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供暖应急预案(11篇)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把供热工作做到“安全顺利,规范服务,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确实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预防为主,预案在先,处理有序,抢修高效”为原则,规范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避免因停水、停电等意外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我热力公司形象的事情发生,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重大危险源识别标准》和省市有关保障城市安全供热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热系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4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华阴市远大热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急机构组成。

  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公司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梁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职责:副指挥长主要职责:①供热系统。协助指挥长对供热生产中的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以及供热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应急事故处理指挥工作。②供热工程建设:协助指挥长热源厂、供热管网工程建设中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做好事故的报警、抢险人员及抢险物资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管网运行部、客服务部、财务资产部、规划建设部组成。

  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科。成员为: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供热运营部、物资供应部、财务产权部等人员。

  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技术科科长要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进展情况。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4)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和总结。

  (5)负责下达启动/解除应急预警指令及应急预案指令。

  (6)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8)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是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派出机构,设1名组长及若干成员。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2.4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组:对锅炉运行及管网出现事故进行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发生。对爆炸后事故抢救、抢修。

  (2)消防组:负责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3)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

  (4)后勤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救物资和通讯保障。

  (5)医疗救护组: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处理。

  (6)宣传组:负责信息发布和对事故消息传播后造成影响的处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事态发展的跟踪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事故隐患可分为三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应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针对实际生产特点,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

  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处处体现“将规范渗透到毛细血管,将精细传递到神经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通用预防措施

  (1)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接到报警后按照要求迅速到达各自岗位。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与市长热线、供电抢险、自来水抢险、市政抢险、市卫健局、应急管理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到信息及时报告。

  (3)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总调度中心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并及时更新指挥中心成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联络方式。

  (4)各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加强对供热管网的检查巡视。

  (5)总调度中心根据气温、季节、时段合理调度管网压力、流量。

  3.1.2公司预防措施

  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对重点生产部位加强巡逻检查,加强对锅炉间、水处理间、变配电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阀等重点供热设施、设备的监控。

  3.1.3供热管网事故预防措施

  (1)切实加强供热管网上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要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对全市供热管网及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将管线落实到人,定期巡线。安排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车辆、工具要配备齐全。

  (3)在管网抢修中应做到快速抢修、规范施工。

  3.2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各部门应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对外发布的工作安排。

  3.3事故报告与预警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的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数。

  (4)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详细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4.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应做到:

  (1)做好事故报告内容相关情况的记录。

  (2)根据总体生产运行状况并结合岗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度,将调度情况及时通知副指挥长。

  3.5预警原则

  3.5.1快速反应原则

  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3.5.2先期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5.3统一指挥原则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3.5.4协调作战原则

  公司各部门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进行分级负责,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单位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情况汇报,对处置过程进行追踪报告。

  一级应急响应:需调动公司所有有关部门及资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机构联合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由应急总指挥长负责。

  二级应急响应:需公司两个或更多部门响应,有关部门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本级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

  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利用本部门现有应急队伍及资源开展事故救援。本级响应由生产科科长负责,同时向上级做好通报和跟踪报告。

  4.2响应程序

  4.2.1任何影响正常供热的故障,必须在20分钟内通知公司热线(0913-4655320)。

  4.2.2影响重点用户的故障,信息要准确、详细。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并由应急小组成员立刻报告指挥长。故障处理中,每2小时向指挥长汇报一次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3一次支线网以下级别管网故障、热力站非单一设备故障、锅炉房内锅炉及非单一设备故障,不会造成全部停热的,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视故障程度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4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4一次主干网、支干网故障、热力站整体停运故障、锅炉房单一设备故障及停电、停水造成全面停热的,立即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立即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530分钟内通知受影响用户,恢复供热前30分钟,通知用户做好启动准备。

  4.2.6报告内容:故障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用户,预计恢复时间,抢修进度,实际恢复时间。

  4.3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4.3.1各岗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并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4.3.2成立抢险小分队,确定小分队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人、调度协调负责人、司机、操作人员名单,各岗位要确定自己的对外协商队。落实各种抢险物资和设备。抢险小分队成员名单和抢险物资和设备明细要上报办公室。

