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1
今年来我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普法教育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社区在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为主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社活动,我社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有关上级部门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克服了基层普法工作的难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特别是党员、宣传骨干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为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将今年来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做个简单的总结。
一、加强思想意识,完善领导体制
今年来我社区多次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普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普法规划宣传教育重点,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法制宣讲队。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分析研究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立足社区、面向居民,广泛开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区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联系时间,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要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居民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理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生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障和依法维权等与居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两委干部,法制宣讲队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余份,使外来居住人员和居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
我们两委干部,法制宣讲队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贫困弱势群体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妇女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热线等服务电话的作用,努力扩大法律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资料。把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利用黑板报,每月宣传教育重点,配有专人每期讲解街道司法所下发的“已案说法”宣传资料,涉及到与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民法问题,如非公有住宅承租人的居住权,代位继承权,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近期更是加大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宣讲而来相关重点的内容及其责任等问题,使居民们受益匪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回顾过去,我们虽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居民的法制意识观念仍有待加强,我们又信心,有决心继续努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社区法制健全,社会稳定,使我社区成为文明和谐的社区。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2
让孩子生活在法制教育的蓝天下学校是育人的基地,校园是缩小了的社会,以法治校、以法治教、依法育人、育人尊法是当前教育和教育管理的规范之一,如何让我们的教育对象知法、懂法、守法,如何让孩子们生活在法制教育的蓝天下,让他们健康成长,迅速成材,也是当前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我们正处在法律日趋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日渐增强的时势下,在学校中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法制教育已是势在必行、切不可忽视的了。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平时,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学校法制小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我们利用板报、班会、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由德育主任刘主任为全体师生做法制教育讲座;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学生从听讲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四、开展别具特色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礼仪规范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如今,“礼”依然为当今社会所需要,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提倡。为此,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校的红领巾广播等宣传工具,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早上好”等话语已成为我校学生的普遍口头语,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五、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和集体主义教育
学校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征文评比、“祖国颂”歌咏会、“革命烈士故事会”等活动。建立健全敬老院社会德育实践基地,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走访、探问老人,为老人做实事。向贫困学生献爱心、向雷锋学习、参观禁毒图片展等各种活动形式和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总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乡村四个一阵地建设,全县共确立村级普法员150人,建立法治学校33所,建立法律书屋150家,设立法制宣传专栏163个,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二、抓骨干培训。各乡镇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主干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共对全县开展村干部培训班50期,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
三、抓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知识宣传。全县各乡镇组织站所利用圩场开展法制宣传,共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15场次,咨询人数达1500人次,受教育人数7500人次。
县法院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向当地老百姓宣传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图册、法制宣传案例等20XX余份,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县司法局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18名干部走进小章乡大水坪村开展普法宣传,累计群众答题120题,发放奖品价值1500元,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条。
县计生局、国土资源局、检察院、林业局等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利用墟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县教育局组织白沙地区七所学校邀请司法局、药监局、工商局、团县委、禁毒大队、交警大队一起在县一中、白沙中学、泸溪职中以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青少年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文进校园活动。这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展出展版100块,解答师生法律咨询100余条,发放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奖品5000余元。
四、抓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尤其在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水土承包、社会保障、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58件,调解成功158件,化解矛盾纠纷积案5件。
五、抓法律保障。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民事、轻微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农民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农民维权案件,积极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
六、抓示范村建设。各乡镇办好2-3个高规格、规范化的民主法治村(社区),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着力点,调动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积极性,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0个,修订村规民约150份。
七、抓督查检查。为确保普法月工作扎实开展,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县教育局、司法局对全县15个乡镇、33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工作及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督查。县政协组织10余名委员组成二个调查组,先后深入到洗溪镇、潭溪镇、兴隆场镇、合水镇、良家潭乡、八十坪乡、永兴场乡、石榴坪乡,采取发放问卷、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司法所,听取职能部门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就全县农村法治文化和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4
根据泸教局函(20xx)30号转发市综治办、市法建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及江阳区南城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精神和统一布署,我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党总支书记刘晓锋为首的三月综治、法制普法领导小组,刘晓锋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杨庆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切实贯彻执行泸教局函(20xx)30号和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在全体师生、教职员工中开展了见义勇为挂图教育展,主题班会教育,以综治、法制为主题的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活动,以书法绘画、漫画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十分理想的效果。特别是学校在开展活动期间,聘请了法律讲师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学生以征文比赛的形式,例举了综治、法制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收到了预期效果。
3月10日,根据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于白塔广场设立宣传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知识,印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通过与过路群众互问互答的形式,活动取得了群众好评,并在NO.11期泸州广播电视报B04版得到报道。
三月是法制宣传月,今年又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我校领导十分重视这一宣传契机,根据“重法治、保民生、创平安、促和谐”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我校的硬件平台,利用班会时间,通过校园电视台,连续两周播放法律教育专题,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结合中学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综治、法制普法依法教育,效果非常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在抓好学生教育的同时还将借助三月普法月的宣传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宽发展教育渠道,加强对师生教职员工和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龙凤中心校于20XX年3月12日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
(1)成立了专门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余中林任组长,副校长靳强、魏从贵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心校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工会主席,后勤主任以及下属各学校负责人组成。由靳强负责日常工作。
