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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2
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
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校建立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以班级为单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以各年级组、德育处负责,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心理辅导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做好转介工作。
2、学校建立各项预警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辅导室将每年对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认真做好这些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汇报。
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反映。心理辅导老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大中队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每月向德育教导汇报一次学生学生的心理情况。
(3)心理老师及时报告学生心理危机。
心理老师在辅导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
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三)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应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控。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诊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120等紧急救助电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安人员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卫生室对学生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卫生老师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治疗。心理老师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四)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危机事故处理完毕后,心理辅导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干预。
3、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备预案。
(五)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并负责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以备今后参考。注意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通五十四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五十四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教处、年级组、心理教师、校医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由3—5人组成。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全体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校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心理教师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学校每年对五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①对新进学校的学生进行排查;
②对离异或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的排查;
③对多次考试出现不及格学生的排查;
④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
⑤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排查结束后学校要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到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月向年级组长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汇报。
2、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学生干部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学生辅导员了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3、学校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报告。
4、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
建立医院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校医务室应将有心理危机前来求医的学生的相关信息记载清楚,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对学校、校医务室、心理咨询老师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及时将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排查结果、上报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心理评估结果和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名单及其心理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学校。
五、危机干预
对于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建立支持系统。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老师、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及学生所在年级。
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建立救助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开通“心之声”心理热线电话,派专人值班,便于对发出危机求救的学生进行紧急心理援助。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保卫处、校医务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学校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职责如下:
1、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2、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3、校医疗部门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4、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六、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要根据学校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七、工作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实行定期培训。
2、备案制度。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填写《学生危机事故情况表》。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学校亦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3、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心理咨询专家组鉴定,或到由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4、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责任追究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对其实行责任追究。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负责人协助而相关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部门,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校医务室在相关部门出具了证明的情况下因经费问题拒绝对学生实施紧急救治的。
各办公室应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各办公室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4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二、活动主题
快乐学习,幸福生活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1.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引导学生主动快乐地学习。
2.积极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系列活动。
3.以“提升师生幸福感”为核心,加强心育文化建设,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8日。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各中小学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安排一名校领导发表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推进“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责任主体:校长室(郑敏志)
2.召开一次“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班会
以班级为单位,围绕“快乐学习,幸福生活”这一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力求取得实效。主题班会要有教案。责任主体:德育处(昝洪赋)
3.出一期“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主题黑板报
各班利用黑板报,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出一期专刊。学生动手搜集资料,设计版面,校内组织检查评比。责任主体:团委
(宋伟华)
4.举办一次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面向学生举行一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责任主体:心理健康兼职教师,负责人(李锐)
5.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以市教体局编印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问答为基础,组织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责任主体:心理健康兼职教师,负责人(李锐)
6.举办中学生征文评选活动
组织中学生以“快乐学习,幸福生活”为主题,撰写一篇征文,要求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体裁和字数不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若干篇优秀征文参加区级评选。责任主体:语文教研组(查红武)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本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儿童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儿童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人性化原则。小学生是正在成长的儿童群体,发展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在预警、干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保护和预防,切实维护小学生身心发展。
2、预防性原则。建设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3、教育性原则。儿童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应及时正确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心理危机,矫正不良心理行为。
4、参与性原则。预警干预机制的建设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社区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预警干预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5、实效性原则。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心理干预工作的规范化,增强机制运行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1、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心理预警网络机制,定期发布预警通告。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小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确保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3、通过心理咨询等适时的介入和援助,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当下,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小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具体实施
(一)建立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和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建立以校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1、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卓华长
成员:陈振强、何平辉、钟志文
2、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组长:陈振强
成员:梁桂珍、黎国明、何学锋、黄丽斯、杜佩玲、张超文
(二)确定预防、预警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心理困惑和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1、一般预警类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者。
第三,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或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第四,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
(2)学习压力方面
第一,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过高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考试不理想的学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等阶段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严重厌学、逃学,或有考试综合征及学校恐惧症的学生。
第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冲突、遭受失败等。
第二,成长经历中有过自虐自伤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第四,因经济严重贫困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2、重点预警类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第二,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学生等。
第三,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第四,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第六,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警干预具体实施
1、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层次组成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包括三级系统:
一级预警机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家长组成小组进行监护。他们距离学生最近,最了解学生情况,对班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二级预警机制: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组、学校德育处领导组成小组进行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预警干预。把各班级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三级预警机制:由心理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给予心理障碍的学生以科学专业的心理干预,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普陀区学生心理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并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
2、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职责
(1)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班级心理委员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
