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规章制度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保障,规章制度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怎么样才能制定好一篇规章制度呢?为您提供小编准备的以下可能有用的“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您更好地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挑战!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委(20xx)15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宛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区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党政领导同意。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申请单,写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做好统筹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由人事处和校办审核、审批。
4、处理紧急公务,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5、公务用车出上海市,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公务用车管理: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宛平中学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出车记录是校车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的依据。
2、驾驶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良好与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学校;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务用车应在学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每学期定期公示。
四、责任追究
1、学校党政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党支部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
3、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4、领导和其他个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活动。
6、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除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出台公务用车改革新政,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2】
一、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车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三、公务校车使用
(一)校车是作为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对象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其他人员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级领导之外,其他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交人事部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用车。
(三)校车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委派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四)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日记”,驾驶员每天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五)车辆出车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
(六)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作非公务用。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
1、教工外出开会或教研活动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点或顺路。
2、教职工献血。
3、学校组织的师生团体活动,人数在5人以上。
4、购物及取、送有关材料,因重量或体积原因无法随身携带的,因事情紧急而赶时间的。
5、未列项的其他事由,由校长视具体情况定。
(七)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四、保养
(一)车辆要经常性擦洗、保养,保持良好的车貌;车辆内部也要经常性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车辆环境。
(二)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零件或装置(刹车、照明及信号灯、雨刮、反光镜等)驾驶员应经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五、修理
(一)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二)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
六、事故处理
(一)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二)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即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保险、年检
(一)校车的投保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二)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驾驶员负责送检。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3】
一、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生放学15分钟后车辆方能驶离)。
二、凡车辆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除公务车外,凡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亲自驾驶,不得他人代驾,如当值保安发现,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三、需进入校园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的`相关车辆,一律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停放。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部门负责人,需在来访人员车辆到校前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确保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活动时间。
四、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目前学校临时停车位为22个,其中1个为学校公务用车停车位。
因学校停车位有限,如遇车位停满后,晚来的车辆须自行找车位停车。
六、本校教师车辆及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停放。
七、禁止在校园内清洗机动车辆,学校公务用车除外。
八、此管理规定由学校解释并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5月23日起执行,如与本规定相抵触者,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按景行小学潭中校区相关制度处理及期末绩效量化扣分。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4】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教育两委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严格标准,集中管理,保障公务”的原则。
二、校接待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调度全校公务用车和相关专职司机,日常工作由中心下设“公务用车服务部”具体实施。
三、学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1.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用于局级正职主要负责同志日常工作,车辆及司机相对固定。
局级副职领导取消固定工作用车,上下班交通自行解决。根据参加会议、外出调研等公务活动的规模、规格和路程的情况,在充分发挥工作用车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副局级领导工作用车的需要。
2.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用于学校机要文件和校领导特急文件的取送;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3.业务用车。用于组织或参加高级别会议、重要任务、大型活动;由校领导带队的有3人以上人员(含3人)参加的集体调研活动;接送资深教授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有公函的公务接待活动;学生活动;外事接待;校园巡查;试卷运输;离退休干部服务;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4.后勤保障用车。膳食采购车辆,用于膳食处食品原材料采购、大型活动紧急采购,由膳食处膳食科使用;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日常清理清运校园杂物垃圾、防汛工作中运送人员及防汛设备物资、秋季清理清运校园各部位大面积落叶、冬季清运积雪,由后勤管理处校园物业部使用。后勤保障用车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专车专用,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接受校接待服务中心宏观、统筹管理。
四、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向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提出,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2.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3.校内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务用车服务部”提出公务用车服务需求,“公务用车服务部”在保证校领导、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安排出车。
五、学校公务用车专项经费。
1.在校财务处“接待服务中心”账户下设置三个账号,分别为用于车辆运营、汽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的“公务用车专项经费”;用于支出外聘司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的“外聘司机专项经费”;用于接受校内单位以内部转账方式提交公车运行成本的“公务用车使用成本费”。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管理。
2.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由学校按预算拨付专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设“校领导用车”专项账号,统一内部转账;校内各单位使用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费,由其业务经费账号内部转账。使用公务用车一律不得收、付现金。
3.后勤保障用车专项经费,由使用单位编列预算,加强管理。
4.学校公务用车不得对内、对外出租。
六、加强学校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为契机,循序渐进地创新管理模式。
2.专职司机由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妥善安置现有司机。同时,继续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持司机队伍稳定,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3.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4.严禁违规占用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和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并接受监督。
5.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6.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工作时间内,公务用车在校内指定停放地点值守;工作时间外,安排有关公务用车及司机24小时在校内值班备勤;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七、本规定由接待服务中心解释。此前校内相关工作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1、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1、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