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应急预案范例

2023-09-05 10:16:24 危化应急预案危化应急

危化应急预案【篇1】

  为在危化品突发安全事故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黄山中学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是学校事故处置工作的协调决策机构,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

  1、对危险化学药品万一发生火灾、泄露、丢失等意外情况,指挥中应视具体情况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制定相关措施。

  2、保障各种应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资金。

  3、全面负责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协调各小组的工作,人员配备、监督、检查小组职责落实情况。

  4、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知识,明确各小组的职责,不断提高成员防范应急能力。

  职责:

  发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对外界的联络畅通,并掌握所有成员的通讯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达,同时应做好救灾组织与预先人员之间、救灾组织与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之间的信息,同时当通讯系统被破坏时做好利用其他方式进行联络的可能性。发生事故后对伤势较重的人员要做好与附近医院的联系,并保证急救药品和设施的齐全与良好,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要逐一了解,并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要有相应的抢救措施。

  在实验室中发生人身中毒时,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应先行急救,再送医院治疗。

  (1)吸入毒气: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让中毒者昔日

  新鲜空气,如轻度中毒者会较快恢复正常,如果发生昏迷休克,可给中毒者做人工协助呼吸,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消化道误服中毒应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盐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氢钾溶液或1:5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能太浓,防止灼伤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边喝边使中毒者呕吐。如果没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温开水,冲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呕吐。洗胃药反复进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没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剂。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汤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症状及其急救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涉及的人员和事故的性质进行全面的调查,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

  (二)、动员各种力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受伤者家人的思想情绪,会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善后处理方案。

  (三)、对受伤者进行全面彻底的治疗,务求对受伤者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开事故分析会,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化应急预案【篇2】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宁波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甬政发〔2005〕40号)、《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7〕160号)、《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鄞州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车辆碰撞倾覆等事故的应急处置。

  1.4事故分级

  1.4.1一般事故(IV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的事故;

  (3)危险化学品泄漏难以堵住,需要倒罐过驳作业,或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倾覆,需要调用吊车吊装作业的事故。

  1.4.2较大事故(II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

  1.4.3重大事故(I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4.4特别重大事故(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事故。

   二、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建立鄞州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机构。

  总指挥: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事发地分管副镇(乡)长、街道副主任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分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宁波鄞奉海事处、事发地镇乡(街道)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1.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事故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3)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统一调动全区警力开展现场处置与救援;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4)区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5)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

  (6)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7)区环保局:负责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相关环保技术支持,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善后处置;负责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调查处理。

  (8)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运送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倒罐车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9)区质监分局:负责提出事故中涉及压力容器特种设置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区民政局: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11)区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12)区城管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相关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所管辖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污染清除;负责自来水的停水和供水调度。

  (13)区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14)区农林局:负责涉及渔业养殖的案件调处。

  (15)宁波鄞奉海事处:负责所管辖水域的污染清除及相关案件调处。

  (16)区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提供相关气象参数和应急处置对策。

  (17)事发地镇乡(街道):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4专家组

  建立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预防

  3.1安全风险评估

  区公安交警部门应将剧毒气体(氯气、氟化氢等)运输通行的主干道及时向当地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通报。当地镇乡(街道)应对主干道沿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订重点区域的公众应急疏散预案。

  3.2应急求援网络

  当地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社会相关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网络,完善通讯联系方式,实现应急物资装备的快速调用。

   四、应急启动

  4.1应急启动主体

  根据事故等级和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的启动主体。

  (1)发生一般事故(IV级),由事发地镇乡(街道)启动应急响应,并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应急援助;若事态超出事发地镇乡(街道)应急处置能力的,或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的,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协调事发地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发生较大事故(III级),若事态处于区政府可控制范围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并将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若事态超出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请求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3)发生重大事故(II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同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上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时,事发地下级政府必须启动应急响应。

  4.2应急启动程序

  (1)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交警122、消防119)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报警后,立即调度事发地镇乡(街道)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2)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和事发地镇乡(街道)要及时收集事故处置的动态信息,若区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门尚不足以有效处置事故,应视情立即通知区安监、卫生、环保、交通、质监、城管、水利、农林等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3)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一般事故(IV级),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向镇乡(街道)分管领导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决定启动镇乡(街道)级应急响应。同时,镇乡(街道)和公安部门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必要时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区政府总值班室密切关注事故动态信息,将重要情况报告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必要时由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4)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较大事故(III级),事发地镇乡(街道)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提出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情况严重由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由上级政府决定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

