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协议书推荐

2023-08-11 11:01:04 派遣协议书

  为了提高办事的效率,在生活与工作中随处可见合同的影子。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撰写合同时要注意什么?出国留学网的编辑搜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派遣协议书”,继续浏览我们的网站以获得更多有用信息!

派遣协议书【篇1】

  编号: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用人单位):地址: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建立了劳动或劳务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甲方依法承担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派遣费用。

  二、协议期限

  2.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协议到期前30日,若双方没有书面异议的,则本协议顺延相同的期限;若任何一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协议到期终止

  或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派遣岗位和数量

  4.派遣员工数量、岗位、薪酬及派遣期限等均以附件列示。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甲方对最终确定使用的派遣员工应按照本协议所附的《员工入职明细表》填写并盖章确认。

  6.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表现依法合理的调整其工作岗位。甲方应在变更前填写本合同所附的《劳动合同变

  更、续签通知表》并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变更表的内容和派遣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7.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派遣员工公示并在乙方备案)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

  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应在甲方规章制度中明示)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后予以解聘并退还给乙方。

  8.派遣员工在甲方期间的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考核办

  法、规章制度等应依法制定并事前向派遣员工及乙方明示。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或者直接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协议”等,该类协议应在签订后15日内交乙方备案留存一份。

  9.甲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之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1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结算派遣费用。

  12.乙方应与派遣员工依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法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

  5况除外。

  13.乙方对甲方存在的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予以整

  改。

  14.应甲方和派遣员工的要求,乙方可对甲方和派遣员工的劳动争议进行初步调解。

  15.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职业病、工伤、死亡等情况的,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承

  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或法定继承人。

  六、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6.双方应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17.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配合政府执法部门公务必需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

  于任何与其职务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双方应尽其一切努力防止第三方窃取保密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对受损失方均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到期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18.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本协议任何一方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调解或裁决或判

  决应给予派遣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过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偿和赔偿费用、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责任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19.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或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均应根据损害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派遣员工的退回与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0.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员工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并书面通知员工及

  乙方,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据。

  21.派遣员工提出辞职,甲方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员工的辞职信。如不能提供辞职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2.派遣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时,甲乙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甲方可以退回员工,但应当提前三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

  乙方并向员工或通过乙方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甲方应按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员工或通过乙方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等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等各项费用。乙方可据此与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24.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20、23条的约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25.在派遣期限内,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甲方希望退回员工的,乙方可协助甲方与员工进行协商,在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甲方方

  可将员工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应的手续,但甲方应依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6.甲方应在员工派遣合同期满前三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

  26.1.甲方书面明示继续接受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且不得少于2年。

  26.2.甲方决定终止派遣时应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6.3.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终止接受派遣。

  26.4.如果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则视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顺延相同的派遣期限。

  27.除上述规定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外,甲方不得随意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甲方违反约定退回派遣员工的,甲方应按法

  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偿或赔偿金。派遣员工因仲裁或诉讼而被判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应同时恢复派遣员工和甲方的用工关系。

  28.甲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变化,需要退回乙方的派遣员工超过派遣给甲方总派遣人数的90%(含90%)以上时,甲方应

  提前三十天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将甲方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应接收退回的派遣员工。

  2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撤回已派往甲方的派驻员工。

  30.因一方原因导致派遣员工劳动关系解除不合法所产生的相关赔偿、补偿费用等均由过错方承担。

  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

  31.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甲方确定,但应与甲方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甲方无同

  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2.甲方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可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3.甲方确定的派遣员工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

  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4.乙方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资,依国家规定代扣代缴派遣员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将劳动报酬情况告知派遣员

  工。

  九、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5.乙方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按期、足额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6.乙方应将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及相关凭证交甲方确认后留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十、派遣员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7.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8.甲方应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安全卫生教育。

  39.派遣员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岗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40.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强令派遣员工冒险作业;不得有危害派遣

  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十一、协议变更与解除

  41.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法律环境变化造成按本协

  议约定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须按照公平原则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

