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都需要进行报告,答复报告必须按上级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写。可行性的报告是怎么写的?关于“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我们写了一篇文章欢迎大家来浏览,感谢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一直创作下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监管,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三、坚强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2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0.14万元。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3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4
区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主要是动员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打非”工作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的安全稳定。刚才,区政府副区长、区燃放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蔚传忠传达国务院安办“打非”工作紧急通知,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燃放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鲁荣锋同志部署了我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安全管理工作。请各部门、各街道下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20xx年春节,我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各街道及公安派出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安全燃放”的目标。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大家在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再接再厉,继续打好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攻坚战。
自20xx年全市春节期间,有限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已经进入第12个年头。在一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庆祝传统佳节,表达喜悦心情,既是新春佳节传统,也符合广大群众的愿望,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保证安全,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各街道及公安派出所都积累了许多好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总体安全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是今年正值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新常态,全国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对春节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是从近几年全国一些地区出现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来看,触目惊心,社会影响巨大。仅20xx年全国就发生多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案例:①20xx年2月5日xx时30分许,贵州省贵安新区在山沟里组织集中销毁已关闭烟花爆竹厂剩余原料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2人死亡,5人失联,xx人受伤;②20xx年6月14日上午10时48分,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③20xx年9月8日19时50分左右,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彩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线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今天,传达的国务院安办“打非”工作紧急通知,重点通报了河北唐山市、山东德州市12月份相继发生两起爆炸事故。
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同志认为,从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连续11年我区安全管理工作总体安全效果不错,本地区、本单位没有出现大的事故,容易产生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
四是今年是限放法规实施的第12年,有的同志可能认为,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增强,燃放烟花爆竹人数逐年减少,社会关注程度可能不高。五是经过近年来“禁改限”的“烘托”和“培养”,使这一沉寂多年的节日传统气氛也有可能反弹,不排除再次激起市民的燃放热情,燃放人员数量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都有可能大幅增加,管理的难度加大。为此,各部门、各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大家一定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xx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这件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办好,办成功。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各部门、各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狠抓燃放烟花爆竹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按照《xx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街道是本部门、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地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大家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统筹协调好公安民警、机关抽调干部、街道社区干部及社会单位内保力量,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工作日程安排表。《通知》是一个总体的实施方案,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作出了严格、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责任书》是军令状,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责任要求,《日程安排表》是一个工作时间的要求和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及时认真地学习,传达和贯彻,抓好落实。特别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细节,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的工作来安排部署。各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充实、完善本地区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迅速启动,组织实施,抓紧抓好抓落实。
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是确保安全。因此,区政府提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其核心就是保证安全,不出大事。这是重中之重,也是检验各部门、各街道这项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通知》和《责任书》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大家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严管交通运输和储存安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建交委等部门要加强“打非”工作力度,尽快在全区重要交通路口、交巡警流动警务车、车站码头等设立安全和交通检查站,加强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区公安分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春运期间的“三危品”检查,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守卡相结合,在各主要道路、街区、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增派执法力量,严格执法。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和运输车辆配送过程的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第二,要严把烟花爆竹源头安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严禁销售不合法厂家的产品、不符合全市规定种类的产品。供销烟花专营公司要充分发挥主渠道配送作用,保证配送正规合格的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督和检查,严防伪劣、超标产品进入我区市场。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予以查处,即非法烟花爆竹来源未查清不放过;货主和当事人未得到处罚不放过;监管责任人未得到严肃追究处理不放过,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排查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对举报的违法案件,必须及时查处。对查获的非法产品,一律没收并交由供销社烟花专营公司统一销毁,不留隐患。
第三,严守燃放现场安全。燃放现场的安全监管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街道要总结20xx年禁改限以来春节安全燃放的成功经验,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周密制定禁放区域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区域和燃放现场的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区、街、社区三级逐级建立监管防控体系,确保燃放点现场安全不留死角。要督促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张贴醒目的禁放标识,落实各禁放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并与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卫计委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险情。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和燃放安全监管大检查,对禁放区域内的重点单位,特别是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库、油(气)管道、化危品储存仓库、输变电设施、重点文物、城市棚户区拆迁区域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及区域,落实业主责任,组织及时清理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区市政园林局要组织力量清疏下水道、化粪池等,防止因燃放发生沼气爆炸燃烧事故。区棚改办与各街道要做好棚户拆迁区域的禁放及安全值守工作。
为了落实燃放现场安全监管,区政府近期将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协调各街道组织好对排查出来的本辖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单位,逐一派驻现场守护组,实行“一对一”守护责任制,即一个守护组负责一个目标,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各街道“一对一”现场守护组要统一汇总,报区燃放办备案,实行工作检查,责任倒查。同时,在限放区域,区公安分局与各街道要组织公安民警、机关抽调干部、街道干部和社区积极分子守楼护院,坚持街道管片,派出所、居委会管段,积极分子管楼院,辖区社会单位管本单位的做法,强化对燃放现场的秩序控制,做到每个燃放片区、每条街道、每个楼院都有专人负责监管。
加强安全与环保理念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素质,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三点:一是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减少空气污染,净化空气质量;二是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营户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求经营者依法经营,不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要做好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利用集中宣传日和平时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介绍燃放安全常识,正确引导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购买合格产品,并安全燃放;四是各街道要做好辖区区政府通告张贴,禁放、燃放标志张贴工作,检查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张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希望新闻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多做宣传引导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搞好舆论导向。各街道宣传教育工作要广泛做到社区、做到家庭,方式要灵活多样,要人性化。供销专营公司要在各销售点、产品包装上,印有鲜明、规范、温馨的安全知识提示。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放寒假前,要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一次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题教育,各学校都要对学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应急救援是提高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手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早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制订和修订火灾、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千方百计减少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区应急办要制订好全区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区卫计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应急预案,确保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公安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严防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要加强对辖区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化危品储存等相关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设置禁放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安排“一对一”安全守护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本辖区实际,针对可能出现和发生的问题,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按照全区统一安排,在春节前,组织辖区各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全面清理可燃物和易燃物,督促辖区内社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力量。监督检查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值班巡逻力量和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从现在到距离20xx年春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但我们时间再紧,任务再重,工作量不能减,做好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力以赴打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攻坚战,切实保障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5
阮桥镇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
整个销售期全镇销售点共29家,其中常年零售点22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7家(其中农村3家),并于20xx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5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成立了由镇长李新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韩雪峰为副组长,各村书记、镇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主体。
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阮桥镇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镇的实际,在县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
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
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三是把好许可关。
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向镇安监领导小组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镇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镇印发《阮桥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在宣传栏及各街道明显处予以张贴宣传,并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镇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十字街、原坟路等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镇区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镇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
整个销售期,由镇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单独或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期间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烟花60余箱,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我镇自然村庄内道路复杂,非法销售人员多以亲戚关系进行销售,群众举报较少,查处时阻力较大。
二是镇虽然成立了相关组织,但相对于全镇面积来讲,人员较少,不能对所有村庄进行全覆盖,执法难度较大。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