  区级应急响应一旦启动,由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调派有关人员、物资装备赶赴事故现场。

  (5)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重大事故(II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立即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并由区政府逐级向上级政府和应急办报告,由上级政府决定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

   五、现场处置

  5.1现场指挥

  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时,现场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由事故现场的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或公安消防部门有关人员履行现场指挥职责。

  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处置与救援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长的统一指挥。

  5.2社会资源调用

  (1)吊车。需要吊车及拖曳车辆的,由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网络单位调用。

  (2)倒罐车辆。需要倒罐过驳车辆及设备的,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应自行及时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区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求援网络单位调用。

  (3)专家。需要危险化学品方面专家和承压罐车方面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的,分别由区安监、质监部门负责落实。

  (4)劳务人员。需要劳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的,由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落实。

  5.3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

  (1)实施主体。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及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调用特种的设备工具,由区公安消防部门或区质监部门负责落实。

  (2)安全防护。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区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

  5.4环境污染处置

  若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区环保等部门协助当地政府按《鄞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鄞政办发〔2007〕24号)等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

  (1)区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测和监察,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资源参与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处工作。

  (2)若事故发生在临海、临江(河、湖、水库)道路,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海洋、江(河、湖、水库)环境污染的,根据实际情况,海事、城管、水利等部门做好所管辖水域的污染控制和清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处工作;区农林局做好涉及渔业养殖的案件调处工作。

  (3)若事故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由区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调度,由城管部门负责自来水的停车或供水调度。

  5.5医疗救护

  (1)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卫生部门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2)在进行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等化学品倒罐作业时,卫生部门应安排120救护车就近待命。

  5.6应急疏散

  区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和事故区域警戒。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公众应急疏散。

  5.7后勤保障

  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5.8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按相关规定实施。

   六、善后处置

  6.1环境恢复

  区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情况跟踪监测,指导灾后环境恢复工作。

  6.2赔偿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或先由区政府和事发地镇乡(街道)按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6.3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15日内,事发地镇乡(街道)应对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制订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镇乡(街道)和派出所、交警、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做好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配置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化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危化应急预案【篇4】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统一指挥,迅速反应,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自然人为的原因,在危险化学品贮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和健康及财产损失的事故。我市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布点多面广,种类较多。现有危险化学经营,使用单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气、爆炸品、有毒物品和农药。共达50多个品种。有以贮存、经营为主的油料、化工、燃气仓库等超过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20多处。这些潜在事故隐患随时可能引起事故发生。

  一、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处置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查明事故原因,适时调整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抢修危害源。

  (二)组织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调度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

  (三)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物资、设备、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组织事故现场所需电力、可燃气、液体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并转移危险物品。

  (五)组织抢救人员,送疗保障。

  (六)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疏散区域内人员,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七)组织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编成及任务区分

  (一)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是应急救援最高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安监局领导组织。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救援工作,决策救援行动,指挥调度各种救援力量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行动。

  (二)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承办日常救援事务。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落实救援行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危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准备好救援物资、器材等;组织建立起指挥、通信、值班勤务等社会保障力量。并指挥指抢救队执行救援行动。

  (三)消防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队组织。主要任务是:灭火、消,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扩散,营救重度、中度危害区人员,抢修设备排除险情。

  (四)现场管控组。主要任务是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现场。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现场抢险车辆,并对主要路段进行管制。

  (五)调查取证组。负责进行现场勘察,提取物证。对重大责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受伤害人员进行急救和护送治疗,通报相关医院做好接治伤员准备工作。协调市血站、防疫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救护所。

  (七)新闻宣传组。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宣传教育和采防报道、为能干扰事故抢险。负责发布现场救援作息、传达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项工作。

  (八)环境监测和气象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监测情况,跟踪监测危险物品灾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气象组将天灾情况送达指挥部,分析天气对救援的影响,协助修改应急方案。

  (九)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医疗队护送伤员,转移物品,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十)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建筑物实施抢险抢修,以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手段实施抢险救援。

  三、应急救援指挥及协调方法

  (一)报警。市安监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与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联动报警系统市安监局救援中心电话为7512327。遇有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报警。

