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系列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13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各学校要深入巩固前期学校危旧房屋隐患专项排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一)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危旧房屋安全方面,根据前期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修缮加固到位,严禁使用D级危房。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的督查工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着重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校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五、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部属高校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书面版、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2

  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由街道道安办牵头,按照《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延鹤办〔2020〕42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延鹤办〔2020〕45号)要求,抓实、抓细、抓牢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要加强重要路段的排查整治。水南环岛至高速出口国道路段、上洋村农村道路、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全面进行排查,逐一查清,找准隐患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加大力量排查急弯、长大纵坡路段和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上洋村道路多、弯道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安全风险,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道安办、溪源公安派出所、上洋村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和道路安防工程建设。三要强化路面的巡查管控。各社区、上洋村、有关单位要配合交警、公安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9座以上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校车、工程作业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重要时段的警示通报。强化雨雪冰冻、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的信息通报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提醒,打好道安工作百日攻坚战和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

  (二)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由街道防火办牵头,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对辖区14个村(居)个开展入户宣传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劝导居(村)民不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电器,拆除私拉电线和查处违规用火等问题;配合区消防、城建、商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疏散通道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用火用电、餐饮后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村溪源庵萧公祠、市博物馆等文物单位和宗教场所是否存在违章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配合城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的检查执法;指导物业企业、楼栋长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宣传劝导,加强安全培训演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治农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水源和水池不足等问题。

  (三)严管建筑施工安全。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城建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以及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安全等专项治理,同时加大对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提示施工建设单位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为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四)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管。配合区应急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辖区3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经营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台账。二是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以上四家企业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四是针对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五)配合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城建局,安燃、安顺等公司以整治管道燃气、瓶装燃气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用网格化单元为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楼栋长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我辖区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安装管道燃气楼栋所有住户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管道燃气整治方面,主要配合检查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是否排查及整治;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度是否可靠,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住户是否私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合格,连接胶管是否老化漏气等。钢瓶液化石油气整治方面,配合区行业部门及相关经营单位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连接软管使用年限。

  (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由街道安办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辖区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工贸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业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

  (七)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由街道森防办牵头,重点针对上洋村及涉林的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特别是上洋村正值春耕备耕,炼山造林关键时期,野外用火频繁,要进一步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全面组织上洋村及涉林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开展周边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溪源景区、茫荡山自然保护区(上洋片区)等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检查上洋村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严格把关用火审批、及时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村(居)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加大各村(居)、西门蔬菜大队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让防火意识入人心,防火知识入脑,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八)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由街道文化站和综治办牵头,配合区文旅、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安全提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消除旅游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二、工作措施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1月1日起至4月底,各社区(村)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社区(村)立即组织消防、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各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小区、楼栋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六项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找准最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无法解决的难点、重点隐患和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街道班子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党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由街道安办具体组织,各社区(村)、各有关站办同步推进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社区(村)挂点领导要切实负起各社区(村)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务使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社区(村)要严格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监督”六项责任清单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区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区领导签字;街道主要领导带队检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带队领导签字。并将检查等各清单报表的电子版于每日下午四点前、纸质版复印件于每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街道安办。

  (四)严肃督查问效。街道督查组要分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强化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对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完整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销号问题不认真、不严格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因排查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形成督查材料报街道安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深入开展。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3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有效遏止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现就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10日——2月5日

  二、具体分工

  总负责:雷学辉

  总协调:李兴明

  第一组组长:苏鹏隐

  成员:何其贵、阳革生、王吉、朱建华、杨陶、姚微微派出所1人、食安办1人、消防队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住建局1人、区质监局1人及所辖社区

  检查单位: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胜威驾校、云莲寺、莲花路加油站、东升燃气、城北小商品批发市场、城北客运站、资阳市北辰妇产医院、东福在建工地、青年路液化气门市、味精厂大门液化气门市、花都夜总会、迪拜夜总会、城北市场等

  第二组组长:何艳

  成员:邹璐宇、朱玲、刘永红、苏长虹、怀峰、张翠君、黄绍容、派出所1人、食安办1人、消防队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住建局1人、区质监局1人、莲花卫生服务中心1人、及所辖社区

