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集锦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1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2

  按照地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启动专项整改活动,工作中,坚持整改与建制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紧紧围绕政法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深刻查摆,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阶段我县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下降,同比下降20%,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目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地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县于7月2日召开延石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整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延石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专项整改活动责任书》。与此同时,政法各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方案,完善了自上而下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法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党委(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基层科所室庭会等三个层次的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整改方向,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法各部门还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通过宣传板报、专题工作简报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工作意见》。政法委员会成员分别确定了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确定了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对这些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对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的重点岗位和问题、分工职责、阶段工作内容、活动计划项目作了周密的安排,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政法各部门在动员部署之后,马上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一是进一步梳理先进性教育中征求到的意见。二是以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为基础依据,筛选其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案例。如:县公安局开展了上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群众长期上访的.案件逐一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如:县公安局确定了交警、治安、刑侦部门为重点整改岗位;检察院确定了批捕、起诉为重点岗位;司法局确定公证、律师为重点岗位。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确定了本部门的重点问题整改问题。如:法院确定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在查找问题的方式上,一是横向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了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法各部门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征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促进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合理化建议。我县政法各部门共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二是纵向上深入查找问题。政法各部对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基层办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对照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行使职权的规范性查找问题。政法干警则主要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管理手段、纪律作风、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切合本部门实际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整改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政法各部门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措施上始终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整改活动使群众涉法上访下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制订整改措施。

  1、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县政法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入手,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把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技能训练方案。如县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下发了《大练兵学习资料》。三是注重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抓建章立制,促进执法公正规范。一是从严从细制定执法规范。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质量评议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执法质量考核量化积分标准》、《实行工作责任倒查的实施方案》等;县检察院先后规范和完善了《举报工作程序》、《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程序》、《反贪污贿赂局自侦案件办理程序》、《渎职侵权检察科办案程序》、《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程序》、《侦查监督科办案程序》、《公诉科审查起诉案件办案程序》、《监所工作内容及措施》等。二是全面实行办事办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政法各部门设立公示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开门信访工作。

  3、强化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改扎实开展。各部门都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把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活动,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政法各部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后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3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于今年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项事关政法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性的战略举措,永清县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动员部署,各项工作成效裴然。

  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永清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了《永清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召开的动员会。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在此期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等基层部门,实地调研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制度,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最突出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永清县司法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坚持面对矛盾,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如:永清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对执法监督工作中掌握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基层部门从中发现问题。从执法监督环节,从个案监督中,整理出了工作中有缺陷的环节,以“司法局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要求他们认真核查,及时纠正,限时回告办理结果。

  三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整改力度,永清县司法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四是动员执法监督员帮助整改。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员双月座谈会,在会上专门向执法监督员通报了中央、省、市、县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动执法监督员发挥联系广泛,熟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优势,多提意见建议,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把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对执法活动依法管理的水平。如司法局针对部分法律服务人员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以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系统和案件执法质量管理考评系统,将规范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率和办案质量。律师所建立和推行“一案一评”的评分制度和“一日一上网”的反馈制度,将案件的办理规范化、公开化、网络化,使办案人员能及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近年来,司法局按照政法机关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把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年终考评“一票否决”范围,做到了收支脱钩,建立了“收支两条线”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服务业针对这次整改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突出了制度建设。如针对有的律师与当事人、法官交往过密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律师与当事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要求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办理案件数量,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予延期。司法局为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专门印制了《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大大方便了干警规范执法。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也发现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如,法律援助中心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中,又提出了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办法。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孙桂兰同志,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心系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街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实现“五个转变”、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十不”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学习、宣传报道。

  今后,永清县司法局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永清”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在作不懈的努力。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4

  二、抓查找问题,促认真整改。

  三、抓培训考核,促素质提高

  在专项整改第四阶段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加强了对全系统干警的培训考核力度。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二是明确了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执业人员,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重点培训考核基本法律、执业程序、工作规范和实战技能。三是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培训。规定培训考核的时间为两个月,每周进行两次集中学习,由局领导带头讲课,具体培训律师法、公证法、公务员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行政许可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四是组织了考试。我们于11月23日组织了全系统干警参加的培训考试,人员参考率为100%,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考核,全系统的执法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队伍的法律素质、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执业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抓专项整改,促工作发展。