  (二)接警。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中心或事故现场,通知各救援队,保障组立即集结,服从命令,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三)现场指挥。各救援组到达现场后,立即按规定任务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救组移交,事故单位交消防队,再交现场指挥部。

  (四)疏散组织指挥。事故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街道、社区组织群众疏散。运输队协助运送,治安队协助疏导。

  四、落实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人员和装备。各救援组要按照预案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到人头。根据任务分工自行调整配备车辆、器材,保证调动执行任务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联络系统。各救援组要设立24小时值班员,电话号码13944353200,掌握同指挥部的联络方法。救援车辆、设备、器材情况能移与值班员保持联系,以便随时调用。

  (三)落实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救援组织和重点目标单位要根据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参加救援行动了人员、任务情况,同时要适时开展演练。

  (四)及时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要经常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各救援组织要适时调整、补充人员、装备、器材并上报市安监局救援中心要及时搜集整理救援资料。完善救援数据信息库。

危化应急预案【篇5】

  新能源化工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更好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我厂的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我厂系项目,位于,占地约10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燃油添加剂,年产量6万吨,年产值可达1.6亿元。厂区设计储量可达5000立。远离居民住宅区,现有在岗员工40人。我厂主要产品燃油添加剂化学性能稳定,互溶性和吸湿性强,无毒、无腐蚀性,具有可燃性,储存期长,对提高燃油性能、降低消耗、改变车用然油的性能、缓解石油能源的紧张趋势等具有重大意义。

  二、危险目标确定主要目标:罐区储罐(7个储罐)。

  三、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指挥部工厂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工厂生产部门兼管,发生巨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在厂区设立指挥部。

  2、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3、人员分工总指挥:总经理,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生产厂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消防安全保卫科:负责抢救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事故处置的具体工作。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队伍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主要负责本单位化学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化学事故的处置发生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上报指挥部。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紧急状态处理程序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的部位、程度及时进行判断、抢险和救援工作,采用科学、可行的办法对事故进行控制,尽最大努力降低损失程度。具体情况为:罐区贮罐出现火情,消防保安人员在接到指挥部信号后,立即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消防器材,立即进行抢救,其他相关人员马上到现场,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六、发生重大事故时,在抢救力量不足或危急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想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并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七、规定和要求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抢险队伍的训练工作。

  2、准备各种抢救物资及防护用品、消防器具等。

  3、定期组织训练和演习,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

  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

  2、检查制度。

  3、例会制度。

危化应急预案【篇6】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预案》,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目标和危险种类的确定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学校目前使用的化学品、实验耗材、仪器和防护设备进行了辨识并综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确定了下列危险目标和危险种类。

  1、危险目标:学校综合楼一楼右侧实验仪器室。

  2、危险种类:化学药品泄漏,化学药品火灾,危险化学品中毒。

  二、灾情报告、报警程序

  1、医疗急救电话:120。

  2、本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科学教师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进行个人防护,然后按照事故不同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判断事故等级和趋势后采取相应的内部外部联络。

  三、实验室化学品泄漏处置程序

  1、易燃、有毒气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从室外总闸切断电源(避免断电时电弧引起火灾),然后迅速开门窗通风,并按照危险程度通知临近实验室或整座建筑人员撤离至上风区,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对泄漏源进行控制处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蚀、有毒液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从室外总闸切断电源(避免断电时电弧引起火灾),避免中毒和受到灼伤,然后使用相应物资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时在实验室门口设置堵截围堰后撤离,等待应急救援人员处置。

  3、化学废液及废旧试剂:学校化学废液种类主要为各种有机溶剂。教师应严格控制化学试剂签发数量,督促实验人员进行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确实无法回收利用的,按类别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废液及废旧试剂由学校责任部门定期统一处置。当化学废液及废旧试剂外泄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安全应急小组组长,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废液。外泄废液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及环境破坏者,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知情不报者按失职论处。

  4、化学品包装物: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必须交学校责任部门统一处置。普通化学试剂瓶子,集中装于纸箱中,定期交给学校责任部门处理。

  5、本单位所有实验操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节能环保意识,实验设计及实难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绿色化学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实验工作中,要树立高度的节能节水意识,全体教师都有杜绝一切浪费的责任。

  四、实验室化学品火灾处置程序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应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体着火: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设施,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覆盖时动作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装可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扩大着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用砂土覆盖灭火。

