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工作总结范文十篇

2023-09-08 14:42:42 律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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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工作总结(篇1)

  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大使馆、昌平建委、翻译公司、妇联维权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中国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中国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习总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习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习,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律所工作总结(篇2)

  毕业后一直在银行工作,在二级分行,主要承担着上传下达的角色,负责指标分解以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锻炼更多的是自己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而对于法律专业知识及其应用,缺乏实践经验。

  经过一年的实习律师生涯,慢慢熟悉并适应了律师工作节奏,也对自己的缺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从银行思维到法律思维的转变,夯实法律专业能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结自己这一年的实习生涯,在今后如何做好一名律师上,主要由以下三点感悟:

  一、不害怕批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毕业后七年的非法律职业经历,理论的淡忘和法律实践的匮乏,在遇到问题时,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去司思考解决问题,成了自己最大的障碍。在实习过程中,经常粗心犯错,甚至是一些低级错误。但是,粗心是律师执业的大忌,一个不慎就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也是实习过程尤为重要的原因,早犯错总比晚犯错好,在犯错及改错的过程中磨砺自己,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

  可能因为自己已经有过几年的工作经验,对于批评,深知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不管是言辞犀利还是委婉提出,凡是对于个人成长有利的建议,都能欣然接受。

  要成长就必然会出错,悟性好的人出错会少一些,可对于我来说,这条路可能更长;但是我知道,错误出现的地方恰是短板,虽然很难过,但是只有在犯错改错中才能让成长进行下去。在经过无数次摔打,身上满是伤疤之后,专业水平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提升,才能真正获得成长。

  二、学习永无止境,不断充实自己

  读万卷书,不止于专业书籍的学习,凡是那些能让自己心性得到成长的书籍,都要涉猎。广泛和深入的阅读,可以开阔自己的见识和境界,从中获得和感悟新的经验和技巧,激发和照亮生命中那些还在沉默和幽暗的部分。这好比不断在大脑中储蓄,你可以终生享受它的孳息,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逐步领略到它的神奇魅力。

  在专业学习上,实习律师学习最基本的学习路径就是装卷、订卷,在装卷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流程和法律思维。在卷宗整理基础工作中,一定要沉下心来,学习不同文书的写作格式及写作重点,事实简明扼要、论述法律观点要精准,引用法律条文要完整,切忌堆砌。从卷宗的整理过程中学习指导老师对于案情的理解和办案思路。

  在这方面,我的学习还很不足,在装卷过程中缺乏对卷宗的研究,流于形式,也是自己要重点改进的地方。

  其次,就是多看多学多听,在指导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去悟办案思维和方式方法。

  同时,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学习案情分析以及法律思维的养成。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清晰的分析案情、明确当事人的诉求并且根据诉求找出用以支持的证据材料,同时,也要给出相应的代理意见,并明确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方法,这一切都离不开律师的法律思维。因此,作为一名即将执业的年轻律师,应不断的学习,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再应用于实践中去。

  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学会从指导律师、法官甚至当事人身上去学习,不要把自己作为中心点,而要有开放的心态。正如卡耐基所说:“人人皆是你的学习对象。因为不论相识与否,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值得你效法之处。最重要的是,你得研究他们的生活,积极借鉴他们的经验,并灵活地应用在自己的生命中;否则,就容易走弯路,甚至碰壁、摔跤。”

  从庭审程序,学习如何做一名律师。实习期间,旁听过很多次指导律师的开庭,在感叹一个资深律师思维缜密又反应迅速的同时,也感到自己的.压力。

  律师,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开庭,通过庭审程序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前准备要充足,开庭前要再次核实所有材料,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案情,提前阅卷。质证环节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表态。与被证明观点和诉求没有关联的材料不是有效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观点和诉求合法性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就证据的形式、来源、证明力及与事实、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进行质询和确认。辩论时依据庭审情况、证据情况,围绕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庭审结束后要保持和法官沟通,及时了解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态度,及时提交代理词。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律规定也层出不穷,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除了在实践中进行磨合,还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从专业网站及法律书籍中,获取自己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

  学习是常态化的事情,在学习中感受成长,这才是最大的成功。

  三、态度是底色,决定自己能走多远

  要想做好一名律师,态度决定高度。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拥有的基本态度就是踏实、负责、和精进。