  42.本协议需要终止或解除,而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可采取下列措施A:

  A、协议到期即终止,甲方配合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产生相关费用的,则由甲方承担;

  B、乙方不再向甲方派遣员工,待原有的全部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C、甲方将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尽可能的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变更成立的,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变更不成的,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期女员工除外)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须向派遣员工支付补偿的,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

  无论甲方选择上述哪种措施,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员工的所有离职资料,乙方收到上述手续后办理离职手续。

  43.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服务费应当支付至最后一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

  44.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损害另一方或派遣员工利益的,遭受损害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受损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十二、费用及结算方式

  46.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陆拾元(¥:元),政府部门另行收取的行政费用

  (如:残疾人保障金、工本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47.甲方须于每月 5日前告知乙方派遣员工的增减情况。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员工人数、身份、工作起止时间、缴费基数等结算派遣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甲方每月出具的《员工入职明细表》执行)。

  48.乙方须于每月 5日前将《社保清单》交甲方确认。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社保清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社保清

  单》进行确认。甲方确认乙方的《社保清单》无误后,应于每月 10日前以转账方式将社保费用和服务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在 每月 30日之前开具发票给甲方。

  49.双方约定:具体劳动报酬按以下C项的办法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

  A、由乙方核算工资,并向派遣员工发放劳动报酬。由我公司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包括派遣员工工资明细、社保清单)。甲方收到我乙方《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后 3 日内审核确认。甲方应在工资发放日的前2日将工资费用及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B、由甲方核算工资,乙方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的,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的前 5 日内将派遣员工的《工资清单》和乙方进行确认,并在工资发放日的前2日将工资费用及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C、乙方委托甲方直接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交乙方缴纳。甲方应当在每月的工资发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的凭证向乙方书面备案留存。

  50.甲方可以直接向派遣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等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

  51.乙方指定的结算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十三、违约责任

  52.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违约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54.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赔偿甲方及派遣员工的相应损失。

  55.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6.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提醒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协议

  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规定及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等。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7.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选择采取以下 A种方式解决(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选

  择则表示双方同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A.B.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58.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

  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59.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

  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60.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2.其他事项:

  6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

  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64.附件:

  附件一:《员工入职明细表》

  附件二:《员工离职明细表》

  附件三:《社保清单》

  附件四:《劳动合同变更、续签通知表》

  附件五:《劳动合同》

  其他: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派遣协议书【篇2】

  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

  甲 方:乙 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接受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及员工进入工厂工作事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及工人条件:

  (1-1).甲方和乙方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2).实际上班时间和离职日期按工人打卡记录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签名为准。

  (1-3)乙方输送至甲方的员工条件:

  1、人数:人。

  2、民族、籍贯不限。

  3、男女工人比例为。

  4、年龄:周岁;

  5、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疾病,女工无怀孕者。

  6、所有员工乙方应在年月日前送到甲方工厂。

  (二)甲、乙双方责任划分规定:

  (2-1)工资报表由每个工人确认签名,签名后的工资报表由乙方提供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工作时间内,由甲方免费提供食宿,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任何费用;所居住的宿舍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有风扇、灯光、卫生间及洗澡间或公共卫生间及洗澡室。

  (2-2)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及厂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按甲方公司规定做出相应处罚,甲方处理员工问题时必须告知乙方管理人员,经乙方或员工签名为准。做到人性化、以教育指导为主。

  (2-3)乙方输入的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上与甲方厂内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生活权益和待遇,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挤乙方输入工人,不得随意和无故打骂责罚乙方输入的工人,甲方不得侮辱乙方工人的人格。

  (2-4)乙方输入甲方工厂的劳动力资源属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或合同满后半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或通过任何方式直接聘用乙方输入的工人。

  (2-5)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人发放,甲方无权发放与干涉。乙方员工工资所产生的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所发放员工签字的工资表须备份给甲方)。

