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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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一、如学校发现疑似病例要停止供餐服务,并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待通过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餐服务。

  二、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学校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置。

  三、如发生投诉举报和突发舆情事件,要加强信息沟通,第一时间回应处理师生、家长和相关部门疑问关切,积极妥善予以处置。

  1、组长:负责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信息组:负责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负责与病人家属联系;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4、处理组:负责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负责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5、后勤组: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负责车辆的安排。

  6、现场秩序维护组:负责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现将这次演练行动的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位于我院食堂一楼为背景,虚拟多名病人家到我院看望患者,在我院食品一楼吃早餐,购买了包子、咸菜、稀饭等早餐,随后坐在食堂一楼大厅就餐,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餐厅工作人员知情后迅速与我院总值班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时间:

  上午8时40分地点:

  上午我院大部份职工都在上班,院领导等人还在查房。食堂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拨打我院总值班电话,并口述:“多名客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吃早餐,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现在人都在食堂一楼大厅,请尽快派医生过来抢救。”值班人员听完电话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院长做汇报,

  就是一次真正的实战,但还有少数在演习中有说有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总务处

  责 任 人:崔建院

  各班班主任

  职 责:具体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接受上级县委、县政府和县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协调与其它部门的信息往来、收集、汇总,按照上级指令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原 则: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糸统联动的应急工作体系。

  预防措施

  ⑴所在食品及原料实行定点采购,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销售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食品及原料。

  ⑵食堂仓库钥匙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摆上餐桌。

  ⑶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使用餐用具必须“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⑷坚持饭菜留样、试尝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⑸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堂防毒、防霉、防蝇、防鼠、防火等必要的卫生设施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特别是防止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应急措施

  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3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教育局统筹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⑵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⑶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⑷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⑸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汲取教训。

  ⑹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报废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⑴查明情况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深埋,对食品餐用具、容器进行消毒。

  ⑵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县教育局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纯化镇中心小学安全领导小组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快速反映,高效处置。

  预防为主,统一领导,警钟长鸣,分级负责。

  (一)应急组长季增兰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各项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患儿、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二)副组长范纯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

  (三)采购组把好食物“进口关”,坚决不购买腐烂变质的物品,所有材料必须严格验收、登记、拍照上传阳光平台后方能存入库房。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食物“留样制”,当日食物留存48小时,幼儿无异常情况后方能销毁。

  (四)每周对食堂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幼儿安全。

  (五)每天坚持食品、卫生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

  (六)各班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幼儿园办公室。

  (七)安保主任顾鹏应在发生中毒事件后第一时间内了解事情的原因,如实向园长汇报,并协助做好媒体的接待,最大程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组长季增兰在第一时间通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教育局电话:88922012、88961300疾控中心电话:81813456)并负责组织调查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二)副组长范纯立即封存原物,待卫生监督所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48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

  (三)保健老师章慧及年级组长刘梅、储呈露、葛菲迅速与急救中心联系,把中毒的幼儿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急救中心电话:120)

  (四)副园长丁海燕和安保主任顾鹏全力保持幼儿园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认识,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幼儿、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五)各班教师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系,配合领导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防: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并取样送检。

  2、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采取措施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如确定为食物中毒,应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4、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师生,对病情较重者应迅速转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5、立即报告学生处,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的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启动应急预案。

  6、学校主管领导亲临一线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7、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发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3、校医会同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要深入各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抢救车辆、消毒用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6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7

  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用心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即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评估,依法处置;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反应迅速,应对及时。

  食品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的特点,处置不及时往往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并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必须的影响。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夏秋高温高湿季节(5-10月),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餐饮服务环节居多,但可追溯到流通、生产以及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为大概率事件,未构成Ⅳ级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会经常发生,构成Ⅳ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个性重大(Ⅰ级)等四个级别。

  一般(Ⅳ级)级别: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30人以上,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Ⅲ级)级别: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青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Ⅱ级)级别: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个性重大(Ⅰ级)级别:

  (1)事故危害个性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潜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个性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在即墨市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突然发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市食安办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处理,不需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成员:市新闻中心、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以下统称各镇)分管领导组成。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和部署;

  (2)组织、协调、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重大、个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

  (3)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指挥部所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

  (6)指导各镇做好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各镇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办副主任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策及部署;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指导各镇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市新闻中心根据指挥部要求,负责信息发布方案的制定,根据指挥部确定的口径,组织协调市食安办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现场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市食安办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职责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配合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种植环节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粮食办公室负责原粮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摊贩经营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增补。

  专家组职责:

  (1)指导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评估工作;

  (2)对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工作进行分析评估,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带给决策推荐,必要时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

  (3)在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带给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各经营业态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高风险点的监测检验力度,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潜在隐患和风险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及时报告或通报市食安办。

  各镇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预测分析,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根据历年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状况,结合气候、环境等因素,对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市食安办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镇等,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取专业监测、重点监控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

  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评估研判本市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认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对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Ⅱ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Ⅰ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1)Ⅳ级预警信息由市食安办提出预警推荐,经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Ⅲ级、Ⅱ级和Ⅰ级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由上级指挥部发布。