  在总结前段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专项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对专项整改的要求把握不全。有少数干警思想认识不高,认为司法局职能弱手段差,无权无势,能有多大的问题;个别窗口单位对专项整改工作的基本内容、要求知之不全,掌握不熟,气氛不浓。二是专项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少数人认为今年活动已开展得够多,对专项整改工作存在厌烦畏难情绪。个别单位重业务工作、轻专项整改工作,导致专项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措施不力,手段不多,效果不明显。少数单位不能统筹安排工作、正确处理专项整改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未能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少数窗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专项整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护短,少数业务人员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配合调查。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中央、省、xx市、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安排,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5

  20**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局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局“有效、规范、创优、自转”的总体要求XX县委、县政府“153”发展战略,本着规范服务、有效发展的主导思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打假治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决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团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打假治劣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共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93家,商业门店26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 4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68起,其中,立案案件42起,万元以上案件12起,结案68起。为整顿规范泽州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泽州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荣获了“全国质检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XX市打假治劣工作先进集体”、“XX县20xx—20xx年度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现将20**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一是健全法制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中心、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普法工作领导组、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组,把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成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各股、所、中心设置普法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普法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组织了执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的系统化、规范化、合法化。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遵守“十不准”、“八严禁”情况监督,强化对执法证件的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过错追究。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了《行政案件查审分离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案件办理分工上,稽查股负责案件的查处,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立案案件的审理。所有立案案件首先经案审办主任进行初审,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退回案件承办机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材料齐全的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由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交案件惩办机构实施,并在案件审理前3天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听证、申辩权力;对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严格依法组织实施;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置管理;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移送;最后,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我局还制定了《一案一卡制度》、《重大案件上报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制度》、《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对各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行政案件办案力度,增加了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行政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从抓学习入手,以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春节过后的15天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创造性地开展了每周五下午各股、所、中心组织的2个小时学习活动,聘请外部专业法律人员为干部职工讲授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有力地宣传了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确保重大普法活动的开展,一年来,我局在内部培训、普法教育、企业培训、宣传咨询等方面共投入15余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局、县政府安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继续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前夕,我局积极组织召开执法打假活动工作会议,成立打假活动领导组、市场执法检查小组,会上就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热销产品、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进行研究,制定了《执法打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此次执法打假活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检查区内的产(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市场热销商品以及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行动迅速,全面彻底,严把质量,打击违法,净化市场,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53家(其中,包含两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商业门店12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0.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 13起,结案13起。

  在此次行动中,我局采取快查快处工作方针,每天组织一次案审会,对每个案件进行集体审理,确保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

  我们积极开展了夏季食品专项整治以及“清理农村假劣食品,净化农村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2家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就地封存无qs标识桶装纯净水400余桶,异地封存涉嫌冒用qs 标识的饮用矿物质水140余瓶。组织县辖2家磷肥生产企业、3家经销商签定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一旦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将先行履行赔偿农民的责任。加强了企业、商家的自律意识,明确了责任。

  根据市局百日农资打假活动方案,我们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识别假货的能力,在4月28日组织开展了集中行动日活动,查获大箕大华农机经销部销售的24台播种机警示标志不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经销农资产品的门市部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查获“超群” 牌、“雪莲”牌不合格磷肥52吨,执法人员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决定,将52吨不合格产品全部没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根据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下乡、春耕前种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服务企业面对面咨询等活动。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送优质农资下乡作为今年“3.15”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积极组织XX县农资公司、种子公司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于3月6日在金村镇李家堰村、府城村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活动,参加人员达30余人,共送给农民优质杂交种子105公斤、优质化肥1000公斤,价值1500元。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现场回答了农民的提问,告诉农民如何识别真假农资,为农民免费发放技术资料0多份,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