  4.3.3把供热安全放到首位,故障处理过程中,要按照规章制度科学调度生产,尽量减少故障影响范围。

  4.3.4各成员要划定管辖范围,对所有供热设施进行责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4.3.5突发事故发生后,各单位抢险小分队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控制现场,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司热线及各级领导。

  4.3.6遇停水、停电要及时和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要求领导到位,抢险人员到位,做到边协调,边处理,边上报。争分夺秒,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3.7若有突发事故发生,当班调度负责人(或值班长)有权调动一切能调动的人员、物资。

  4.3.8对因设备质量、新接管网产生的问题由专人负责联系管网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抢险事宜。

  4.3.9抢险设备设专人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4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相关单位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同时向事故调查处理机构移交相关事项,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4.5应急保障

  4.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0913-4655757,为24小时应急值守。

  (2)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913-4655388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所有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确认建立严密、有效地联系网络。联络通讯方式有:固定值班电话、移动电话以及无线对讲设备,调度中心值班电话保证畅通,客户服务中心线路全部开通。

  4.5.2应急队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现场应急小组

  组长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抢救等全面工作。

  (2)管网及阀门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现场抢险等全面工作。

  (3)热源厂机电设备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经理担任,负责抢修人员调配、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设备状况检查、现场人员抢救、恢复供热等工作。

  4.5.3经费保障

  针对事故应急救援要求,各单位应保障救援资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5.4物资保障

  (1)物资供应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件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

  (2)水泵、发电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做好设备定期维修、保证设备良好。

  (3)各岗位应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配备抢险工具、应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4.7后期处置

  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清理事故现场,抢修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针对事故重新评估应急救援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5培训与演练

  5.1培训

  公司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业务培训。至少每年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

  5.2演练

  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事故演练,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5.3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其中,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应急物资的。

  (5)妨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的行为的。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2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冬季内的顺利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防范措施

  1、加强对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机电、生产班组加强对主厂房及附近的管道、闸阀的检查及维护,对裸露在外的管道及闸阀进行保暖处理。

  2、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备用设备及停开的设备放水工作;裸露在室外的各个闸阀要保证有较小的水量,以防冻裂。

  3、主厂房、外围皮带走廊、产品仓和原煤仓、新老筛分楼的门窗要关严,破损窗户及时修复或封堵,作好室内保暖工作。

  4、日常生产中,停车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的,停用设备要求每两小时空车运转一次;各个泵及管道要进行放水,保持冷却泵正常开启。

  5、冬季生产中,外部现场严禁用水冲刷地面、皮带走廊及楼梯,防止地面结冰,危及行人安全。

  6、厂内员工在上下楼梯时,禁止将手插进口袋内不扶扶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外楼梯严禁行人通过。

  7、介质、絮凝剂、凝聚剂以及所需备品备件准备要充足,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以上物品无法按时送到而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8、各门帘要在冬季到来之前全部悬挂完毕,对各个区域暖气管路进行全面排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供暖。

  9、准备充足的胶皮管等物品,如有管路冻结能够及时处理。

  二、事故处理预案

  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或管道冻住事故,不能强行启动设备,应用胶皮管子接暖气进行化冻,完全化冻后方可启动设备。

  三、职工取暖。

  1、对各岗位的暖气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岗位暖气都能正常取暖。

  2、随时检查厂房各门窗情况,及时提醒职工做好自身保暖工作。

  四、责任落实。

  1.各班组长及值班领导是本单位防冻防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冻防寒工作负责。

  2.本厂生产现场不设任何形式的烤火炉及电气取暖设备。私自使用的按厂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对没有按照本预案进行防冻防寒责任落实的班组及个人,当发生冻坏设备的事件后,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上下楼梯不扶扶手及走各个精煤仓及矸石仓外楼梯的职工按制度严格处理。

  5、对于易发生高空坠冰的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带,防止高空坠落冰块砸伤职工。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3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地处理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供暖保障系统应对突发供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供暖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供暖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达到供暖保护工作有序、有力、处置快速高效的应急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正常供暖,加强组织领导,达到快速应急反应,现成立楷宏公司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抢险队,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故障排除抢修工作。

