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调研报告精选(7篇)

2023-08-15 09:34:06 药品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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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研报告【篇1】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________ 吨位:______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___________ ,_________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______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_________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_____元(不计息)。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②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良好的信用,市场经济难以运行。而挂靠行为在民法一般之法理上属典型欺诈行为。挂靠者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情况下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经营,或虽可独立经营,但为经营之繁荣而借他人名义经营,而第三人往往基于对被挂靠方的信任才与之进行交易;对于被挂靠方来说,明知挂靠

  方行为不适,为获得某种“利益” 而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使第三人陷入错误的思考状态中,由此造成的债务,理应由二者共同承担,以保护善意第三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第五十二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由于被挂靠者从允许他人挂靠经营中获得了利益,所以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也是理所当然的。

  挂靠经营行为中,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均需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被挂靠人违背了行政许可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许可,不得将被许可的权利随意转让他人的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了出让、转借行政许可的责任:被许可人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挂靠人在没有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下,便假冒被许可人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显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如果挂靠经营活动触犯刑法,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挂靠经营承担刑事责任时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同时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社会进步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的adr监测工作在走过20年发展历程后,即将进入一个高速起飞的阶段,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总结过去,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深刻思考,以明确未来监测工作的方向。

   一、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自20xx年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立以来,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级监测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各级监测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全省adr监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各市(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都已建成,组织保证体系趋于健全,adr报告的科学性、及时性、制度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adr报告数量和质量逐步提高。根据今年上半年的报告情况,排名已从20xx年的全国倒数第二位上升到第十二位,新的和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排在全国第七位,提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目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无论是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及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是从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来看,都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1、病例报告发展不够平衡

  病例报告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病例报告数量很少,从今年1—9月份上报的1199份病例报告分析,有1121例来自医疗机构,73例来自药品经营企业(6%),只有5例来自药品生产企业(0.4%),而这一比例在美国却是90%以上。这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比较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层认识不到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决策层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意义,甚至错误地认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会影响企业药品的销路,增加工作量,加重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这种认识严重阻碍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流于形式,监测机构形同虚设。许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形式上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也成立了相应的监测机构,但实际上,制度只是一纸空文,机构也是形同虚设,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多依托自己的营销网络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而营销人员缺乏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热情,又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导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缺乏力度。

  2、年报告总数偏低,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们的报告数量在不断提高,但按世界卫生组织测算每百万人口中一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不低于200—400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应不少于30%。我省收到的adr报告中,上报病例每百万人口不到60份,约98%的报告为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其中具有警戒意义的新的和严重的病例只占2-3%,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利用监测体系发现信号进而开展风险管理的要求。

  3、adr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处于初级阶段

  评价工作要实现的是信息转化器的功能,即将报告内容转化为有效信息,这就决定了它有着极高的专业技术含量,是多学科的系统整合。而评价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人才,恰恰是我们目前的薄弱环节。目前监测工作还停留在对病例的收集和上报上,上市药品的再评价工作还是空白,严重不良反应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建立。

  4、市(地)无专业机构和专项经费

  从adr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财政一直没有经费的投入。如果是地方领导重视这项工作的,能够从其它办公经费中挤出一些开展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多是凭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来进行工作的,但单凭这些很难持久开展工作,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初级阶段,很难有深层次的提高。

  市、县两级都是兼职人员负责监测的管理工作,没有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这成为深入、持续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由于没有编制,不能保证监测队伍的稳定性;没有专项经费,办公设施、宣传、培训等难以有效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adr监测工作深入广泛地开展。

   三、影响因素

  我省adr制度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报告人员的素质、监测人员的素质、组织机构的建设、法规的执行力度,以及社会经济、法制环境、医药体制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报告体系的建设。

  由于近年来我国主要依靠自愿报告方式来完成adr的收集,该方式具有投资少,覆盖面广等优势,但其自身存在着漏报率高、无法统计发生率等缺陷。

   四、对策建议及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和培训

  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提高对adr监测工作的认知度,尤其是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应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和自觉性。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如将adr监测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到在职医务、药学人员继续教育之中。建立专家库、顾问委员会等,吸纳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入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外脑”的巨大能量,加强学习、交流与合作。