  3.15期间正是农民买种子忙播种的季节,为了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对种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打击“短秤少量”行为,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充分履行职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销售经营部门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8人(次)。重点对XX县种子公司和XX市种子公司孟匠包装点等2个县辖区较大的仓库、12个批发销售门市(点)销售的玉米种子、大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各个经销商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种子的进货渠道、品种选择、包装标识、使用说明等都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定量包装均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在全县各农资市场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农资”。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器具等春耕物资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各生资门市部销售的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查。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6个,销售门店30余个,抽样检验化肥样品5个。

  质量月期间,我们按照“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的主题,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组织开展了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集中打假行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集中打假特别行动。经过执法人员3昼夜跟踪摸排,9月19日临晨6:30分在南村镇一民房内,查获一假冒XX市正大粮油有限公司雁鸣湖一级大豆油分装窝点。现场存放已分装好的净含量为21.74升的雁鸣湖牌一级大豆油4桶,未来得及分装的散油42桶 (180千克/桶 ),用于分装油的生产工具若干。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生产人员全部没有健康证,现场卫生环境较差,生产车间内东西摆放混乱。该加工点无产品的检验报告,无任何进货、生产、销售记录,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查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没收了全部成品假冒食用油。

  我们积极主动分别与县国税局、县经济贸易局取得联系,共同行文,联合行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成品油市场和煤炭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对全县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全面检查过程中,共检查加油站16家,检查税控加油机65台,监督抽查成品油样6个。查获计量误差超出国家允许误差范围的加油机3台,未经计量检定的加油机2台。以“打击、疏导、帮扶、规范”为指导,坚持执法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县煤炭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初步建立煤炭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督促全县范围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批发销售企业独立配备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配备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的计量和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炭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另外,结合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以及XX县小城镇建设项目纷纷上马,住宅楼、家属楼日新月异的情况,我局突出重点,加大了对各个乡镇、乡村的城镇化建设所用建材的巡查力度,共检查建筑工地26个,查获12家建筑工地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门窗,查获3家工地使用的建筑扣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近8万元。不仅打击了制售非标产品的企业,也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安定团结。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中,查获2起无证生产销售塑钢门窗案,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检查预制板生产企业21家,查获不合格预制板标值金额1.6万元。

  我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巩固提高、规范有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 “两节”、“五一”、“两会”期间及日常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安全监察车辆320车(次),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200 人次,检查企业320家,检查锅炉96台、压力容器112台、气瓶2490只、游乐设施2台、客运索道1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1份,查处隐患81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21台,查处立案案件14起,万元案件4起,罚款84000元。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同时,对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县辖承压类罐车进行了摸底统计和逐一核查,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押运、驾驶和充装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档案,共检查25家企业,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县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的安全运行。

  今年,我们按照建设“学习型”、“廉洁型”机关要求,强化学习培训,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行为,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铁先要自身硬,为了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我们积极组织和参加了各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坚持学政治、学法律与学业务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内容为主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以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学历教育为内容的基础知识学习。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中,局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亲自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管理、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知识的传授。并通过检查笔记、召开座谈会、举办演讲比赛、集中考试、观看电视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学习的有效性。为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了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局形成了“讲学习,比贡献”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又有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大专、本科班函授学习,外出考察学习执法人员人数达到20余人次。

  在今年的执法打假行动中,我局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有好做法、有新措施,且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曝光。对净化节日市场,正确引导消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被《中国质量报》、《山西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45条,市级媒体采用13条,县级媒体采用19条。1月23日,县广播电台《直播110》栏目对我局的执法动态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现场采访,对六种不合格奶制品进行了坚决曝光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上级文件精神,学好、学透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队伍的业务学习,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依法行政,树立良好质监形象。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

  (三)加大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无证食品的查处,确保有证企业的生产销售;继续开展对煤矿掺矸行为的查处,并且延伸到煤场;加大对空心砖、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的查处。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6

  一、抓宣传发动,促工作落实

  全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动员会后,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了专项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xx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业务部门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专项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个人科学发展观心得