(2)聘请和落实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由乡派出所所长丁一红任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胥福明任法制辅导员。
(3)拟定工作方案。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2、拟定了宣传工作方案。
3、全乡各学校分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全乡老师重温《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乡利用校会开展宣传教育讲座11校次,参加人数达到3353人;各学校出专题宣传墙报、专栏11期次,各班出宣传黑板报72期次;书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22条;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科学发展”主题班会72班次。
综上所述,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师生受到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的洗礼,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行为上得到了约束,增加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充分起到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预期效果。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6
市水务局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规划,坚持服务群众、求实创新的原则,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水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综治办、市法建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泸市综治办〔20xx〕5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156’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主题,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今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作安排部署,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安排。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统筹规划,各科站室负责宣传活动具体落实,抽出骨干人员、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对活动形式、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作了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突出重点
结合水务行业实际和普法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一)我局与市法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涉及水务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3月18日,我局与四川警察学院联合在泸州白塔广场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宣传水法,倡议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活动当天,纪检组长张华、副局长童登辉带领水政科、支队和四川警察学院志愿者约70余人在白塔集中宣传。一是悬挂了20多幅醒目的宣传标语(含空飘标语);二是发放了《水与生命》宣传册、“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倡议书、水务法律法规宣传单、节水型社会宣传单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三是开展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现场签名活动;四是开展了节约用水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五是开展了节约用水问卷调查,收回问卷300余份。
(三)3月22日当天,我局继续搭台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我局纪检组长张华带队对各区县水务局以及市级机关部门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巡查,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国税局、江阳区水务局、龙马潭区水务局、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都在主要路段和街道悬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台,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四)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专题学习活动。2月28日,我局邀请市法建办普法讲师团秘书长陈祖琳在局八楼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区县水务局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法制骨干和执法骨干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我局与泸州电视台联合制作“给你说法”专题节目,于3月22日(世界水日)进行了播放。法制宣传专题节目,以泸州电视台新农村频道为载体,通过电视讲座形式,穿插介绍违法取水案例,以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画面为广大观众介绍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法律宣传进万家的宣传目的。
(六)积极开展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和宣传活动。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禁渔期。我局要求各级渔政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宣传春季禁渔工作,搞好禁渔检查监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确保禁渔期间“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野生鱼”。全市渔政部门深入到城区和乡镇沿线各农贸市场、餐馆以及渔民家中开展长江流域、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宣传,向广大群众和渔民们散发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春季禁渔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春季保护我市长江、天然水域野生鱼安全渡过产卵期切实保护野生鱼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七)组织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专题学习活动。3月20日至22日,市水务局组织区县水务局水保办、执法大队等人员到资阳市、乐山市、宜宾市水务局进行了交流学习,学习了他们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功经验。
(八)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普及相关知识,我市水务系统积极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举办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学习及竞赛活动,已有30多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目前活动仍在继续)。
(九)积极开展岗位法制宣传活动。一是通过行政执法、巡查活动,深入有关企业、基层、农村、社区进行检查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全局干部职工充分把握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开展上门咨询服务的契机,立足自身岗位,广泛开展以水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进一步拓展了水务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面和群众知晓率。
三、各部门积极行动,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市发改委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法制宣传活动,悬挂了“为了人类和您自身的生命,请珍惜每一滴水!”的宣传标语,设立了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和接收群众咨询,在单位网站上也悬挂了宣传标语。共青团市委通过召开机关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广大志愿者进行深入宣传;开展了“我为酒城种一棵树,母亲河保护”植树活动。市卫生系统悬挂了宣传标语70余条,张贴宣传画80余张,发放了宣传资料。市档案局组织职工学习了《水法》、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在单位门前悬挂了宣传标语,设立了宣传点,散发了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接待群众咨询。市国税局在街道悬挂了宣传标语,开展了用水管理,进行了节水宣传。其他部门和单位及乡镇增多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召开职工会议、街头设立宣传点、网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涉水法律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注重实效,效果明显
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全市水务系统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悬挂空飘气球、制作并播放法制宣传专题节目、解答法律咨询、举行专题讲座、交流学习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了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程度,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水”建设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法制月的系列宣传活动,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得到增强。佳乐集团为打造泸州城市综合体项目,企业老总主动到市水务局咨询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水土保持、防洪等涉水事项具体规定。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篇7
根据xx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xx省统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32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有关会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xx省统计条例》,新沂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此次活动中新沂市统计局制作统计宣传条幅2条,统计法展板6块,以及宣传单300余份,有效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理念,提高各级领导和政府统计部门依法管统计的水平,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全市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局历来重视对干部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和12.8宣传活动,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20XX年年报20XX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向全市一套表报表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年报期间进行统计法规宣传,要求各乡镇统计站在此期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约束辖区内报表单位遵守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完成年报、定报任务。在年报和定报布置会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前来开会的报表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相关条款的重点宣讲。
2、深入开展12.8法制宣传活动。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下,12.8日我局由主要领导带队,走上街头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等宣传材料并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对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3、结合实际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为让全局工作人员能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法律知识,局里专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xx省统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讲法。通过学习进一步让全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制理念。
三、活动意义
通过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在全局工作人员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律学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依法统计的力度,为构建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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