  (2-6)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自动离职的,甲方不支付工资及任何费用。

  (2-6)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必须满天方可提出辞职,同时,辞职员工必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安排人员接替。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

  (2-7)乙方派遣的管理人员必须在工作现场监督员工工作,也必须按时刷考勤卡,凡乙方派遣至甲方的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三)劳务派遣工资及结算方式:

  劳务派遣费用按照实际人数及上班时间支付,上班时间、出勤情况等应以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出勤及相关资料为准,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如下:

  1、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方式:按每人每小时元人民币结算,包食宿,不扣任何费用,不分节

  假日,每月工时不低于小时。

  2、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代表,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确定及计算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若有旷工行为,旷工一天扣

  4、乙方派遣人员的工时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到30日,每月期的考勤记录、费用明细及相关资料提供乙方核对,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费用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核对无误后,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派遣员工工资总额(遇节假日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正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以实际工时为准。若甲方因未按期结算工资,所产生的劳资纠纷及其他事件,甲方负全部责任。若甲方按期结算工资给乙方代表,乙方未能按期发放工资导致劳资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工作管理

  (4-1)当乙方人员到厂时,乙方应指定一们管理者,协助甲方对工人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同时,甲方可对其工作灵活安排,便于其管理。

  (4-2)甲方根据工厂生产需要,负责对工人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教育,技能训练,安全知识,现场操作等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工作的原则。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以保证乙方工人和驻厂管理者人身安全。

  (五)协议变更、终止、解除和生效:

  (5-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5-2)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自行终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协议方可解除。

  (5-3)合同终止后,继续留职的作为甲方正式员工,跟乙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派遣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不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5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5000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用工单位)与劳务工的合同解除和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或者劳务工与甲方(用工单)的合同解除和终止,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协议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险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城保员工按每人每月根据社保缴费基数1.6%的残疾人基金费。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乙方将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并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

  1.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 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的附件为准)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协议书【篇4】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与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_____元;

  2.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_____%。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3.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4.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派遣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选择以下第种形式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接受劳务派遣或继续接受甲方管理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通知,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第二章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附件《派遣确认函》接受派遣。

  乙方与用工单位对薪酬、待遇、岗位等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为准。

  第四条派遣期限到期后劳务派遣仍在继续、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劳务派遣顺延个月,并可多次顺延。乙方不得因此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第五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出差的,无论出差时间长短,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六条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及用工单位已告知了乙方如下内容:

  1、甲方与乙方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

  2、乙方在甲方以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

  3、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七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同意按用工单位申报的工时制执行,如未申报特殊工时制的,则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应有用工单位的书面确认或审批。经用工单位确认后的加班由用工单位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也可由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有权按国家或用工单位的规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由用工单位或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在其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及其补贴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其所在的用工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乙方认可下列安排:

  1、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无工作岗位期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不再享受原用工单位的任何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可以依据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业绩、岗位变化情况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乙方发生工伤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无法通知时除外),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乙方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乙方工作地有关生育政策执行;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且不违反国家和乙方工作地的相关政策的,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发放方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1、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

  3、乙方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欠款;

  4、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垫付的费用;

  5、甲方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6、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款项。

   第四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乙方工作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中的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予以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入职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社保卡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补缴;补缴时比正常缴纳多支出费用;乙方发生伤、病、亡等情形时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乙方应按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要求履行交接手续,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的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五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乙方被派遣至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含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保护事项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无相关规定的按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将随之变更。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务派遣被认定为不合法,或被国家机关责令改正,且双方无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同意按照“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并依法计算经济补偿金。

   第八章退回安排

  第二十六条派遣期限界满,但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待岗;同时甲方也有权将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依据本条进行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处分或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或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经营需要以及其他客观情况的变化,依法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定额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拒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同意并确认,如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甲方有权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迟延支付费用的)解除劳务派遣,此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从用工单位撤回作待岗安排或另外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

  第二十九条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未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待岗;同时甲方也有权将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依据本条进行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并应完成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财物,履行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用工单位为外企代表处的,还应向甲方交回代表证或雇员证)。