  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x x x任应急抢险总指挥

  副组长:x x x、x x x副总指挥

  应急抢险队

  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惊慌失措,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在队长(副队长)统一指挥下,利用可能利用的水源对系统进行补充,以确保正常供暖。如水源补充不上,系统缺水应及时采取停炉降温措施,停止向炉内供煤,关闭鼓风机,打开所有炉门,将炉膛内燃料排出,及时排出炉内气体,避免炉温升高造成汽化爆炸事故。

  ③、锅炉运行中发生爆管事故

  司炉人员发现爆管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同时停止锅炉运行,做好锅炉退火及降温工作。当炉膛温度降至可进行抢修时,由队长(副队长)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抢修工作。主要有:查漏、锅炉泄水、切割爆管、换管焊接、加水试压等

  3)、锅炉爆炸事故

  ①、当发生锅炉爆炸时,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向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回报情况,如产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以及伤亡损失情况等。

  ②、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实施救灾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抢险救援时要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救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③、各应急小组负责人

  救灾抢险小组负责人:x x x—1500424xxxx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x x x—1347842xxxx

  人员疏散小组负责人:x x x—1384098xxxx

  设备保障小组负责人:x x x—1380408xxxx

  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等做好详细记录,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同时组织专业抢修队抢修因事故受损的设备,以最短时间修复所有受损设备,确保辖区居民供暖。

  4)、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突发供暖事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3、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损失情况、影响程度等,并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

  4、日常防范

  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供热锅炉系统、除渣设备、上煤设备、水处理设备、热水循环设备、外网系统等进行普查和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供热保障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制定供热保障防护措施,确保突发事件所涉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4、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与相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应急指挥部电话:8637xxxx

  8661xxxx

  2、应急队伍保障,针对事故性质成立锅炉泄漏、管道爆裂、电气事故等事故抢险队,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统一指挥。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4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应急预警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附则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7

  一、事故处理原则

  1、电厂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供暖压力降到0.5mpa;流量6000m3/H时,热源厂将热负荷带到最大,即:蝴蝶泉路、桃花潭路、闽江东西支线、大天支线、金彩支线、临港路支线、热负荷带满。三台热水锅炉调整好燃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当电厂压力降到0.3mpa;流量4000m3/H时,请示主管领导切断金水康桥以南所有热力站;供热流量维持冷循环,以保证北部地区低温运行。

  3、当电厂完全停止运行时,热源厂3台炉同时供热打开一网主管

  线隔断阀向主管网供热,维持管线不冻。

  上述情况的执行由公司总调度室统一指挥和安排,各供热单位即远大、红运须服从调度指挥。

  二、极端天气处理原则

  一旦出现极端天气,室外温度降到零下27-30o C时,公司总调度室及时和电厂主控值长联系加大供热力度,要求供热压力1.2mpa;流量8500-9000m3/H同时热源厂要确保热负荷保证所带区域的供热需求。

  各分公司领导、站长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回检查,维护好机组运行,统一按公司总调度室指令执行,严禁脱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公司配备的干部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各站长加强晚间巡站,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备查。

  公司内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其他员工需填写请假条报公司办公室备查。

  公司有关配备的车辆每天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院内,如有违章自行解决,如办私事取消配车。

  三、物资技术准备

  公司物资部、生产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和临时抢修队伍的建立,工程机械的准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冬季供暖工作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供热和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xx-20xx)》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高度重视城区供热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4.3实行分级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1.4.4力求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和快速应急机制,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尽快恢复城区供热和天然气正常运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信息

  2.1.1设立汶上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国网汶上供电公司、热力企业、燃气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问题,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气;

  (2)部署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7)其他有关县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汇报;

  (2)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供热和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编制审查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4)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5)负责落实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小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我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门站以外)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员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县总工会: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热力企业:负责建立专门的应急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快恢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区供热和城镇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和热力企业及用户发现城区供热和天然气管道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拟定隐患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

  3.2.1.1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区供热和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热力和燃气企业建立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加强对城区供热和管道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城区供热和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1.2经营企业的预防措施

  (1)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时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单位燃气供热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②在日常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件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③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抢修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④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习等。

  ⑤明确突发安全事件性质、等级与上报程序。

  (2)定期检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3预警级别

  按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分级预警命令的政府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热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①一般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V级):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②较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I级):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③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④特别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4.3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②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③直报: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报告程序上报,也可直报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可拨打110、119。