  2、积极推进药品经营和生产企业的监测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促使企业积极、自觉地投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事业中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该尽早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

  监测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地收集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建立产品不良反应数据库。收集有关本单位药品的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情况,提醒用药者注意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向医生和患者提供药品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印制药品使用说明书,并开展年度汇总工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人民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3、进一步提高adr上报数量和质量

  adr监测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促使其积极履行报告责任。这项工作不能停留在对上报数量的要求上,还要在质量上要有一个新的提高,要求上报具有警戒意义的新的和严重的adr病例。

  4、加强信息评价与研究

  随着公众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药品安全性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对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单位,各级adr监测专业机构除了负责adr病例报告的收集之外,还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分析和评价这些安全性信息的任务,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专业监测机构应将adr监测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信息的评价与研究,分析与确认等深层次工作上,探索安全性评价的相关方法和模式,开展对重点监测品种的评价和因果关系分析,提高评价体系的整体水平和监测工作的整体效能。

  5、加强药物警戒,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命质量和自身健康的日渐重视,社会公众对医药产品信息,尤其是安全性信息有着越来越强烈的渴求,而且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时代及社会迫切要求我们透明、高效、及时地提供信息服务。为此,我们有责任对已经明确的药品不良反应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说明,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便患者在选择和购买药品时,有一定的信息保障。对新发现的风险产品,及时告知专业人员,帮助他们在使用中规避风险,合理用药,并制定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6、设定一定的政府投入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药品监管的其他工作,如企业审批、品种准入、体系认证等相比,往往不易受到人们重视,工作难度也就更大。因此,我们药监部门的各级领导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和人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鼓励,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要设定一定的政府投入,建立足够数量、高素质的监测队伍。改进监测的设备、仪器和各种措施,也可以设立专用网站和专线电话,以做医药工作者和群众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之用。对监测队伍中认真负责、执法严明、成绩卓著者给予褒奖;对监测工作中有不负责任、执法不力、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要认真查处。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重视和解决药品不良反应这个社会问题,其宗旨在于全心全意地关爱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加紧基础建设,尽快实现由初始阶段到成熟阶段的过渡,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把我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药品调研报告【篇3】

  水果价格调研报告

  去哪儿买水果?看看315水果价格调研报告吧!

  水果是同学们饮食中的一部分,而今年水果价格较往年明显上涨让不少同学们大呼“吃不起水果”,那么校内水果价格又是怎样呢?带着这个问题,南开大学研究生会权益保障中心对学校周围、学生公寓周围、校内的.水果店和流动水果摊的水果价格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学校周围、校内、学生公寓周围的水果店或流动水果摊的水果价格普遍较高,校内流动水果摊和西南村市场水果店的水果价格相对其他水果店更高一些。水果质量差距不大,总的来说都很新鲜,称也较准,价格有所变动原因之一是品种不同,如西南村市场水果店的苹果,烟台红富士是6元/斤,陕西苹果是5元/斤。相对校外来说,在校内购买水果更为方便(),但价格也相对较高,不少同学不得不去校外的水果店、摊买水果,所以同学们希望校内水果店能够降低价格,做到薄利多销。另外,对于住在儒苑公寓的研一学生,调查者推荐去复康路立交桥旁边的流动水果摊购买水果,那里水果相较于其它水果店的水果更为便宜。

药品调研报告【篇4】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 ,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5】

  **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破题起步探索出一条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新路子。然而,“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党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仍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如何运用价格调节功能,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就是必须关注重视和切实解决的课题。

  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农产品价格偏低和优化环境、减轻负担的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