  5、导线和电器外壳着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覆盖法灭火。

  易燃、液化气体类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开门窗通风,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气体泄漏,然后使用灭火毯遮盖扑灭,如无法控制气体泄漏,当容器内容物储存量低于爆炸极限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焰消失后使用灭火器对周边环境降温至室温以免气体重新燃烧或爆炸,否则必须保持稳定燃烧,避免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后发生爆炸。

  五、实验室化学品爆炸处置程序

  混合性爆炸发生后,现场和周边实验室人员应开门窗通风,切断电源,熄灭所有点火源,避免发生二次爆炸,尽快通知学校消防及单位安全应急小组进行扑救,必要时电话119报警。

  六、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按“火灾控制与人员疏散应急预案”中的疏散、撤离程序执行。

  七、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医院救治

  对受到化学伤害的人员进行急救时,按下列方法紧急处理:

  1、置神志不清的伤员于侧位,防止气道梗阻,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

  2、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时,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4、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5、误服化学试剂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必要时进行洗胃。

危化应急预案【篇7】

  强台风所到之处建筑工地塔机在强台风侵袭后易造成塔机倾斜、弯折、倒塔现象,因此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在强台风来临前的防范预案尤为重要,现根据塔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强台风的具体预案:

  一、预防预案:

  1、施工现场的塔机,应安装风级风速报警器,并有瞬时风速风级的显示能力。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包括塔机的顶升加节作业。

  2、每年的7-9月份是台风多发季节,塔机司机须具有预防和处理瞬间突发性强阵风的心理素质和基本知识,面对险情沉着应对,及时卸荷,将吊钩升至最高处,切断电源。

  3、当预报风力大于6级小于11级时,塔机除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外,还须检查塔身、附墙杆、机构、电气箱、灯具等是否连接牢固,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将吊钩升到最高处,吊臂应能随风转动,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

  4、当预报风力大于ll级时除采取上述预案外,处于独立高度的塔机应在塔身上部安装一道附墙杆,若不能设置附墙杆的至少应降下1/3的高度。已经安装附墙杆的塔机应当降低高度到不与建筑物顶部相碰为止,必要时应拆除建筑物顶部的钢管脚手架等设施,让塔身尽量降低。

  5、在降低塔身高度的同时加设揽风绳装置。

  6、对于安装高度在50m以上70m以下的塔机。应当对塔身上部第一道附墙杆进行加固或作双重保护。对于高度超过7Om且四周空旷,风力不受阻碍的高层建筑,当预报风力大于ll级时,应当拆除塔身最上部l一2道附墙杆,降塔使塔机起重臂、平衡臂完全低于建筑物,并将起重臂和平衡臂与建筑物主体结构刚性连接,连接点不少于四处。

  7、各道附墙的间距及最上道附墙杆以上的塔身悬臂高度不得(严禁)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8、塔机安装与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塔机抗台风专项预案,并落实好相应的器械、工具和人员。

  9、塔机生产单位应在产品说明书里增加塔机抗强台风的具体细则,指导和帮助塔机施工单位落实抗台风预案。

  1O.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气象台天气预报给出的信息,应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小。

  二、前期准备、检查:

  1、应急加固预案的安装人员有设备负责人和项目部派人协助,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有设备负责人员指导现场确定塔机上部的固定点。

  3、派安全员栾海峰带2人进行基础检查,检查基础周边的有无杂物,基础的排水是否畅通。

  4、由材料设备分公司派操作工人对塔机进行降节,把塔机的高度降到操作楼层以上2米左右。(保证塔机的平衡臂能够在脚手架以上自由旋转)

  5、有设备负责人员协助对附着装置进行检查,检查附着装置的连接销轴、螺栓是否有松动、缺少现象。

  6、有塔机司机对塔机塔身标准节螺栓进行检查、紧固一边,并检查、固定或拆除其它悬挂物。

  7、有电工对塔机上的探照灯进行拆除。并检查塔机避雷装置。

  8、准备齐全加固所需材料。?20钢丝绳500米、20#卡扣50个、花篮螺栓8个,手拉葫芦一个、地锚框4个、配重物24T。

  三、加固实施:

  1、有设备负责人员指导塔机塔身拉结点的绑扎,绑扎位置应设在回转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钢丝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

