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合集8篇)

2023-08-17 15:21:57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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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1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

  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2

  xx年,拜城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地区安排制定并下发x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依法治乡镇工作要点》、《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周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县普法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于4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系统抓、抓系统”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会,通过汇报会,对各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今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讲师团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厂矿企、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县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370余人;在宪法修正案实施之际,县委宣传部成立宪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使2589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由普法办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队组织各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和司机210余人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班;与人事局联合组织了维汉各一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对参加培训190名学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新苑社区联合举办了一期低保人员法制培训班,共有46人参加了培训;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老干部对一校和二校的2000余名师生开展了爱国法制教育培训;,与县团委联合组织对县一中的600余名师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县各阶层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第十三个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税费改革等法律法规,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单位50余个,出动宣传车24辆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县公安局组织了由6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组成的宣传车队,通过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各乡、镇(场)普法办公室也利用巴扎集市的时机广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局和各镇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1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二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3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二、行政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政调解的投入,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4

  一、以“六五”普法为抓手,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所工作的重要职责,我所以“六五”普法为抓手,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我所主要开展以下活动:结合本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及时制定《新安镇201x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每季出一期法制专刊、每月编发一期普治工作简报、利用流动“法制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6月份“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后,我镇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户、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一系列活动,同时以“送戏下乡”为契机开展普法夜市活动。今年以来我所在街道人员比较集中地方设立法律咨询台8次,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6场次,,开展新安镇老年人维权讲座2场次,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上法制课2场次,开展机关干部法制教育活动3场次。组织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测试1次,出法制宣传栏4期,悬挂过街横幅10余副。新安镇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充分发挥“法律六进”示范点的作用。在做好日常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重要节点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在做好传统普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今年新安镇斥资20余万元打造法治文化广场,设立普法宣传栏4个、普法长廊1个及趣味性普法标牌20余个;同时依托新安街道主干道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街,打造一面法制文化墙,树立永久性宣传标牌60余块。全镇每个村居均做到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组有一条永久性普法宣传标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镇形成了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的浓厚法治氛围。今年9月,新安镇代表XX市接受省“六五”普法验收组验收,验收组现场给予新安镇普法工作的开展较高的评价。

  二、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有效维护一方平安。

  今年我镇进一步完善了以综治办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每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同时各村每月按时上报该村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一步规范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为基础的人民调解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全镇共设立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全部达到“六统一”的标准。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调解水平。201x年度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调解纠纷1x5件, 成功率98 %,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 %以上,无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起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一方平安。

  三、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同公安派出所和监所配合,做好帮教衔接工作。我镇现有刑释解教对象1x人,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率、建档率达100 %,实行一人一卷。为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到位,管理到位,除了为每个安帮对象建立矫正小组、签订帮教责任书、协议书等。我所对帮教对象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走访,了解他们工作动态、思想动态、家庭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帮助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符合“低保”政策的,落实“低保”待遇,鼓励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使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促使他们自食其力。本年度我镇安置帮教对象未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我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镇社区矫正领导组,并制定《新安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目前我所在矫人员36人。我所在矫正人员入矫后对其进行入矫教育,在进行走访后根据社区矫正人员自身特点,为其量身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我所每月定期组织辖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带领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服从矫正管理,遵守矫正纪律,履行矫正义务。为培养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每月定期开展集中社区服务,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的同时,注重对矫正人员在生活上予以帮助,通过走访和谈话教育加强对他们思想上进行引导,使其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多管齐下的矫正措施有效的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1至11月份我所共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11次,开展走访和谈话教育326人次,收到良好的成效,我镇无一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我所严格按市级示范所的标准和区局文件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法系统“五条禁令”和省司法厅发布的“司法行政人员六不准”“法律服务人员六不准”。做到制度上墙、卷宗完善、目标责任明确。严格做到廉洁自律,自觉从我做起,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同时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思和法制意识。

  信息化运用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信息化应用中,我所认真落实区局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类平台,信息化应用由“要我用”转变为“我要用”。及时更新我所网页,每月更新网页信息40余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基层工作管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等系统的基础信息录入和更新,每月按时上报各类工作报表。

  六、 围绕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更好为困难群众服务,新安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上级要求,在我镇17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建立和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201x年度我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和强化队伍建设在每个联络点设不少于三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对法援联络员开展了两次法援知识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理渠道畅通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强化。同时结合普法和调解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有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201x年度我所共办理法援案件25件,法律援助的及时介入既为弱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又维护了地方稳定。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工作完成得更加圆满。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5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xx届xx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的基本经验太原市×××和×××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

  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xxxx乡镇司法所、2xxxx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以上两个先进×××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

  法律援助工作被×××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xxxx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7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xx届和xx大三中、四中、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

  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8

  xx年行政科的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在办公室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好保障上档次、搞好服务上台阶,强化素质树形象,加强管理出效益等方面开展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事务杂的情况下,全科人员团结一心,密切协同,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工作任务。