(3)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联系经常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4)构成三级体系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3、学校心理预警干预的运行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分为三个部分,即预防、预警和应急。
(1)预防:强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德育处、心理咨询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德育处以及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高度关注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第二,学校建立心理委员制。各班班主任为心理委员,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学校作汇报。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询(辅导)室,并劝说其尽快到心理咨询(辅导)室寻求帮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第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每学期至少保证二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咨询及朋辈互助活动,并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学校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预警:开展学生心理普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预警系统是整个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定期定时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这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开展心理危机预警的必要保证。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筛选出部分问题较严重学生,在保密的基础上与其班主任联系,作为长期关注和引导对象,并进行心理咨询等干预,防患于未然。
第二,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德育处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实行重要信息登记、通报制度。班级要做好预警信息登录,对重点预警对象、重大信息获取及处理结果都要有文字记载,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第三,预警信息的发布。在提前获取准确的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时,学校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下达指令,实施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援助方案。预警的级别分三个级别:
三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其危机程度为“一般”,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可以自行处理。
二级“黄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危机的心理行为,其危机程度为“较紧急”,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校长报告。
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短期剧烈的心理冲突和失控行为,其危机程度为“紧急”,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并请求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协同应急。
(3)应急: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四步法
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保护学生的重要环节。处于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首先,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了解个体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危机评估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个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等。另外,评估需要贯穿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必须通过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状态,了解个体支持系统的有效性,从而确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次,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状况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技术,以解决目前的危机或防止危机进一步恶化,确定应提供的支持。
再次,实施干预。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简称危机个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减轻焦虑可以采用认知干预或者采用系统脱敏等行为主义取向的干预技术,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向其解释其情感反应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强化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合理性;不对危机个体做不切实际的保证;强调危机个体自身对其行为和决定所负有的责任,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帮助危机个体调动其社会支持资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会组织等。
最后,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结果,不断对干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干预者通过观察、交谈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对危机个体进行心理及危机评估,以了解干预效果,并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强调:首先,对危机的评估应该在建立咨访关系之前进行;其次,要保证危机个体的安全,这个是与突发事件的发生背景相适应的,也是心理危机干预与普通心理咨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咨询理念,强调积极、无条件地接纳危机个体,并且要以危机个体为中心,充分考虑到危机个体的自主性。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更好的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发生,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提供心理保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
1、建立健全问题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面临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突发事件或有心理障碍、行为有
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关心他们,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2、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学生转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3、关心留守儿童,深入开展“我把学生当家人,学生把我当亲人”活动;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和加强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7个重要时段”的重点监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学生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
1、按照有关要求,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辅导员、德育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科学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宣传周、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继续加强心理辅导工作,积极配合团委、关工委做好“心情驿站”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咨询,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4、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早恋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5、充分利用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资源,招募志愿者教师,扩大心理咨询队伍,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工作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及教师
五、工作方法
1、教育为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中职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预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完善系统。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协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4、处理果断。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六、预警机制
建立三级危机预警网络:
一级预警:学校专业危机干预人员,全面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心理危机防护工作。
二级预警:学生处辅导员及学生管理人员,应接受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及时发现学生异常问题,并及时汇报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
三级预警:学生干部及学生心理委员。要在学生中普及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基本措施。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对于接受干预的危机当事人,要做好跟踪援助工作,帮助当事人顺利度过危机。
七、责任追究
全校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教师及各处室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个人及处室实行责任追究。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协助而处室负责人不服从指挥的;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处室,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各处室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7
当今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小学生年龄小,学习、生活上碰到的困惑,有时无法自行解决,长期如此会产生心理上的障碍。此时确实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帮助,我们学校心理咨询室正是为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服务的,为了使心理辅导进一步得到普及并更好地为学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服务,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向更高的心理健康境界发展,达到“助人自助”的教育效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的学生知道并了解心理辅导工作。
2、密切与班主任的联系,更好地与德育工作相辅相承。
3、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力求个案上有所突破。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心理辅导的方法、途径:心理咨询室“心灵的港湾”,各班级心理教育课,学校橱窗,各班级黑板报,“开心由此”电话,“悄悄话”信箱,红领巾广播“心灵之声”栏目等。
2、校辅导站地点: 浴宇楼四楼东首“心灵的港湾”。(电话:83229875)
3、辅导站定期开放时间:每星期五5:00—6:00(其它时间的咨询辅导由学生另行预约)。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级文件,有关心理辅导方面的知识、方法等,使每一个教师首先每天保持一颗健康的心理面对学生。
5、除建立“心灵的港湾”,定时开放外,每位班主任每人一本记载本,随时辅导记载,为一些难为情和不愿进心理咨询室喜欢和班主任老师交谈的同学服务。
6、班主任做好平时日常教学中的学生心理辅导,辅导站老师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共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各班可利用班队活动、心理健康课深入浅出地辅导学生心理健康,从学生身边的事展开。还可与家长联合起来,积极了解学生的性格、能力、习惯等。
7、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宣传一些心理常识,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利氛围。本学期安排出两期心理健康教育黑板报,向全校宣传一些心理保健知识,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达到“无声”胜“有声”的教育效果。
8、完善学校心理管理机制,紧密团结在以刘玮校长为中心的心理教育组,明确各项分工,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讨各类案例。
9、更好的开展家校联系,开展家校联系卡,举办家校学生心理座谈会,共同探讨心理现状及各类应对措施……
10、对班级咨询员进行选拔、考核、辅导,再各班级由同学推选出两名学生咨询员。要求:心理素质良好,乐于奉献,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够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要求能够保守秘密。在选出后,对咨询员进行教育,严格遵守咨询处的纪律,明确工作目的。然后开展简单的咨询指导辅导。如果,时间场地不允许组织集体学习,咨询处讲准备学习材料分发给个人进行自学。
小学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篇8
一、争创目标
通过争创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树立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阵地,继续丰富课程内容,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学生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争创对象
全州中小学校。
三、争创时间、内容和步骤
1.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xx年7月)。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制定我州特色学校争创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
2.集中开展第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xx年8月—20xx年11月)。
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第一批特色校争创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州教育学院心理教研室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对学校争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州教育局将组成巡视组适时对各县、市争创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
3.开展第一批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评选(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开展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校评选。评选分为县、市评选和州级评选,由各县、市对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初评,择优向州里推荐参加州级评选。州里将组织由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行政领导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各县、市上报学校进行评审,择优向省里推荐3所参加省级评选(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各县、市要对拟推荐学校在本县、市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推荐学校要填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并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州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1.全州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将此次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2.各县、市向州里推荐争创学校超过3所(含3所)的必须涵盖小学、初中、高中,2所的应分别为1所中学(初中或高中)和1所小学,以县、市为单位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一式3份,参见附件2)。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县、市不予评选。
3.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参与争创工作,发挥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