  乙方旷工十天以上且用工单位或甲方无法联系上,或经用工单位/甲方催促仍不到岗的,视为乙方以其行为表示辞职(自动离职),甲方有权采取停缴社会保险等措施。

  乙方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离职、解除派遣或类似表示的,视为同时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被其所在的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无工作期间属于待岗期间。乙方被撤回或退回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理待岗报到手续,每延迟报到一日,视为旷工一日。乙方在待岗期间应遵守甲方与待岗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十四条鉴于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甲方存在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的可能性,乙方对此理解并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如若乙方没有及时办理时,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不办理完毕与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可自乙方的离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六条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在乙方符合获得法定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已支付乙方的,视为甲方履行了该项义务,乙方不得向甲方重复主张经济补偿金等已经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保密约定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的信息真实有效,其中“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将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相关文件送达给乙方的地址。若首部的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函件无法送达的,包括但不限于退信、拒收、无权利人代收等,函件寄出日视为送达日,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送达本合同首部的通讯地址、邮箱地址或乙方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乙方同住成年人员签收或拒收均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系上乙方的,如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通知到乙方的紧急联系人,亦视为送达给乙方。乙方首页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由此发出的邮件皆为本人主观真实意愿表达,视同本人签字文件。

  首部送达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派遣协议书【篇6】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深圳市麦诺幕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深圳宝安区龙华民治沙吓工业区麦诺公司宿舍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手 机:固定电话:82969111传 真:82969535

  乙方(劳务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联系人:手 机:

  固定电话:传 真:

  现因甲方生产需要,由乙方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工厂工作。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要求派遣人员要求、数量、期限:

  1、被派遣劳动者限男生,年龄25-35周岁,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证。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担任甲方 生产岗位工作。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以上人员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被派遣员工能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服从甲方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4、乙方提供的被派遣人员身体健康、到厂时提交的效健康证,确保无传染病。

  5、乙方按甲方的用工要求,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的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承担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及社保等相关的福利。

  二、工价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时间计算,所有工时工资不分时段和节假日,一律按照单价每小时¥6元标准计算。被派遣劳动者的每次出勤报表在发放工资前两天甲方管理代表人员应当通知乙方管理代表人员双方确认签名,双方签名确认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勤报表。

  2、被派遣劳动者每人每天工作小时。如任意一人未达到

  每月保底小时数,不足部分由甲方按照未达到保底小时数的人数乘以每人未达到的小时数向乙方补偿,出勤时间超出的保底时间的则按实际的出勤时间计算

  3、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因事病请假者,未能达到上列保底时数的,则按每月保底平平均时数扣除工资;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未能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则按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三、工资支付

  1、每月甲乙双方确认的出勤工时工资表,甲方以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2、本协议期满后,甲方须在1天内结清乙方所有被派遣劳动者工资。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能力低不能胜任甲方岗位工作或违反甲方厂纪厂规的,甲方有权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经三方查证属实书面确认的,由甲方将该被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甲方应当在退回当天结清此人全部工资。因甲方的工作环境、劳动因素或带有危险性腐蚀性及对人体有危害的工种造成被派遣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或流失的现象甲方必须规范制度、改善环境,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4.甲乙之间有关经济所有事宜,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财务章或持有乙方公司委托证明方可生效。

  7.乙方派遣甲方企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每100人由乙方安排1名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部分按照1名管人员计)到甲方企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甲方企业支付实际出勤工时工资给此管理员。

  四、住宿情况:

  甲方给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包吃包住(甲方不负责水电费用)。

  五、路费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来厂离厂由乙方负责。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从事甲方安排或指示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七、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所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甲方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批评或警告,根据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报告提供一份送达乙方备案。

