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7篇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应该全面推进医药行业的整治,才能真正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医药发展环境。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一: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

  为有序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我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卫健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将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起布署,把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分解到相关股室,将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医德医风及党风政纪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政治素质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党建促行风,以行风促医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安排部署医疗机构学习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抗疫一线涌现出的先进事例和开展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观,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学习了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相关知识;组织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为医务人员敲响警钟,筑牢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医德、业务两手抓,把医德考评作为职称、职务晋升及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不合格的,不得晋升职务及年终评优。

  (二)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对管理、医疗服务权力动态监控,对核心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廉洁自律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案例和廉洁自律集体谈话。落实高值医用耗材“双十”排名制度,深化落实“三合理一规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药品监控系统,对不同级别医生开药权限进行限定,对超量处方、错误处方进行提醒。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严禁有不良记录企业的行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从严追究违规违纪责任。

  二是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

  建立完善卫生健康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行业纪律“九不准”,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今年年以来,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医务人员拒收红包、礼品现象蔚然成风。

  (三)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正风肃纪。严格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严抓工作纪律。

  二是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落实各项医改惠民措施,持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在醒目位置放置全院布局图,设立导诊员,方便患者就医。改进服务流程,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行就医码,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流程、转科、转诊流程,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对急危重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推行手机APP预约诊疗,减少群众看病就医世间。严格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和医保报销清单公示制度,医疗费用实行门诊清单及住院一日清单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医院质量评价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促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组织医疗机构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着力补齐短板,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风评议考核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院内部沟通调解机制,各医疗机构设置医患矛盾调解部门,公布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二是用好第三方调解。依托许昌市医调委,建设“三位一体”长效化解机制,集医院内部投诉协调、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险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用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辖区派出所在二级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为广大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全面整治问题。广泛动员、深入学习,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着力深化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姑息、不包庇,出重拳严肃查处;有针对性的完善制度建设。

  篇二: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篇三: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文明行医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是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卫生工作者廉洁从政、文明行医的思想保证。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要深入开展国情教育,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社会责任感,使广大医护人员充分认识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比较突出,采取的医疗行为不能脱离民意民情和群众的承受能力。要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特别是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从中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与廉洁行医的意识。

  二、加强“规范收费医院”创建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规范收费医院”创建工作,特别是首批参加创建的十家单位要确保年内通过考核验收并挂牌,重点是做好“五抓”,将创建活动与院务公开、“双纠”、“治贿”和医院管理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出特色、创出成效。

  一是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医疗服务乱收费。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建立健全费用查询系统,提高收费透明度。

  二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探索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建立健全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处方评价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严格实行设置审批、执业注册和年度校验制度,积极推进对医疗机构巡查工作。要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对医师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暂缓校验或者校验不合格;对违规的医师,视情节依法给予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暂停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三是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以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重点抓好医院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加强医患沟通,对患者和家属关心的诊断、治疗、手术、用药等问题要耐心地解释说明,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发挥专家和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推行医德医风归档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进一步推行政务、院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积极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和医疗卫生单位院(站、所、校)务公开。借助电子政务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等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做好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等信息的公开与公示,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费用查询和市直医院出院病人当日结算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围绕执法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和“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政”中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从依法行政、执法公正、服务满意、队伍过硬、文明廉洁等五个方面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继续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对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完善对保留或改变管理方式项目的监督制约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权、钱、人管理为重点内容,不断完善监督措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进一步扩大民主,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事项,均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坚决止独断专行和“暗箱操作”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监督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卫生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开展“回头看”,继续推进“治贿”与“双纠”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成果。要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案促纠。继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使广大医务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有更加充分地认识,普遍开展“回头看”。

  二是着力加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对局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以及各单位已建立的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要组织一次专题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并积极探索、创新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三是继续强化卫生“双纠”工作。利用“双纠”工作的“五个监管体系”与“监管平台”,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单病种费用、医德医风投诉处理及二级医疗机构前十位药品用量情况等信息。对药品使用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预警防范,销除药品“回扣”滋生蔓延的土壤,挽救保护一大批医务人员。

  五、继续加强举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进一步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办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的重点限时查办;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要严肃对待,及时办结。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查办同时注意正确把握和执行政策,既坚决惩治腐败,又立足关心、爱护、挽救干部和医务人员,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查处少数、教育多数、钱要收回、风要刹住。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每查办一个案件,要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的作用。

  六、发挥监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紧贴卫生系统的中心工作开展行政监察,对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执行纪律,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积极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促进公务人员勤政、务实、廉洁、高效。进一步推行院(所、站)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按照院务公开目录,做好对内向职工、对外向服务对象的双向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两集中一到位”工作健康、规范发展。要积极围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监察,实施对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监管,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参保对象报批和审核,对药品、医疗设备、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如卫生局机关行政办公楼、市人民医院病房大楼等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检查,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篇四: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以下是其中的几项重点措施: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对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整顿关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水平提升,推动医疗机构向现代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大医院就诊压力。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大对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偏远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医疗资源统一分配机制,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和发达地区。

  4.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更新:鼓励医疗机构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水平。加大对医疗技术研究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国内医疗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5.完善医患关系管理: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系统。促进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以上只是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的一部分,具体措施和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篇五: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具体方案如下:

  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完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奖惩有加,提高服务质量。

  2. 加强医疗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分布,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医疗协作,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3. 改进医疗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医疗,提供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降低患者看病成本和就医压力。加强数字化医疗信息建设,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方便患者就医和医生诊疗。

  4. 加强药品监管。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快药品审批速度,落实药品价格监管措施,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5. 加强医学教育培养。提高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培养质量,增加临床实践时间,培养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加大对医生的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能力。

  以上是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篇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举措,将有效解决当前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篇六: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xx,电话:xx,邮箱:xx)。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篇七: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xx市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依据《xx市卫生监督机构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20xx年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下半年工作为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形式。

  (一)不定期行动:

  1、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案件,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和事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共同负责执行。

  2、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举行对取缔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处理销毁活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二)定期行动:

  1、行动时间: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为期1天(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行动内容:组织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

  3、行动方案:由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员,在全市各县区轮流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行为。负责安排落实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由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宣传地点选择、用品、宣传横幅等准备工作,同时选定在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邀请所在县(区)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参加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必须精心安排、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行动,对各县区卫生部门参加行动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活动。并全力提供活动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和经费。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派有打非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的巩固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医疗市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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