  (2)报告程序

  ①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热力企业报告。燃气、热力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并根据事故程序确定警戒区。

  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立即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小组及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向县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报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4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必须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指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城区供热燃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供热能力、输配规模,存储设备,气源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事故相关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有关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支援请求按程序报指挥部批准。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按指挥部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县住建局。及时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县政府、燃气热力单位和应急救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监督管理

  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3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用户供热质量,促进集中供热的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即墨市热电厂所属供热区域内的供热突发事件。

  1.4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厂锅炉、机组、故障导致供热中断;换热站、混水站、提压站故障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高温水、低温循环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等。

  1.5事件分级

  1.5.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造成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或整个小区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5.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室温大面积不达标8小时以上的。

  1.5.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5.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6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范围

  1.6.1应急抢修队伍的组成及要求:

  由源腾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组成。对协助抢修资源至少配置土建队伍两个,供热设施维修队伍两个,由总工办在近年土建和供热设施安装维修队伍、设备吊装搬运设备中选择。各抢修队伍应成立专门的供热抢修机构,负责供热抢修人员技术培训、设备维护、抢修工作协调等。每年10月15日前总工办应将抢修队伍、人员配置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抢修设备和工器具配置情况落实到位并通知到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和抢修部门。

  1.6.2应急抢修队伍的职责范围:热源故障应急抢修由生产部门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蒸汽管网应急抢修由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部门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供热主管网应急抢险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供热站、二次管网、小区管网设施的应急抢修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各区域外协公司负责具体的抢修工作。

  1.7应急设备的配置

  应配备的应急抢修设备:须配备必要的电气焊设备、热水抽水泵、污水泵、发电机、应急抢修车、运输车辆、人员的安全防护器具、现场防护设施、照明设备等。

  2、组织指挥机制

  2.1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

  成立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抢修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责任部门分管副厂长任副总指挥,供热部、总工办、安环部、企管部、厂办、党办、综管部、各热源厂生产部、各热力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源腾公司、物资公司、暖通安装队负责人任组员。

  2.2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部,办公室主任由供热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抢修工作;负责供热应急抢修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负责供热应急突发抢修事件的统计分析,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负责组织上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

  2.3部门职责

  2.3.1供热部:负责应急事件整体的工作协调;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现场救护等工作;负责与上级投诉、信访部门的汇报联络工作。

  2.3.2党办:负责按照审核的信息组织新闻报道。

  2.3.3厂办: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汇报工作;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

  2.3.4安环部: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应急过程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2.3.5总工办:负责抢修队伍、土建队伍的管理;负责应急抢修的指导、调度、技术支持工作;负责道路开挖等手续办理工作。

  2.3.6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预案的审核,负责对预案执行的考核,

  2.3.7各热源厂生产部:负责确保热源保障能力,负责热源故障现场抢修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热源故障的抢修。

  2.3.8各热力公司:负责所辖区域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应急事件的抢修;负责初期事故现场的防护工作;负责影响区域居民的通知和宣传工作;负责外网供热恢复工作。

  2.3.9源腾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队伍:负责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抢修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抢修人员的培训确保抢修能力适应供热需要。

  2.3.10物资公司:负责抢修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制定有关抢修的实施方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各热力公司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气象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预警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我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预警级别。

  Ⅳ级预警:造成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或整个小区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Ⅲ级预警: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室温大面积不达标8小时以上的。

  Ⅱ级预警: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Ⅰ级预警: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4.2预警发布

  4.2.1由应急抢修指挥部发布。

  4.2.3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专用网络、小区宣传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4.3.1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辖区热力公司、厂部职能部门等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2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4.4.1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应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4.4.2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5.1.1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区域热力公司、热源厂应立即核实并向分管厂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汇报。

  5.1.2由分管厂领导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1.3供热部负责核实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向各热源厂和其他职能部门通报,事发区域热力公司和热源厂应第一时间做好突发事件沟通协调。

  5.1.4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责任部门要在三日内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2报告内容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6.1.1热源外部突发事件发生后,辖区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1.2热源突发事件影响到外部供热后,热源厂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抢修队伍进行处置,辖区热力公司根据预案配合管网、供热站的运行调整工作。