  一、周密计划、保障有力

  搞好保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生命线,"钱、财、物、吃、住、行"是行政后勤工作的六大工作要素,如何管好钱、理好财、管好物,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委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行政科深知责任重大。

  首先,经费保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对四大家机关实施经费包干制度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行政科在经费包干措施、分配使用下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科学管理的经费包干管理办法,首先是着重强调三个优先保证:一是优先保证常委会领导的正常工作开支。二是优先保证各委办室的正常办公费用。三是优先保证专项经费和机关离退休老干所需费用的开支,在此原则上,积极协调、合理调度,分清先后主次轻重缓急。财政每年对人大机关的经费包干预算既紧张且非常有限,面对日益增长的各项经费开支,如何利用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的正常工作,行政科一方面大力抓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审批报帐制度,另一方面就是在没有违反政策支出全面实行励行节约的前提下,积极与财政接洽联系,提出申请报告,争取经费,再就是机关各种活动、学习培训等行政科都会以各种理由向财政提出申请报告,争取经费,今年共向财政提出各类报告8份,多数经费都已经到位,有效的缓和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机关经费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机关和各委、办、室从未因经费紧张问题而影响工作,如机关今年组织的几次大型活动,南方部分城市联席会议在株洲圆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赴张家界参观学习,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联系会议、委室的联席会议,7位大主任出国考察,各委、办、室到外省市学习考察,行政科都是及时组织经费,保证了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确实做到了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其次,会务保障是行政科工作的又一个重点,每年一次的代表大会,每两个月一次的常委会,还有各种学习、培训,如何搞好会务保障,多年来,行政科在不断完善会务制度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从会议报到、食宿安排、会议用品采购、定制、纪念品的分发,会前会中会后的各种保障、服务、结算都订立了一整套严格的措施和管理方法。如今年的代表大会,因天台山庄的经营都已经承包给了私营企业,而且不是同一个经营者,这样就给会议保障及管理协调带来很多的困难。我们多次与各位承包商协商协调,达成共识,较好的保证了大会用餐、住宿的质量。再如今年每次的常委会,行政科都会及时的与定点宾馆联系,及时做好用餐、住宿的安排,并每一次都把用餐、住宿的内容制成表格发到与会者的手中,并经常主动对定点接待宾馆反复强调服务意识,确保与会人员住的舒服、吃的满意。今年的几次大型参观、学习、考察活动,行政科在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从参观线路,联络联系餐宿安排以至于在何时何地停车休息都以表格的形式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从而使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每次活动,行政科的人员忙前忙后,分房卡、布置餐厅席位、结算等,虽然辛苦一些,但看到大家满意,自己的心中也非常高兴。

  二、立足本职、强化业务

  立足本职做好业务工作是行政后勤工作的基础,行政科作为办公室的一个职能科室,要求科里人员业务熟悉事业心强,整天与钱、物、帐目打交道,如何管好钱、理好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有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制度改革以来,财会人员很快的熟悉了业务,今年根据财政的统一要求,实行公务卡报帐制度,机关财务人员及时熟悉业务,加班加点录入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反复并不厌其繁的讲解操作使用方法和程序,虽然工作量增加了,更加辛苦了,但并未因此而影响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今年上半年行政科先后四次向办公室及常委会领导汇报财务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的向领导反映经费盈亏情况,提出经费分析情况报告及建议,及时向各委办室通报经费开支情况,使领导、委室都对经费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真正使财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今年,共报销、整理、清理分类装订成册各类发票、凭证998份,财务报表25份,凭证64本,完成各种采购70余次,及时办理了个人公积金的支取、医保和工资的变更与异动手续,业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热情服务,搞好接待

  接待工作是行政科的又一重要内容,接待水平的高低和服务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株洲人大的形象,为此在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中,我们根据领导的要求,对接待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并且实行接待值班制度,行政科三人轮流值班,保证每一批客人每一次接待有人到现场安排食宿。株洲是交通枢纽,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茶陵、炎陵等革命圣地的红色之旅非常吸引人心,株洲电力机车、航空动力、冶金化工等享誉国内外,工业旅游亮点增多,所以外省市来株考察参观的人员明显增多,今年共接待厅以上级别的客人62批200多人次,平时机关接待几乎每天都有,特别是节假日没有完全的休息过,另外就是代为客人定车票、机票,有时为一张票托人请人跑都要跑好多趟,虽然是这样,接待工作还是力争做到使客人满意,使领导放心。

  四、后勤工作,任重道远

  xx年,行政后勤虽然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与领导的期望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的路程更长、责任更重大,标准、要求更高更严,为此,行政科全体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在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力度上下功夫,把工作想得更远,做得更细。更好更优的提升接待服务水平,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总之,行政科在办公室的领导下,有决心、有信心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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