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5篇

  治病于无病之日,防灾于无灾之时,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紧急的处理方案,你是否在思考如何制订一个全面应对紧急状况的应急预案?编辑认真筛选后特别推荐一篇题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文章,请您认真了解以下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3、学校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3)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4)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我镇境内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长阳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阳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晋合荣担任组长,综治办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吴新会、创安公司经理、市容所所长肖春亮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组织,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所属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要采取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1、维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

  2、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

  3、同时上报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xxx)

  4、协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核实。

  5、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秩序、抢救伤者和事故现场勘察、施救工作,处理善后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

  (二)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分队,遇有事故发生时,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听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遣,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单位发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上报综治办,三天内将事故具体情况及单位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7)

  应急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从文体角度看,应急预案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1:如遇发生事故,要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拔打110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实施自救。

  2: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3:将车上其他人员带离出事点,转移到安全地带。

  4: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领队应马上把人员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5: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立刻组织人员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8)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处。

  2.保卫处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并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处置交通事故。

  3.在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需保卫处出具相关证明的,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已向保卫处报案,事后保卫处将不予受理。

  4.凡是符合简易处理的交通事故类型,当事人应在拍照后,尽快将车辆撤离交通事故现场,不得阻碍交通。

  5.在校园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设备以及花草树木毁损的,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大型活动交通组织与规划:

  在大型活动期间,交通科负责对车辆进行组织和指挥。

  1.充分利用校园建筑周边空地划定的停车位,组织来校活动车辆停放;

  2.在容易让人产生疑惑的路口设立交通导向标识,并通过设置路障限制某些机动车的行驶,将路线规划成一个回路;

  3.限制校园内行车速度在二十公里/小时以内,并对来校车辆数量予以严格控制;

  4.更换校园道路上“老”“旧”“烂”减速带、标牌、在没有完善交通标志的地方增加标牌;

  5.进入校园的一切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凭通行证进入校园;

  6.分配保卫人员在学校入口、校园主干路交叉路段、停车场等位置负责疏导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工作职责:

  1.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2.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

  4.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员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现场救援,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等各项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9)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0)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1)

  1、处置事件的组织:当事人或事件当事人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卫生院值班人员或医院值班人员、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

  2、报警程序:

  (1)在场的老师迅速呼叫医院救护车实施抢救电话120,

  (2)向学校领导汇报。

  (3)报告交警大队电话:110

  (4)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3、处理措施:

  (1)发生意外后,老师要迅速控制现场局面,实施现场抢救。

  (2)呼叫交警大队电话:110

  (3)现场领导、老师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4)当时学生、老师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校领导汇报。

  (5)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人民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6)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组织其余学生离开现场。

  4、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交通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实施抢救、以最快速度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减轻伤亡、保护现场、组织其余学生迅速离开现场。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 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 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 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 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 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0 附 则

  10.1 附则

  10.1.1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10.1.2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3)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4)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5)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6)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7)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职责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九、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公安处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8)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 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 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9)

  1、组织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工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1)交通事故工作组组长:******

  组员:************

  (2)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

  组员:************

  (3)疏散引导组组长:******

  组员:************

  2、交通事故工作组接警组织程序:本市场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工作组统一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同时向交通事故委员会委员咨询对策,尽量避免驾驶者和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在100元以内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事后须提交相关报告。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

  3、安全防护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严重受伤者,应立即与附近的医院进行联系,并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护,救护时必须谨慎、小心,以防因救护不当加重对受伤者的创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任何人对受伤者进行不正确的救护,并绘制现场图及摄影(肇事车辆长、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4、疏散引导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围观,疏散交通,保护现场。并监护事故双方人员,记录下双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双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出生年月,以用于事后联系,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住址、姓名、联系电话。

  5、交通事故预警方案。每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0)

  为加强对学生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横过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门前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进出校园门口和横过马路安全应急预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校门口的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学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班主任要对本班路远学生进行统计登记,放学时要组织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第三条 阳罗二中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第四条 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第六条 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教师或班主任进行处理。

  第七条 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校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第八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1)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2)

  一、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二、组织分工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三、处置预案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四、有关要求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1.3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总体预案相同,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应急联络方式

  应急联络方式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图2?。

  4 应急准备

  4.1 各有车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备案。

  4.2 各有车单位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2.1 本单位基本情况;

  4.2.2 本单位可能突发的交通事故预测;

  4.2.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2.4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2.5 外部依托;

  4.2.6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4.2.7 应急救援的实施。

  4.3 加强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预防突发交通事故意识和应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 应急行动

  5.1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乘车人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

  5.2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单位报案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5.3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5.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3.2 事故的详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3.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3.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3.5 救援事项等。

  5.4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医疗等部门协调救援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

  5.5 项目部其他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应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 应急终止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终止指令,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单位和地方相关方。

  ① 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② 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6.1 救援行动结束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6.1.1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6.1.2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6.1.3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1.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1.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 附则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特大交通事件,组织应急处理和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4)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5)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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