  2、被派遣劳动者自进入甲方单位时须依甲方工厂规定办理入厂手续,并遵守甲方厂规制度服从车间管理安排及作息时间。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在甲方单位打加架闹事、赌博、罢工等违法事件发生。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本协议履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可以变更协议。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未通知方应当按乙方解除协议当年解除协议前共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共30天的工资总额的标准支付补偿金给对方;双方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要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押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或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退保,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手续。

  3、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没有不可抗拒之因素,经双方书面协调同意可解除协议。如协议期满还需续约,需要续约方向对方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声明。

  十、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照政策予相应的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协议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对方工人为本单位员工,否则按2000元/人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以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先到所属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被派遣劳动者的更换和增减

  A.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要乙方增加派遣人员,甲方按需求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须尽力

  为甲方准备被派遣劳动者。

  B.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减退或更换被派遣劳动者。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时,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或双方另行协议补充所签补协议与本协议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工资数额和加班问题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点:地点:

  日 期:日 期:

派遣协议书【篇7】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对此,企业若想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资质不容忽视。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该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若被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向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有可能承担与该被“派遣”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从而必须对其履行一系列的义务。因此,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审查,应小心谨慎。

  《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以防止责任约定不清招致的风险。具体而言,在签订劳务合同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①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对于被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应予以明确,同时,对于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具体说明。

  ②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对此,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谨慎,规避违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带来的风险。

  ③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三方关系,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协议中明确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防止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④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所以协议对于涉及被派遣员工责任承担的条款,只能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效力,若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在被派遣岗位上受损,则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待承担连带责任之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再按原先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原本所具有的转移用工成本和减少劳资纠纷的优点,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已经是大大受限,对此,企业应当即时转变思维,改变观念,寻求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随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的加大,企业应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合理采用相应措施,以防止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计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等特点之外,企业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③计酬标准有下限。《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派遣协议书【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正式员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以简称第三方)工作,甲方负责乙方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于当月内给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甲方负责乙方每月工资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规定的发放工资的日期)不能将乙方收入划入甲方账户,15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工资总额3%的滞纳金发放给乙方,特殊情况下,30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5%的滞纳金给乙方。

  4、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及劳务管理,并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现的各种劳务纠纷进行协调。

  5、甲方负责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伤职业病等事故的理赔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6、甲方为了第三方生产的正常运作,也为了乙方各类保险的正常交纳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风险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于甲乙双方正常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时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愿交纳风险保证金,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一月工资及奖金做为风险保证金。

  7、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认真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无论第三方是否将乙方退回给甲方,甲方即不再返还风险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伤事故,甲方负责乙方各类保险及工伤索赔,并于索赔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给乙方。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第三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必须爱岗敬业,圆满完成第三方规定的各项生产指标。

  3、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给职工提供的各项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帮助第三方向乙方进行索赔。

  5、乙方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自负。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1、乙方无论任何原因无故离职,被第三方除名的;

  2、严重违反第三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第三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书面决定为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影响第三方正常生产,经提出拒不改正者;

  6、乙方患病或者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利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甲方不再返还乙方的风险抵押金。

  1、因第三方经营原因造成企业裁员,乙方被遣返,甲方须给乙方另行安排工作(应以第三方书面形式为准);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内容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双方(含第三方)同意后办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书面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派遣协议书【篇9】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人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2、什么是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3、二者有什么区别?

  其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区别则在于: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提供的是派遣工,即“人”,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则是针对某个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即“事”,劳务派遣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即“人工数”,劳务外包的结算标准则是“工作量”即“项目数”。

  4、哪个对员工有利?