  6.1.3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事故扩大。

  6.2组织协调

  6.2.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修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6.2.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修队伍,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处置。热源故障由热源生产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和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6.2.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于管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修,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工办协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2.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于管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修,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工办协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现场指挥

  6.3.1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四级和三级突发事件由辖区热力公司或热源厂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二级和一级突发事件由抢险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由辖区热力公司或热源厂分管厂领导进行现场指挥,视情设置若干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6.3.2宣传报道:党办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负责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供热部负责组织好热线的答复,与上级投诉、信访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厂办负责组织对宣传的审核工作,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6.3.3交通治安:由综管部负责,负责协调政府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对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6.3.4设施抢修组:由源腾公司负责,负责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辖区热力公司、热源厂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总工办组织好外部土建和维修资源进行权利配合。

  6.3.5综合协调:四级和三级突发应急事件由辖区热力公司负责综合协调。二级和一级及热源原因造成的应急事件由供热部负责综合协调。

  6.3.6运输保障:由综管部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车辆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3.7医疗救护:由综管部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6.3.8后勤保障:由综管部负责。

  6.3.9事故调查:由安环部负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3.10专家组:由总工办召集相关领域专家、部门有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根据相关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应急抢修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4处置措施

  6.4.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辖区热力公司组织公司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设施防护标志等。根据故障情况根据抢修职责通知抢修队伍做好抢修维修准备工作;辖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部职能部门,并组织制定初步抢修方案;通知抢修队伍组织抢修人员及抢修设备到现场处置;辖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及抢修队伍处置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职能部门,确定抢修时限;辖区热力公司对影响范围的用户通过短息、张贴通知、热线等方式进行用户通知宣传,供热部和党办做好配合工作。供热部负责向政府主管、投诉和信访部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等情况。

  6.4.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热源故障由热源厂生产部门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由分管领导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情况;总工办调度资源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因热源故障造成用户大面积不热情况,党办应通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公司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6.4.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由应急抢修指挥部统一指挥抢修工作,统一调度抢修资源;各责任区域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区域内抢修工作;党办应通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公司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6.4.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由组织处置部门报分管领导或应急抢险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7、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安环部应组织事发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报厂安委会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上报。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8.1.1各热源厂、热力公司、职能部门应进行应急抢险预案的培训,广泛开展供热应急抢修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1.2预案发布后,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应急演练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供热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1次演练。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现场演练、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9、责任追究

  9.1供热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照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9.2总工办应制定抢修过程有关考核规定,并监督各部门、抢修队伍执行。

  9.3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事件的考核工作。

  10、预案修订

  由供热部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目的:本工程位于舟山金塘岛西南方向。本地区由于受季风不稳定性的影响,冬季多大风,常伴有大雨。故工地施工,工地船舶的防寒潮大风措施特别重要。为规范管区预防寒潮大风的工作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防范寒潮大风,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编制理由和依据编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5《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冬季施工危险源有: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防寒取暖的安全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相关人员组成的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

  2、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张雄壮副组长:祁志坤,张帆

  组员:胡喜廉,赖雪冬,卢汉劭,蒋平,吴松华,章哲华、何松玮、

  3、职责

  (1)组长——全面领导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大风预案的实施。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防冬季寒潮工作,负责防冬季大风预案的全面实施;

  (3)组员——负责分管的防冬季寒潮工作,落实防寒潮大风措施。

  (4)防寒潮大风值班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三、应急预案主要工作

  水上应急工作

  1、参加本项目现有施工船舶主要有:吹砂船4艘,运砂船20艘,对拉船4艘,扭王块安装运船3条,抛石船2条。共计33艘船舶。这些船舶均为自航船舶;项目部按照施工区域的分别,对采砂、吹填等不同区域的船舶,选择周围相应的锚地避风,以满足撤离、避寒潮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2、参与施工的各船舶应做好防寒潮大风抢险的准备工作,包括防寒潮大风物资的准备,机械设备的完好,通讯设备的畅通,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寒潮大风来临前夕,调度部门应坚持每天按时收气象报告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寒潮大风预警消息时,应报告项目经理,并主动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寒潮大风的的发展趋势,遇有情况及时通报各施工船舶及部门。