  农产品价格方面。2004年起,国家虽然建立了以粮食储备,早、晚稻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机制,较为有效地稳定了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但这种价格保护政策凸现出品种少、范围小的状况,而油料、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却没有价格保护措施。就是粮价的保护政策,也往往由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连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给予的优惠。其他经济作物,如石城烤烟种植成本不断提高,烤烟收购价只对下低等级微调,调价部分不及抵销成本增加,烟农的增收令人担忧;再则桑蚕鲜茧收购价,我省去年以来不提反降,极大地挫伤桑农的生产积极性。就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因“三清三改”整治村容村貌的需要,农民自采自用的砂石,一些地方也出现强行阻挠,或收取费用,甚至哄抬物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能力和积极性。

  涉农收费方面。突出反映在“收费多、负担重”;“上学贵、看病难”;“信息差、监管少”。一是经过治理整顿、农村税费改革后,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有了明显下降。但仍存在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合法予以保留,如计生收费中的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二是农村教育收费的一些项目设计不科学,留有缺口,譬如“杂费”,把名为自愿的众多服务性收费混杂其中,使“一费制”有名无实;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远远超过农民可承受的能力。农村医疗条件差、药品贵、看病难,如遇大病、急病,不仅医疗费用昂贵,还要付出一大笔车费、旅费,因病致贫或因贫返贫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尽管信息化网络不断扩大发展,广播、电视、电脑纷纷进入农村。但农村必竟广阔天地、农民的家庭条件、居住位置、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千差万别,用得上、买得起的必竟不多,不少农民还是靠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传递有限的信息。尤其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变化,农产品供求状况,经济预测分析等更是信息不灵。另外,农村价格监管相对薄弱,尤其是边远山区更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深化涉农价格改革。一是加大对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力度。目前,放开化肥价格,将国家对化肥厂家的优惠和补贴改为对农民直补的呼声颇高。这项举措如不能有效调控生产企业的定价机制,必然引起化肥价格的节节攀高,农民获得仅有的补贴也就难以抵销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鉴于现状,不如实行“专项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限价销售”的模式,即指定一家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销售公司承担储备任务,储备资金由企业申请贷款解决,利息和仓储及运杂费用由政府价格调节基金解决,按“一县一价”、限价销售化肥。这种“淡储旺供”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化肥的不断上涨。二是完善种子、农药的定价机制,对现行名为差率控制、实为放任自流的作价办法进行改革。应将种子、农药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差率、定额控制,按进价加规定差率制定批发、零售价格。三是合理制定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对农业用水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目前的按田亩收费向计量收费改革,积极推广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农业生产排灌及农村自来水用电、农民生活照明用电,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电价,价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四是深化粮食收购价格改革,拉开现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等级差价。目前早、中、晚籼稻的等级差价均为每50公斤2元,不利于优质稻的生产,也不符合优质优价的科学定价原则。应以现行三等品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为基准,品质优的一、二等品,按几何级数递增确定等级差价,低于三等品的按现行等级差执行。如早籼稻(三等)现行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0元,二等应为74元(等级差价4元)、一等应为78元(等级差8元),四等以上则维持现行2元的等级差价。

  2、理顺涉农价格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须有新的思路。尽管靠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增收有很多难处,但理顺价格、合理定价、疏导矛盾,对农民增收仍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当前烤烟、桑蚕鲜茧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理顺、调整。先说烤烟,从烟农把烟叶卖到烟草公司,到烟厂加工成香烟卖到经销商,形成了整个烟草的产业链。若将此产业链分为农工商三个环节,可以说农业(指烟农)获利最少。而烟草公司将烟叶卖到烟厂价格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

药品调研报告【篇6】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随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当部分挂靠经营者对其代理行为和代理品种大做文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一、药品挂靠经营的定义

  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是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借助依法经过许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其中挂靠者是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被挂靠者的行为是变相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挂靠经营的社会危害性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的经营条件,肆意进行药品的违法交易,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