  检查单位:学校(雁江二小、雁江四小、雁江五小、雁江一中、雁江二中)及各幼儿园

  第三组组长:陈刚

  成员:秦明、罗玉兰、朱丽群、黎昌洪、罗小军、董小容、查志兵派出所1人、食安办1人、消防队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住建局1人、区质监局1人及所辖社区

  检查单位:长城超市、飞龙家电、后西街市场、首座网吧、恒宣百货、金迪大酒店、雁江区第二人民医院、家乐福超市、海峡名人酒店、金阳生活超市、飞龙库房、达高物业、兰博网咖、天添宾馆等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二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三看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四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建立。

  五看劳动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六看安全检查是否落实。

  七看监管人员是否到岗。

  八看是否有警示标志。

  九看安全(消防)防护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十看房屋结构、外墙、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即检即改,确保实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从每一个环节、细节全面检查,彻底整改隐患,务必做到细致深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是对重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由社会治理办上报区应急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履行好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生产、经营安全。

  三是将检查相关照片、检查表汇总至社会治理办苏长虹处。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大检查范围

  全省粮食系统所有粮食企(事)业单位。

  三、大检查主要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防火)制度、防汛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保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各类专业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熏蒸作业和烘干作业以及粮情检测系统、通风作业操作规程、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

  2、仓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或私自建设、改造仓房,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待报废、需大修仓房(油罐)等危仓老库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所有建筑设施特别是整体或部分出租的仓储设施有无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对外出租的仓房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

  3、消防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消防通道以及恶劣天气作业、安全值守巡查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粮食储存管理情况。库存的粮油是否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油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露天存粮的货台及囤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5、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情况。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以及高大平房仓、筒仓开展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或没有安全绳系留装置等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立筒仓、浅圆仓及高大平房仓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是否采取通风有效措施防止溶剂挥发积聚、发生爆炸、破裂、倒塌;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6、安全用电管理情况。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室、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7、储粮药剂管理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符合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作业警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是否建立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

  8、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项目。此次大检查中要特别突出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出入仓作业、机械车辆、外包作业安全等重点内容和环节。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和省粮食局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粮食局前期部署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非治违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有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2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

  1、企业自查。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和归纳。二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企业自查工作要在x月底前完成,自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自查工作底稿一并存档。

  2、县级普查。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设区市直属企业,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普查任务。要组成普查工作组,确定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工,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在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企业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记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普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各普查组要对每个企业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普查组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3、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阶段。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级普查工作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复查,复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要把仓容(罐容)量大、库存粮油多、经营业务频繁、存有各级储备、历次检查问题多、仓储设施老旧以及有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复查的重点。对复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写出专题报告。

  在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阶段,省粮食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和隐患大的单位和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督导力度,坚决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整改总结阶段(x7年3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照监管职责向上反馈,争取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针对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好、组织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上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做好督促落实。要向当地安委办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粮食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组织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给予工作指导。要对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选定单位聘请专家典型示范、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一线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省粮食局督导检查时,将把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督导抽查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x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粮食局;x月25日前上报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此后每个月3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和有关数据);全国“两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省粮食局汇总整理后报省安委办。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6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院安全态势平稳。根据县卫生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科室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盯紧看牢,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重点科室安全监管

  各科室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科室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门诊输液大厅、住院病房、药房、库房、员工宿舍等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密集的输液大厅、住院病房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应急器材充足有效,确保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压力消毒锅、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加强医院食堂安全监管。主要是加强对食堂使用天燃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发生爆燃安全生产事故。

  五、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各科室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科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相关科室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7

  为深刻吸取玉林市陆川县“10·xx”爆炸事故和河池市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xx〕26号)和《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3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努力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范围

  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地区、本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情况和师生的安全教育情况,如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

  (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对校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等不法行为,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

  (四)学校食堂、小卖部、实验室、化学危化品、消防栓、灭火器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学校项目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抓落实。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5日—20xx年1月10日)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中旬)

  各县(区)各学校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年底市教育局将结合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各地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督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红线意识的决策部署,具有极端重要性。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三)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县(区)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本质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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