  对于员工而言,不存谁更有利,而是要看员工的自身需求。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需求进行劳动,约束性更高,但福利相对更好;如果是劳务外包,企业不进行直接管理,接包方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形式,灵活度更高,但相对的没有保险等常福利待遇。

派遣协议书【篇10】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员工)::

  甲方与乙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此补充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二、乙方接受甲方劳务派遣的期限不能少于两年。

  三、乙方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因自身原因完不成派遣劳务,甲方可无条件辞退乙方,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待遇。试用期满后,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具体以用工单位的业务、工作性质而定)。

  四、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或与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相近岗位劳动者相同劳动报酬的权利等。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劳务派遣安排,不能自行选择用工单位、挑选工作岗位、要求工作条件等。如有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职业培训,且乙方应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违约责任)。

  六、申明:甲方每次派遣的劳务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工作岗位一般都是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

  七、乙方如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八、此补充协议为劳动合同的内容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此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章时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派遣协议书【篇11】

  派遣合同是一种雇佣形式,代表企业为需要短期或长期工作的雇员提供工作机会。这种合同在现代法律体系下受到了广泛应用,并有着特定的法律规定。

  一、派遣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派遣合同是指企业作为中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它只对短期劳动力需求存在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或对特殊技能和专业性的雇员进行雇佣。派遣工作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规定了企业和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派遣合同的内容

  派遣合同是一份包含多个条款的文本材料,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雇佣期限:合同应明确双方协议的工作期限。协议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以项目为基础的。

  2.工资和福利:合同规定了派遣工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同时,合同还可规定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培训等事项。

  3.工作内容:在合同中,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描述。这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4.保密条款:派遣合同还需要规定员工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与外界共享。

  5.通知期:合同对解除雇佣关系的条件、通知期及相关责任条款作出规定

  6.合同变更和终止: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方式、标准及相关责任。

  三、派遣合同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 适应企业环境的变动,节约资金和人力资源;

  2. 能增加某些特殊技能或经验不足的员工的经验和技能;

  3.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雇佣法律风险

  缺点:

  1. 无法确保员工稳定地工作并获得适当的薪酬,并且面临在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适应和生产能力问题。

  2. 只有短期的工作保证,对职业规划和事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雇佣模式透明度相对较低,管理难度也较大。

  四、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独特的劳动关系行为,受到了许多法律规定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派遣工的人力资源收集、安排、培训和管理的法律责任;

  2.对派遣员工的待遇、保险、休息与假期、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3.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一定的制度和标准,如应向员工支付法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供充足的工作保险、实现平等就业和禁止侵犯员工权益等。

  总之,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合同条款,确保派遣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以实现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稳定。

派遣协议书【篇12】

  合同方:(甲方)

  订立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力度,发挥适应市场运作的灵活机制,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个人监理部承包形式承接监理业务,由_____任监理部负责人,负责并处理监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二、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如经营期内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经营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开展监理业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__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诚信经营、信守合同、依法纳税,并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理业务由乙方自行开展。其监理工作统一执行甲方经营管理体系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按照甲方《巡回检查细则》(见附件),在甲方巡查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每次按该工程监理费总额的2%扣除。

  五、乙方不能以监理部名义与任何法人及自然人签订合作协议,同时也不能与任何业主私下签订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

  六、乙方的业务承包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个乡镇。根据甲方的经营范围承接相应的业务,监理人员组成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但必须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要求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专业配套、持证上岗并使业主满意。人员并入公司花名册,工资由甲方统一时间代为发放。

  七、乙方在实施监理业务中所发生的因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及施工中文明、安全等出现的问题或后延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的索赔,属监理责任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对乙方的监理投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进行审查和签发,并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对乙方监理的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乙方承担标书编制等相关费用。竣工档案资料由乙方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存档。

  九、当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或有被当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中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视违约情况及责任,参照有关规定在乙方监理费中直接扣除和处罚。

  十一、监理费由乙方负责向业主收取。乙方向甲方缴纳监理费总额12%的管理费。营业税,监理部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福利,个人所得税等其它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年底一次结清。

  十二、双立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使用的监理表式、现场监理标识、办公用品、招投标费用等如由甲方提供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培训、考核、学习等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给予乙方二个月的缓冲期,在________年______月底前或乙方提前承接到业务止,乙方仍在甲方公司履职上班,甲方支付每月_______万元工资(年终付清);

  4、乙方如需向甲方借用挂名总监,乙方按每人每项目__________元/月向甲方支付费用。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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