  二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

  三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是群众用药的安全隐患。

   三、药品挂靠的表现形式

  1、被挂靠者向挂靠者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户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地从挂靠者的药品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2、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后,挂靠者每月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被挂靠者为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挂靠者持此证件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销售自己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3、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代理或经销的药品品种,只验收购进发票,但药品不入库,由挂靠者单独存放。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号等,由挂靠者自行销售其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4、被挂靠者将挂靠者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验收入库,统一养护,统一质量管理,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挂靠者销售被挂靠者单位的药品也销售其代理的药品,但在单位财务核算中,对挂靠者的销售收入单独记账,收回的货款采取统一银行账户,但账面分户记载,季度或年终分成。

  5、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出现,借助被挂靠者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销售被挂靠者的药品,同时销售自己代理的药品品种。其作法是自配电脑,模拟被挂靠者单位的电脑票样本,加开自己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或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等,季度或年底分成或者收取固定费用。

   四、药品挂靠经营检查的线索突破

  一是将实物与购进发票(或清单)核对,看购进品种是否为发票开据的品种、是否是供应单位开据的品种,看开具发票的药品有无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点应进一步核查。

  二是看开据发票单位是否为合法单位,开据的.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县以上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批准文号是否为近几年,限额发票是否超过限额,开据发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名称、数量是否与出入库账(单)记录一致;开据发票是否为正本,是否双面复写,同一供应单位开据发票是否一致,如有的手写发票,有的是电脑打印的税控票,同一供货发票应填格式、内容是否一样,同一药品品种发票在同一地区是否多家出现,开据发票号码不同时期的是否有联号,近号现象等;看发票批号与实物批号是否一致,有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人为改动发票批号,达到使查处无法追溯的目的。

   五、药品挂靠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国家明令禁止药品流通市场出现药品挂靠经营行为,其禁止性条款是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处罚条款是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条款是《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7】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同类中西医治疗药物治疗分析

  2、市场状况规模

  3、市场定位分析

  4、市场竞争品牌的分析

  二、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药学研究情况:

  生药量: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产量:

  市场价格: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生产成本:

  4、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四、项目药政动态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五、项目研究资料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六、经济效益预测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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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了以下关于“药品调研报告”的最新范文,请继续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一般来说,有付出就有收获,在完成一项任务或目标后。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的结构分首部、正文和落款三部分。

药品调研报告【篇1】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________ 吨位:______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___________ ,_________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______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_________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_____元(不计息)。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②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良好的信用,市场经济难以运行。而挂靠行为在民法一般之法理上属典型欺诈行为。挂靠者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情况下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经营,或虽可独立经营,但为经营之繁荣而借他人名义经营,而第三人往往基于对被挂靠方的信任才与之进行交易;对于被挂靠方来说,明知挂靠

  方行为不适,为获得某种“利益” 而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使第三人陷入错误的思考状态中,由此造成的债务,理应由二者共同承担,以保护善意第三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第五十二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由于被挂靠者从允许他人挂靠经营中获得了利益,所以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也是理所当然的。

  挂靠经营行为中,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均需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被挂靠人违背了行政许可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许可,不得将被许可的权利随意转让他人的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了出让、转借行政许可的责任:被许可人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挂靠人在没有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下,便假冒被许可人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显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如果挂靠经营活动触犯刑法,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挂靠经营承担刑事责任时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同时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社会进步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的adr监测工作在走过20年发展历程后,即将进入一个高速起飞的阶段,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总结过去,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深刻思考,以明确未来监测工作的方向。

   一、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

  自20xx年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立以来,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级监测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各级监测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全省adr监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各市(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都已建成,组织保证体系趋于健全,adr报告的科学性、及时性、制度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adr报告数量和质量逐步提高。根据今年上半年的报告情况,排名已从20xx年的全国倒数第二位上升到第十二位,新的和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排在全国第七位,提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目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无论是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及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是从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来看,都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1、病例报告发展不够平衡