  4、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所属班组的各施工船舶进行一次针对船体安全状况、主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5、当海上中心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消息,24小时内沿海将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所有项目停止作业,并有序安排各施工船舶撤离施工水域,进港避风。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上施工单位负责人、陆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岗,并保证足够岗位人员,做好船舶及陆上防寒潮大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中到项目经理部,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撤离工作顺利进行。

  6、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后应将锚位详细报告项目部,并保持通讯,AIS全面开启。项目部调度室通讯将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所属避风船舶应加强值班,船长亲自指挥,必要时备妥主机、发电机,派人到船艏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向船长报告,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

  锚泊中的船舶应经常利用卫导、AIS等设备,校对锚位,随时注意对周围船舶的动态变化,发现他船走锚立即与其联系,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相互碰撞。

  7、寒潮大风警报解除后,项目部组织船舶有序撤离锚地,进入工地恢复施工。

  8、当发生重大险情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向公司调度和当地海事或海上救援部门报告外,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9、避风锚地

  (1)金塘沥港锚地

  该锚地位于施工区域的西北侧,距离施工区域1公里,水深情况良好,是避大风较理想的水域,适合施工船舶避风。但水域面积不大,船舶容纳量有限,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船舶的增多,需另备避风港口。

  (2)舟山定海老塘山避风锚地

  该锚地位于舟山本岛西南方向,距离施工区域约28公里,水深情况良好。锚地毗邻册子水道,是避风较理想的锚地,适合施工船舶避风。

  陆上应急工作

  冬季寒潮大风前期间,项目部将组织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认真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1、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办公区域排水是否畅通,对住在宿舍面迎风的员工转移至安全地点,防止项目部及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路面、工作平台有冰雪堆积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临舍、灯架、雨棚、标语牌等抗大风强度是否达到,不牢固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不能加固的必须立即拆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遇到有大风、雪、降温等天气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立即下达停止施工指令,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作业内容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谨其他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应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员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现场值班房屋、临时工棚内严禁存放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5、在发生特大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大堤防护工作

  在大风到来之前,要做好大堤的防护工作,现阶段大堤的施工方式是打砂袋前进50米后,紧跟着要做好铺设无纺布,碎石垫层以及扭王字块的安装工作。堤心及护面结构的工程量都比较大,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大风来之前能够马上投入施工防护。

  撤离前对大堤上的施工设备做好加固,机动设备驶离大堤并停放在安全位置。

  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对大堤的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四、防寒防冻措施

  (1)防冻工作重点是做好生产现场室外人员、各热控仪表表管、各汽水系统阀门、管道防冻工作。机组停运后主要是水和油压系统的防冻工作,暴露在室外的管道要做好保温措施,如覆盖草袋、麻袋等保暖材料。

  (2)运行中的管道应使汽水流通,长时间不用或检修的设备应将余水放尽。对使用0#柴油的机器可采取加防冻剂等适当的防冻措施,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3)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大风、雾雪恶劣天气,汽车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和超载。冰雪路面施工车辆轮胎必须安装防滑链条,且慢行稳走,特别要注意坡陡弯急处。长途行车驾驶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尽可能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做好换季保养和维修及保暖措施,做好冰雪路的防滑措施,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水箱缸体冻裂等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雪天严禁吊装作业。

  (5)冻凝的铸铁阀门等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6)保证劳务工有良好的过冬环境,项目部统筹考虑,杜绝用电乱拉乱扯,对临时用电由执证上岗电工统一按照规定布设,驻地配齐消防器材,防止触电和失火,确保安全用电,安全过冬。

  五、督促与整改。

  (1)项目部将在检查的基础上,提出对施工船舶和施工班组的书面整改要求,同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

  (2)在冬季寒潮来临前,项目部加大对防寒潮的宣传力度,着重检查预案落实情况,确保各船各施工班组安全渡过寒潮季节。

  (3)寒潮季节派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通知施工船舶和班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收到可能遭受影响的寒潮大风消息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六、应急演练

  在上级批准和指导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防寒潮大风”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 篇11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校长)

  副组长:XXXXX(副主任)XXXX(副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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