  (3)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4)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要及时向新闻宣传部门通报状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后,市食安办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视状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进行通报。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做出预警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收集、宣传和相关状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发布进展状况、评估结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2)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守,持续通信联络畅通,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能够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资料。预警解除后,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解除临时措施的信息。

  根据事态的发展状况、影响程度和应急专家组的意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调整的推荐,经指挥部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变化状况,经确认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同各镇、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举报系统,向社会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电话,并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要求,向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隐患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1)各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和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知情人。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发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向市食安办以及事发地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举报。理解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市食安办报告。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及时向市食安办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进行续报。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实、处置过程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市食安办接到Ⅳ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或报告后,应组织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紧急状况下,要边核实、边处置、边报告,可越级上报。

  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故结束。

  发生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时,每级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的限制,也应按规定时间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状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推荐。

  5.1.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组织涉及该事故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5.1.2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事发地镇及有关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医疗救治、调查核实等先期处置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现场动态信息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推荐。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状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状况,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状况,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状况。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推荐,经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3)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地镇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根据需要启动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新闻信息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等处置小组的工作。

  (5)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镇带给增援或保障。

  (6)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推荐,为镇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带给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5.2.2、较大、重大、个性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较大、重大、个性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指挥部迅速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基本状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状况。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上级指挥部派出的应急支援队伍带给条件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1)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及事故涉及的镇参与。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卫生、公安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办。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镇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等,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由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工作带给决策推荐,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新闻中心会同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组织事故处置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采用适当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检测,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带给参考。

  (8)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镇,加强对事故发生地治安管理,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用心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5.4.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带给支持。

  指挥部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有效利用医疗和药品资源,组织和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人员伤害。

  (2)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检验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抽样检验,尽快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来源理推荐。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办工作。

  (3)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有关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4)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镇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5)依法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哄抢财物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6)必要时,启用本级财政设置的应急资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5.4.2较大、重大、个性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状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状况。指挥部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上级指挥部派出的应急支援队伍带给条件保障。各镇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上级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同时,与周边相关地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通信联络、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指挥部要结合实际状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1)级别提升。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的食品安全事故,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级别降低。

  对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当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到达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的,并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贴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贴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推荐,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评估认为贴合响应终止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推荐,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事故信息发布由市新闻中心会同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事故发生地镇、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各镇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工作的推荐,完成总结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根据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必须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应急处置潜力的培训,提高快速应对潜力和技术水平,为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技术工作带给人才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务必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检测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带给科学依据。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带给技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职责意识,正确引导消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镇根据本辖区实际状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各自组织辖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市级专项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一次。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职责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有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贴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内含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市食安办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出现新状况或新问题时,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8

  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制定制度。

  一、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有义务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和保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预防、用心应对、及时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集团公司在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能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公司员工就餐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或者可能造成病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大局为重、协同作战、自救为先、互救为辅,迅速、果断、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4.1.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十分设部门):

  4.2.公司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工作办公室(十分设部门),办公地点设在安技环保办公室。(成员如下)

  5.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中碰到的各类应急事项,负责对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负责信息上情下达。

  5.2.应急办公室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负责组织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6.1.加强日常管理,对员工餐厅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

  6.2.加强公司用餐环境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

  6.3.在宣传栏中张贴有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潜力。

  6.4.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实现事先预防与紧急处置的有机结合。

  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以上机构人员按照职责和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7.1.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办成员立即到现场,向中毒人员了解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临床症状、中毒人数等基本状况,并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同时根据现场状况,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转运和治疗工作,指导受危人员自救和互救。

  7.2.根据中毒人员的临床表现,分析决定食物中毒类型,统计中毒人数,向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报告基本状况,同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险情(包括中毒人数,所进食物,临床表现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7.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视情赴现场直接指挥救援工作。

  7.4.迅速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逐级报告险情,在公司领导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忙、支持和指导下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7.5.一旦确认食品安全事故类型,应急办要立刻采取控制措施,通知员工餐厅对可疑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供卫生监督部门现场取证,做出正确决定和调查结论。

  7.6.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可疑食品留样、调查取证工作。

  7.7.在时间不允许的状况下,当事人能够边报告边处理,对事件进行直接处理,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在个性紧急状况下,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物资、设备进行现场救援,必要时还能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7.8.及时、准确地将现场信息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将食品安全事故起因、中毒人数、处理结果以统一对外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

  7.9.启动预案后,集团办公室保证专用车辆随时调用,保证通信畅通,保证公司应急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应对各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8.1.安抚其他员工,稳定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2.配合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供餐单位内部整改监督工作。

  9.1.报告主要资料: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职责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9.2.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办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状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

  10.1.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果和影响。10.2.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起因及处理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经验教训。

  10.3.所有相关处理结果文字材料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保存。

  10.4.应急事件处理结果(事前、事后)构成统一对外文字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本预案由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1)防止细菌对仪器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单位,要加强毒品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xx市xx职业学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

  xx市xx职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

  4、及时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

  汇报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学校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处置组,组长: ,组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救治协调组,组长: ,组员: 、相关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保障组,组长: ,组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4、新闻信息组,组长: ,组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二、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的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1、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报告,同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

  总结

  报告。

  3、报告程序

  初次报告: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过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

  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事故意见和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演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五)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只是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奖惩

  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学校制定并公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学校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单位,要加强毒品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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