  病例报告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病例报告数量很少,从今年1—9月份上报的1199份病例报告分析,有1121例来自医疗机构,73例来自药品经营企业(6%),只有5例来自药品生产企业(0.4%),而这一比例在美国却是90%以上。这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比较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层认识不到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决策层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意义,甚至错误地认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会影响企业药品的销路,增加工作量,加重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这种认识严重阻碍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流于形式,监测机构形同虚设。许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形式上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也成立了相应的监测机构,但实际上,制度只是一纸空文,机构也是形同虚设,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多依托自己的营销网络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而营销人员缺乏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热情,又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导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缺乏力度。

  2、年报告总数偏低,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们的报告数量在不断提高,但按世界卫生组织测算每百万人口中一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不低于200—400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应不少于30%。我省收到的adr报告中,上报病例每百万人口不到60份,约98%的报告为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其中具有警戒意义的新的和严重的病例只占2-3%,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利用监测体系发现信号进而开展风险管理的要求。

  3、adr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处于初级阶段

  评价工作要实现的是信息转化器的功能,即将报告内容转化为有效信息,这就决定了它有着极高的专业技术含量,是多学科的系统整合。而评价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人才,恰恰是我们目前的薄弱环节。目前监测工作还停留在对病例的收集和上报上,上市药品的再评价工作还是空白,严重不良反应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建立。

  4、市(地)无专业机构和专项经费

  从adr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财政一直没有经费的投入。如果是地方领导重视这项工作的,能够从其它办公经费中挤出一些开展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多是凭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来进行工作的,但单凭这些很难持久开展工作,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初级阶段,很难有深层次的提高。

  市、县两级都是兼职人员负责监测的管理工作,没有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这成为深入、持续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由于没有编制,不能保证监测队伍的稳定性;没有专项经费,办公设施、宣传、培训等难以有效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adr监测工作深入广泛地开展。

   三、影响因素

  我省adr制度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报告人员的素质、监测人员的素质、组织机构的建设、法规的执行力度,以及社会经济、法制环境、医药体制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报告体系的建设。

  由于近年来我国主要依靠自愿报告方式来完成adr的收集,该方式具有投资少,覆盖面广等优势,但其自身存在着漏报率高、无法统计发生率等缺陷。

   四、对策建议及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和培训

  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提高对adr监测工作的认知度,尤其是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应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和自觉性。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如将adr监测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到在职医务、药学人员继续教育之中。建立专家库、顾问委员会等,吸纳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入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外脑”的巨大能量,加强学习、交流与合作。

  2、积极推进药品经营和生产企业的监测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促使企业积极、自觉地投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事业中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该尽早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

  监测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地收集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建立产品不良反应数据库。收集有关本单位药品的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情况,提醒用药者注意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向医生和患者提供药品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印制药品使用说明书,并开展年度汇总工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人民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3、进一步提高adr上报数量和质量

  adr监测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促使其积极履行报告责任。这项工作不能停留在对上报数量的要求上,还要在质量上要有一个新的提高,要求上报具有警戒意义的新的和严重的adr病例。

  4、加强信息评价与研究

  随着公众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药品安全性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对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单位,各级adr监测专业机构除了负责adr病例报告的收集之外,还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分析和评价这些安全性信息的任务,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专业监测机构应将adr监测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信息的评价与研究,分析与确认等深层次工作上,探索安全性评价的相关方法和模式,开展对重点监测品种的评价和因果关系分析,提高评价体系的整体水平和监测工作的整体效能。

  5、加强药物警戒,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命质量和自身健康的日渐重视,社会公众对医药产品信息,尤其是安全性信息有着越来越强烈的渴求,而且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时代及社会迫切要求我们透明、高效、及时地提供信息服务。为此,我们有责任对已经明确的药品不良反应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说明,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便患者在选择和购买药品时,有一定的信息保障。对新发现的风险产品,及时告知专业人员,帮助他们在使用中规避风险,合理用药,并制定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6、设定一定的政府投入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药品监管的其他工作,如企业审批、品种准入、体系认证等相比,往往不易受到人们重视,工作难度也就更大。因此,我们药监部门的各级领导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和人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鼓励,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要设定一定的政府投入,建立足够数量、高素质的监测队伍。改进监测的设备、仪器和各种措施,也可以设立专用网站和专线电话,以做医药工作者和群众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之用。对监测队伍中认真负责、执法严明、成绩卓著者给予褒奖;对监测工作中有不负责任、执法不力、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要认真查处。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重视和解决药品不良反应这个社会问题,其宗旨在于全心全意地关爱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加紧基础建设,尽快实现由初始阶段到成熟阶段的过渡,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把我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药品调研报告【篇3】

  水果价格调研报告

  去哪儿买水果?看看315水果价格调研报告吧!