  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局根据省厅和市委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司法局自身实际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系统在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工作千头万绪,社会压力大的情况下,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改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整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召开了动员大会。6月10日,我局召开了全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xx作了动员报告,对全系统专项整改工作作了周密安排和部署,要求全系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五个环节做到“五个结合”。即:专项整改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专项整改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专项整改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专项整改与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相结合、专项整改与基层法律服务集中教育整顿相结合。在全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动员会、行评会、半年工作总结会上,杨xx同志进一步强调和部署了专项整改工作,提出了自查要“实”,排查问题要“深”,征求意见要“广”,处理意见要“严”的工作要求,做到了逢会必讲,逢会必安排。

  四是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根据省厅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xx届四中xx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司法厅领导讲话和xx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通过动员和学习,全系统干警提高了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的自觉性,自觉地把专项整改活动贯穿于自身建设、各项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全系统广大干警行动上。

  二、抓查找问题,促认真整改。

  为了进一步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在执法执业、队伍建设、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查找问题。一是公开。即法律服务有求必应、法律咨询有问必答、法律援助有难必帮、民间纠纷有案必调、来信来访有件必查。局长杨xx接受了电视采访,并通过xx市司法局在《xx日报》上刊登。二是聘请执法执业监督员。我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主管部门中聘请了九名社会监督员,通过他们对我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批评、指正。三是采取走出去查找问题。我们结合先进性教育、行风评议等活动,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200余份,到17个乡镇办事处、50多个市直部门、40多家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四是采取请进来查找问题。6月8日和6月20日我局召开两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座谈会,邀请了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服务对象单位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我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共50余人,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司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篇7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水平,深入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关于近期发生三起社区服刑人员重大重新犯罪情况的通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监管执法整治”活动。

  通过活动开展,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矫正监管和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及时准确掌握重点对象矫正动态,确保监管安全;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再上一个台阶。

  1、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要求,逐条逐项地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执行、矫正解除与终止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执行情况。

  2、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检查报到登记、矫正方案的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报告与外出、居住地变更、走访、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重点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薄弱环节。

  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有重新犯罪倾向、有脱漏管行为、有蓄意上访苗头、流动性大和未成年服刑人员以及不认罪、不服管、消极对抗、反复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

  1、开展调研座谈。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请司法所长、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谈谈各自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和工作思路,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不足,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开展教育研讨。社区矫正工作科对调研座谈人员的发言,对经验做法、问题不足进行总结归纳,对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建议。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进创新措施。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例会,通报调研座谈会情况。统一社区矫正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讨论《社区矫正工作改进创新措施》,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各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类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等基本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技能。

  1、开展一次核查摸底。在今年3月份、5月份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摸底基础上,以镇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再进行一次核查,查清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服刑期限、报到、认罪服法、电话书面汇报、外出审批等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应主动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劝导,经多方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或经多方教育仍不接受社区矫正的,应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用书面形式通报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公安派出所进行查找,并报送矫正科备案。

  2、进行一次走访谈话。在核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村委社区,对在家的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和谈话,见面谈话率达100%;对在外务工服刑人员,要主动与之取得联系,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谈话教育,电话谈话率达100%。

  3、举办一期法制讲座。通过走访谈话后,由各镇区司法所自定时间,举办一期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法制讲座,增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提高教育改造效果。讲座内容包括服刑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4、健全矫正工作档案。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一人一档”。对于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与法院、监狱协调联系,尽量补齐。对于日常管理记载内容不全或有缺项的,及时查补,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对于期满的服刑人员档案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期满档案(正、副卷)范本》的要求,认真检查,逐一对照,补全欠缺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半年工作检查,全面细致开展检查督促,规范工作内容、程序、标准。收集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指导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随社区矫正工作科一起检查指导,与镇(区)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进行通报交流,促使各镇(区)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摸索规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创新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要加大查找、整治和处罚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要采取果断措施,全面落实监管力量及其帮教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符合收监条件的服刑人员要会同公安部门提请法院坚决予以收监执行,对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要提请公安部门坚决给与治安处罚。

  (三)加大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宣传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市社区矫正创新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创新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我市社区矫正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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