  首先,踏实,这是一名实习律师的基本品质。有很多实习律师好高骛远,很不屑于做一些复印、跑腿送传票、整理基础材料等琐碎的事情,而是想快速地进入到研究案情、讨论案情和参加开庭上。甚至对于指导律师让自己做这些琐碎的事情颇有微词。

  但是,这就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小事都做不好,大事何以能够完成?更何况,一个新人,指导律师还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怎么敢直接放手交办案件,如果真有律师这么做,那是在拿律所的荣誉和当事人的利益开玩笑,是对律所和当事人的不负责任。当然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是连士兵都做不好的人一定做不了将军。

  态度决定一切,耳熟能详的道理,却很少有人能悟到其中的道理。如果不能摆正态度,那结果只能是大事做不了,小事做不好,甚至被批评几句就负气放弃。

  “宝剑锋从磨砺出”,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

  初为律师,开始做的肯定都是一些枯燥、简单和重复的工作,这是一个新人的必经阶段。从低做起,是有它的好处的,就是让人不断提升对自己的信任度。

  我深知这个道理,但我也有自己的缺点,我总是想把老师交代给自己的事情又好又快地完成,但时间久了我也发现,快必然伴随着不周全,不能穷尽对问题的思考,交给老师的答卷往往是半吊子。几次被批评之后,慢慢开始改变自己的做事风格,不能一味图快,准确才是第一位的。

  其次,负责,是积累指导律师和客户信任的最重要品质。没有小的案件,哪怕是一个责任明确的简单的交通事故纠纷,都要认真对待。

  在实习过程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一个抚养费纠纷案件,那也是自己从头到尾经办的完整案件,虽然简单,但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第一次的压力还是很大的。诉前调解阶段多次和诉调员沟通,诉调结果和当事人及时沟通,然后就进入准备庭审的阶段。经过和当事人不断沟通证据材料,对证据不断修正,直到开庭、走完庭审流程,紧张情绪还未完全消退,不仅有第一次的压力,更是害怕辜负了当事人信任的压力。在写总结时,判决还没下来,但是不管什么结果,当事人和我都能接受,庭后对我表示了感谢,当事人对自己的认可,是对自己的莫大鼓励,也是充分沟通的结果。

  只有踏实负责地将每一个小案件办好,尤其是将各种枯燥和重复性事务办得滴水不漏,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接触更加复杂的案件。

  最后,精进,对于专业的精进态度,是向纵深发展的必备素质。律师职业是一个天道酬勤和厚积薄发的职业,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方才初见成效。我很幸运,在决定成为一名律师时,跟了一个好师父。但是在律师界跟师父和在银行界跟师父可是很不一样的,在银行,师父会手把手地教你如何操作系统,如何避免操作风险,做得不对还可以一遍遍重来。而在律师界,这是非常不切实际的,一来,既然是好师父,那就意味着他会非常忙,不可能有时间将他的所学所知灌输到你的脑中;二来,自己必须学会在实际工作中,边工作、边观察、边总结,能够做到举一反三时,才算真正有收获。

  这三个态度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律师应有的气质。

  总之,在这一年的实习生涯里,有收获,缺点更多,前路漫漫,必将更加努力求索,不辱律师这个称号。

律所工作总结(篇3)

  一、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创先争优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xx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三、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学习“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

律所工作总结(篇4)

  xx年1月,我进入了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经接近尾声。回顾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能够进入xx所实习,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幸运。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整好从一个稚嫩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上成倍的压力接踵而来。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浅。

  培根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只有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实习考核合格拿到执业证后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师。我知道,这一年的实习期就是国家对我们的培育。感谢xx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虽然过程中充满的迷茫和艰辛,但在一次次的实践和总结中,在前辈门的心得体悟言传身教中,这一年我坚持了下来,并收获了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最大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第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是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反驳。

  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参与客户的谈判。

  自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我为很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获颇丰:(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习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实习期间,我撰写法律文书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学学习的法律文书课程,侧重的是对法院公文如判决书的学习和写作。律师的法律文书内容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学着把所里律师的各种文书统一整理了出来,按类型进行分类,现在各类文书的格式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技巧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完善,法言法语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这一方面我还需要继续锻炼,继续提升自己。

  我在实习期遇到最多的是对各类合同的审查,所里律师前辈告诉我,合同的审查是律师价值最大的体现,一名律师业务能力的最大体现,就是你审查的合同是不同于其他律师审查的。合同中核心内容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在修改各类民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条款与违约责任条款必须相对应,给对方约定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就要给其扣上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与终止条款、解除条款也要一一对应。一份审查后的合同,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尽可能维护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

