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由于违约对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十八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担保

  河南省分行有限公司

  业

  务

  合作

  协

  议

  XXXX年XX月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乙方:

  为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实现银企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担保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合作业务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作遵守“公平守信、平等互利、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共同选择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群加强担保业务合作。

  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办法》规定的经营区域内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担保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对被担保人进行独立调查,有权决定是否给予业务支持和提供担保。

  二、甲乙双方对客户提出的担保和授信申请,应按各自程序评审及时办理。

  三、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推荐自己认为经营管理规范、业绩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的客户,以更好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

  四、乙方应在甲方的下属营业机构开立唯一的基础保证金账户、业务保证金账户和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基础保证金是乙方与我行开展具体业务前先行存入的保证金;业务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存入的保证金;客户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收取客户的担保保证金。

  乙方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的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报送所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清单以及相关详细信息,如被担保客户的违约情况、乙方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乙方的涉诉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管理报告,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

  乙方在甲方签订了资本金托管协议的,应按时缴存托管资金,主动接受甲方的资金监管。

  乙方在各行开立的“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客户担保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该帐户不得与基本户、一般户、业务保证金帐户和基础保证金帐户混用。乙方收取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其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严禁将客户担保保证金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向银行缴纳业务保证金和基础保证金。鼓励乙方通过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其他方式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不鼓励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如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则不应高于乙方交纳的业务保证金的比例和金额。

  五、乙方应根据自己对每笔业务承担的风险度分档次确定担保费率,最高担保费率以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国家规定为限。

  六、对于乙方推荐的优质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甲方应给予贷款利率的优惠。

  七、乙方为甲方的客户提供的担保,乙方除收取担保费外,不再收取客户的其它任何费用,乙方要求客户提供的反担保不含存款或现金形式的任何反担保方式(甲方或客户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客户的资金。否则,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的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有权单方面终止(或中止)与乙方的合作。

  八、双方有义务向对方通报对客户所了解的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被担保人情况。

  九、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的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授信到期前,如发现授信申请人出现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共同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尽可能避免损失。

  (一)债务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

  (二)债务人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行为;

  (三)债务人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解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

  (四)债务人及其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五)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债务人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况。

  第三条乙方担保额度、保证金比例的确定:

  一、甲乙双方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约定:

  1、乙方在甲方发生担保业务的最高担保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所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2.乙方担保单户在各家金融机构担保金额总量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倍(最终放大比例按照甲方批复通知书要求执行)。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达到乙方净资产的要求倍数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合作额度为XXXX万元。

  二、保证金比例及相关规定:

  1、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存核定额度XX%的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叙做单笔业务时,按照担保额10%的比例逐笔转存为业务保证金,基础保证金金额最低留存至XXXX万元(或一次性缴存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

  2、乙方按担保金额的10%向甲方逐笔缴存业务保证金;

  3、乙方履行担保义务期间未经甲方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门书面同意不得动用此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保证金账户内的余额,即使是分次缴存的,也对乙方所有的在保业务均具有共同质押担保的效力,若一家或几家客户违约,甲方有权扣划乙方保证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但甲方扣划的金额不得超过客户违约的金额;甲方扣划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在保余额及保证金比例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担保义务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担保方式和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金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与授信申请人签订的全部授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同意为乙方在甲方的担保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适用商业类担保公司)

  第五条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效力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同时本协议相关约定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担保能力严重下降、出现不良代偿记录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5)

  随着金融市场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在投资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P2P平台应运而生,它为大众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投资渠道。P2P平台的出现既解决了个人投资渠道不足的问题,也给大众带来了丰厚的投资回报。

  然而,随着P2P平台的快速发展,散标的风险也在增加,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应相应提高。针对这种情况,P2P平台推出了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安心的投资环境。

  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是指P2P平台与资金方之间的合作协议,通过该协议,P2P平台承诺在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况时,对投资者承担责任,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机制

  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的保障机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另外则是回购保证。保证担保是指P2P平台将在借款人逾期或违约后,由平台自行垫付本金和利息。此外,平台还会与担保机构合作,对逾期和违约的借款人进行追偿。而回购保证则是指P2P平台在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况时,将回购相应的债权标,并且在一定时间内足额垫付利息。

  风险控制

  为了更好地控制投资者的风险,P2P平台必须开展严格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平台将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以及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核。另一方面,平台还应该对借款人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包括了解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家庭状况等信息,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所有的这些信息都将有助于P2P平台确定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责任承担

  P2P平台通过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承诺对投资者的本息进行保障。如果出现逾期或违约等情况,P2P平台将会积极与借款人、担保机构进行沟通,尽一切可能协助投资者进行追回债权。同时,平台还将会找到替代的债权标进行调剂,确保投资者的本息实现最大化。

  总结

  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是P2P平台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而制定的协议。通过该协议,P2P平台将会对逾期和违约的借款人进行追偿,同时承诺对投资者的本息进行及时垫付。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有P2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的平台进行投资,无疑是一种保守、安心、理性的选择。在今后的投资中,投资者只要坚持风险控制,合理把握投资机会,投资的收益将会更加稳健,为自己和家庭的财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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