  水果是同学们饮食中的一部分,而今年水果价格较往年明显上涨让不少同学们大呼“吃不起水果”,那么校内水果价格又是怎样呢?带着这个问题,南开大学研究生会权益保障中心对学校周围、学生公寓周围、校内的.水果店和流动水果摊的水果价格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学校周围、校内、学生公寓周围的水果店或流动水果摊的水果价格普遍较高,校内流动水果摊和西南村市场水果店的水果价格相对其他水果店更高一些。水果质量差距不大,总的来说都很新鲜,称也较准,价格有所变动原因之一是品种不同,如西南村市场水果店的苹果,烟台红富士是6元/斤,陕西苹果是5元/斤。相对校外来说,在校内购买水果更为方便(),但价格也相对较高,不少同学不得不去校外的水果店、摊买水果,所以同学们希望校内水果店能够降低价格,做到薄利多销。另外,对于住在儒苑公寓的研一学生,调查者推荐去复康路立交桥旁边的流动水果摊购买水果,那里水果相较于其它水果店的水果更为便宜。

药品调研报告【篇4】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 ,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5】

  **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破题起步探索出一条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新路子。然而,“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党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仍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如何运用价格调节功能,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就是必须关注重视和切实解决的课题。

  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农产品价格偏低和优化环境、减轻负担的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

  农产品价格方面。2004年起,国家虽然建立了以粮食储备,早、晚稻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机制,较为有效地稳定了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但这种价格保护政策凸现出品种少、范围小的状况,而油料、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却没有价格保护措施。就是粮价的保护政策,也往往由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连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给予的优惠。其他经济作物,如石城烤烟种植成本不断提高,烤烟收购价只对下低等级微调,调价部分不及抵销成本增加,烟农的增收令人担忧;再则桑蚕鲜茧收购价,我省去年以来不提反降,极大地挫伤桑农的生产积极性。就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因“三清三改”整治村容村貌的需要,农民自采自用的砂石,一些地方也出现强行阻挠,或收取费用,甚至哄抬物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能力和积极性。

  涉农收费方面。突出反映在“收费多、负担重”;“上学贵、看病难”;“信息差、监管少”。一是经过治理整顿、农村税费改革后,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有了明显下降。但仍存在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合法予以保留,如计生收费中的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二是农村教育收费的一些项目设计不科学,留有缺口,譬如“杂费”,把名为自愿的众多服务性收费混杂其中,使“一费制”有名无实;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远远超过农民可承受的能力。农村医疗条件差、药品贵、看病难,如遇大病、急病,不仅医疗费用昂贵,还要付出一大笔车费、旅费,因病致贫或因贫返贫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尽管信息化网络不断扩大发展,广播、电视、电脑纷纷进入农村。但农村必竟广阔天地、农民的家庭条件、居住位置、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千差万别,用得上、买得起的必竟不多,不少农民还是靠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传递有限的信息。尤其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变化,农产品供求状况,经济预测分析等更是信息不灵。另外,农村价格监管相对薄弱,尤其是边远山区更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深化涉农价格改革。一是加大对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力度。目前,放开化肥价格,将国家对化肥厂家的优惠和补贴改为对农民直补的呼声颇高。这项举措如不能有效调控生产企业的定价机制,必然引起化肥价格的节节攀高,农民获得仅有的补贴也就难以抵销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鉴于现状,不如实行“专项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限价销售”的模式,即指定一家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销售公司承担储备任务,储备资金由企业申请贷款解决,利息和仓储及运杂费用由政府价格调节基金解决,按“一县一价”、限价销售化肥。这种“淡储旺供”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化肥的不断上涨。二是完善种子、农药的定价机制,对现行名为差率控制、实为放任自流的作价办法进行改革。应将种子、农药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差率、定额控制,按进价加规定差率制定批发、零售价格。三是合理制定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对农业用水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目前的按田亩收费向计量收费改革,积极推广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农业生产排灌及农村自来水用电、农民生活照明用电,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电价,价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四是深化粮食收购价格改革,拉开现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等级差价。目前早、中、晚籼稻的等级差价均为每50公斤2元,不利于优质稻的生产,也不符合优质优价的科学定价原则。应以现行三等品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为基准,品质优的一、二等品,按几何级数递增确定等级差价,低于三等品的按现行等级差执行。如早籼稻(三等)现行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0元,二等应为74元(等级差价4元)、一等应为78元(等级差8元),四等以上则维持现行2元的等级差价。