  参与客户的谈判,也是律师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我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多次会议谈判,这对我提高自己的谈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实习社会实践报告(3)篇。谈判是律师个人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律师广博知识的充分发挥。谈判时一门技巧,和一项很高深的学问,你不仅仅是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关键是你怎么能说服对方而让他们接受你的观点。谈判前,我们应该与自己的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客户实质上所需要的,谈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业谈判通常是一种以互利为基础的协商行为。谈判的本质是妥协,谈判的艺术是把握妥协的度,掌握了适当的尺度,谈判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对律师及律师职业的重新认识

  一年的实习期,让我深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使我从当初书本上、电视里对律师及律师这个职业的肤浅认识变得逐渐深刻。以前总以为过了司考,掌握了专业法律知识就万事大吉,后来才发现律师其实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首先,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4)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

  细细品味在律所实习的这一年,每一天都过得平凡与充实,虽然平凡,但潜移默化中,我知道我在进步。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安徽xx所里的每一位律师,感谢所里的内勤,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新的旅程即将到来,我将收拾行囊重新上路。我想只要我心怀希望,坚持自己的梦想,在未来执业的道路上,一定会克服困难,早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律所工作总结(篇5)

  今年暑期,从2013年8月4日至2013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

  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律所工作总结(篇6)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

  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律所工作总结(篇7)

  今年暑期,从8月4日至9月3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

  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除了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辩护,我想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本来应该是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还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

  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律所工作总结(篇8)

  律所实习心得

  1、法律工作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

  我们在学校学习的很多法律知识都是理论上的,实践中很多时候我们说打官司其实很多时候打的都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话。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对于一个刑事案件来说,除了通过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来更多的了解案件之外,卷宗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记得一次所内的刑事案件讲座,一位很知名的刑辩律师提到,刑事案件开庭之前,卷宗看多少遍都不为过,只有做到对于卷宗的完全熟悉,才可以彻底明白这个案件,在明白的基础上才能出具最为详尽和专业的辩护意见。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所以在律所接到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我都会尽可能的多去翻阅案卷,更好的了解案件,才能协助律所做出更好的辩护意见。

  2、细节决定成败。

  法务实习的时候,总监和我说,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智商能力相差的没有那么多,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能够走多远的关键就是细节上是不是可以做到完美,做到极致。这句话我受益匪浅。

  因此在律所的工作中,无论领导和律师交给我什么任务,小到打印复印扫描文件,大到独立撰写案件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完成,不会有任何的懈怠,尽可能做到不出披露,因此也得到了律师们的肯定。

  2、专业知识很重要。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一定要把基础知识掌握好。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但我也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这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扎实的理论根基是很难有长足的发展的。在接下来剩余的一年半的学习时间里,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打好专业基础知识,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3、任何时候要保持虚心的学习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虚心学习的态度,学会观察身边人的工作状态,吸取好的工作经验,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同时律所的工作压力大,要学会如何化解压力,保持吃苦耐劳的精神。

律所工作总结(篇9)

  去年11月2号,我和同班的四个同学一起到--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

  进入律所,首先,在柳律师的安排下我们都是统一分在合同组审核合同。审合同属于非诉的一种,对于我这个从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人来说,一开始,还是有挺多问题的,虽然柳律师给了我们各种合同的模板,审理合同的要点,你会觉得几份合同审下来会很枯燥,而且有些合同页数特别多,看的比较累,后来觉得审合同不就是那几个要点吗,找到对应的合同种类,缺少的给它补全,错误的给它改正,但是对比过修订后的合同,容易发现我要不就漏了这个点,要不就漏了那个点,审核合同总是有瑕疵,再经过审理几份合同后,我渐渐明白审核合同这一工作虽然枯燥简单,也需要你用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去对待它,这也是可以对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能力进行锻炼。在这期间,在我遇到对审理合同不懂的地方,也得到不少柳律师和合同组的师姐的指导。