  2、在采用地锚筐时控制钢丝绳在45~60。之间;地锚重量每个不小于6T,与建筑物混凝土结构联结形式进行锚固时。保证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3、钢丝绳应使用花蓝螺丝进行张拉,花蓝螺丝应选择与钢丝绳强度相适应的,防止绷断;钢丝绳应使用不少于三个马牙卡进行卡固;使钢丝绳松紧适度,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4、钢丝绳张紧度应达到在钢丝绳拉紧且不改变塔吊垂直度状态,所有钢丝绳张紧度应保持一致。

  四、安全预案

  1、参加塔机降节人员必须证件齐全,登高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项目部配备的加固人员应具有登高作业证件的人员,登高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有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体要求

  1、演练现场要悬挂演练横幅。

  2、演练结束要组织参观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点评,达到持续改进的效果。

  3、要聘请市建管局有关领导到现场给予指导。

  4、参加演练的人员要统一企业服装。

  5、多照照片,写出演练过程的简报。

  6、联系项目部写出演练方案。

  7、下周星期三、四演练。

  8、起草演练通知

危化应急预案【篇8】

  为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1号)和《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靠科学、安全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3个级别:

  (一)Ⅰ级事故:是指事态非常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剧毒化学品严重泄漏、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居民,需实施跨区域交通组织分流。

  (二)Ⅱ级事故:是指事态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处置时极可能造成泄漏,或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或者剧毒品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等,双向交通中断需要分流和事故周边群众需要疏散。

  (三)Ⅲ级事故:是指事态一般,事故没有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但处置困难,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应急指挥体系

  (一)地市级指挥部:市政府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Ⅰ级事故相关事宜。

  (二)市、区(县级)级指挥部:各地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当地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Ⅱ级事故相关事宜。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副指挥官,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城管(燃气办)等部门领导参与处置工作。

  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现场指挥官由高速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如达到Ⅱ、Ⅲ级事故,需报所属地段的辖区政府;如达到Ⅰ级事故,则需报江门市政府。

   五、部门分组及主要职责

  为使现场应急处置有序、安全开展,根据粤府办〔2005〕14号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各级指挥部设置以下相应工作组:

  (一)现场交通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门组成,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控制肇事司机等;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拥堵。

  (二)抢救治疗组:由卫生计生、消防、医疗、职防等部门单位组成,卫生计生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救治工作;在事故达到Ⅰ级、Ⅱ级时,根据需要对受污区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三)安全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消防、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治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监管部门(涉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则为燃气办)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盛装容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实施。

  (四)交通拯救组:由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公路管理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拯救、起重的车辆或相应的运输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统筹并落实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驳载、卸载、转移等工作;评估拯救作业量、难度、危险性和应急拯救费用处理。

  (五)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卫生计生、水务、城管、农业等部门组成,环保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环境污染物监测结果,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依据。

  (六)现场保障组: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及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组成,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现场相关电力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当地镇、街负责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事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达到的三个级别,对应实施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由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报告江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门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并可通知现场保障组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二)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请求成立市、区(县级)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三)Ⅲ级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的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

   七、现场处置工作安排

  (一)现场警戒。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员要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交通组织。公安交管、路政部门要指挥应急工作车辆和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各种车辆通行;要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现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三)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对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

  (四)环境监测。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需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提出意见供指挥人员协调、处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方案,现场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抢救伤员、排除危险和施救拯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导拯救。

  (六)群众疏散。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根据安全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或方案,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疏散,保证现场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现场清理。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如属爆炸、燃烧现场,应知会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参与勘查;拯救作业完毕后,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设施,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后视路况安全程度再恢复交通。

   八、落实预案的相关要求

  (一)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定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明确和细化落实的人员、做法和责任,并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要切实保障联络体系。应急处置的联系方式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的分管领导报备的联系方式为准,因分管领导调动或调整没有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交管部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应急反应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提高指挥处置效能。对现场指挥官发布的通知、指令,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响应及行动,落实应对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门领导或专家等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就处置期间的各部门的联系报告、反应时间、反应措施、工作成效和改进方面进行总结,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要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江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信息库,由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办实行分类管理,保证能够调度相关专家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要落实救援装备储备。各级安全监管、质监、城管(燃气办)部门要掌握本市辖区和周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盛装容器、储存产品的种类、运输车辆状况的应急救援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保证能及时调度和赶赴事故现场。

危化应急预案【篇9】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

  (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

  (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厂

  (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

  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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