  2、理顺涉农价格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须有新的思路。尽管靠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增收有很多难处,但理顺价格、合理定价、疏导矛盾,对农民增收仍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当前烤烟、桑蚕鲜茧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理顺、调整。先说烤烟,从烟农把烟叶卖到烟草公司,到烟厂加工成香烟卖到经销商,形成了整个烟草的产业链。若将此产业链分为农工商三个环节,可以说农业(指烟农)获利最少。而烟草公司将烟叶卖到烟厂价格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

药品调研报告【篇6】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随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当部分挂靠经营者对其代理行为和代理品种大做文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一、药品挂靠经营的定义

  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是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借助依法经过许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其中挂靠者是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被挂靠者的行为是变相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挂靠经营的社会危害性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的经营条件,肆意进行药品的违法交易,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

  二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

  三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是群众用药的安全隐患。

   三、药品挂靠的表现形式

  1、被挂靠者向挂靠者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户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地从挂靠者的药品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2、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后,挂靠者每月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被挂靠者为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挂靠者持此证件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销售自己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3、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代理或经销的药品品种,只验收购进发票,但药品不入库,由挂靠者单独存放。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号等,由挂靠者自行销售其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4、被挂靠者将挂靠者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验收入库,统一养护,统一质量管理,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挂靠者销售被挂靠者单位的药品也销售其代理的药品,但在单位财务核算中,对挂靠者的销售收入单独记账,收回的货款采取统一银行账户,但账面分户记载,季度或年终分成。

  5、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出现,借助被挂靠者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销售被挂靠者的药品,同时销售自己代理的药品品种。其作法是自配电脑,模拟被挂靠者单位的电脑票样本,加开自己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或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等,季度或年底分成或者收取固定费用。

   四、药品挂靠经营检查的线索突破

  一是将实物与购进发票(或清单)核对,看购进品种是否为发票开据的品种、是否是供应单位开据的品种,看开具发票的药品有无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点应进一步核查。

  二是看开据发票单位是否为合法单位,开据的.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县以上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批准文号是否为近几年,限额发票是否超过限额,开据发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名称、数量是否与出入库账(单)记录一致;开据发票是否为正本,是否双面复写,同一供应单位开据发票是否一致,如有的手写发票,有的是电脑打印的税控票,同一供货发票应填格式、内容是否一样,同一药品品种发票在同一地区是否多家出现,开据发票号码不同时期的是否有联号,近号现象等;看发票批号与实物批号是否一致,有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人为改动发票批号,达到使查处无法追溯的目的。

   五、药品挂靠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国家明令禁止药品流通市场出现药品挂靠经营行为,其禁止性条款是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处罚条款是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条款是《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调研报告【篇7】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同类中西医治疗药物治疗分析

  2、市场状况规模

  3、市场定位分析

  4、市场竞争品牌的分析

  二、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药学研究情况:

  生药量: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产量:

  市场价格: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生产成本:

  4、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四、项目药政动态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五、项目研究资料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六、经济效益预测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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