  进行了一两个星期的工作后,我们开始分组了,律所根据我们的意愿和情况将我们分到不同的工作部门,这一次我分到了律工委,也就是在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领导,律工委的秘书长,彭姐,一个性格特别好很容易跟人相处的领导,一开始我对律工委这个部门一点也不了解,彭姐也会经常跟我介绍律工委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也渐渐了解到了律工委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律工委其实是律师协会在所在区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律师协会理事会,对所在区的律师的各种活动的进行管理的一种机构。在这个部门,相比于合同组,工作轻闲很多,各种活动也很多,这个部门的工作就是会接触到各种司法、政府部门,秘书长也经常带我出去工作,去法院,去工会,去街道办等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工委有好多外出的联谊活动,印象最深的就是跟着彭姐去了惠州参加龙华区律工委的行业表彰会,这一次外出说是工作,也可以算是游玩了,去了美丽的海滩,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区律工委的主任,律师,还有像我这样的小伙伴,感觉特别好,这个部门就是能让我见识到不同于律所的各种政府、机构的人,能了解到其他政府和社会组织、机构的工作内容,相信这也是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上的一种积累。当然,律工委虽然活动多,也不是纯玩的,每次出去旁听会议或者参加活动回来都需要写一篇简讯,简讯我也是从一开始的完全不会,到后来经过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告诉我需要从什么角度写,怎样去写,慢慢地学会如何写一篇简讯。

  总之,在律所实习期间,收获也算是挺多的,在这里的实习工作经历,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也很感谢律所能给我这么一段难忘的回忆。

律所工作总结(篇10)

  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我工作了一年,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感到自己从工作中受益良多。在这里,我要总结一下我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感悟,供大家借鉴。

  一、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就是协助律师进行案件处理。这包括协助整理搜集案件资料、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归档案件资料等。在工作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在团队协作中的重要性。我们的团队是由律师、文员和翻译组成的,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互相协作,才能顺利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学习能力

  作为一名律所文员,学习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我们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这方面,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在工作中,我需要不断地阅读相关资料、学习专业知识,结合实际案例,加强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

  三、沟通能力

  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沟通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客户、律师、翻译等各个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解决问题、取得进展。在这方面,我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在工作中,我积极参与沟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观点。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协调不同意见,达成共识。

  四、责任心

  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我们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包括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正确处理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精度等。在这方面,我感受到了自己的成长。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任务,并对工作结果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尊重。

  五、综合能力

  最后,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我们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这包括较高的文字功底、较强的逻辑思考能力、善于总结和归纳等。在这方面,我也努力提升自己。在工作中,我认真思考每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总之,作为一名律所文员,我们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成长,增强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律所工作总结(篇11)

  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收到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区县司法局和市各直属律师事务所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就考核工作在时间、内容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考核。4月28日至5月9日,我局集中受理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材料。在考核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我们还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三类”案件是否及时报备的情况;二是律师事务所是否代理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在核定的住所外设立办公室、代办点、咨询点的情况。经核查,全市律师事务所均能自觉接受检查考核,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真实,比较完整。

  下步,待向司法厅提交考核材料后,我们还将通过市司法局站向社会公示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结果。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的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今年,我市参与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共36家,其中国资所2家(市公职所、xx区公职律师工作室),普通合伙所30家,个人所4家(长源所、景上所、鼎证所、甲海所)。经检查考核,除20xx年1月后成立的意恩、翠屏2家律师事务所外,其余34家律师事务所均评定为“合格”等次。

  (二)律师参与市律协考核的情况。

  (三)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及收入的情况。据统计,20xx年度,全市律师行业为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共计733家,代理各类业务36237件,其中:刑事诉讼1118件;民商事诉讼3698件;行政诉讼104件;非诉讼615件;咨询和代书30171件;调解案件277件;仲裁案件252件;其他2件。全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业务总收入xx万余元。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惩戒的情况。20xx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

  三、其它相关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变更执业登记事项的情况。20xx年,我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登记事项,分别是:丰宜律师事务所变更了住所、合伙人和注册资本;鹏宇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场所。

  (二)律师异动的情况。经审查,上述22名律师均属正常异动,已完清财务、案件等交接手续,准予异动。

  (三)律师未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20xx年,我市共有8名律师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

  四、检查考核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考核,20xx年度我市律师事务所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市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不平衡,所与所之间业务收入悬殊很大。据本次年度考核了解,目前,个别业务发展较好的所年收入达四百余万元,而个别业务差的所年收入却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元,收入悬殊很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安于现状,缺乏做大、做强的理念和意识;二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竞争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二)部分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建立事业发展基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地税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提留部分的税收问题有误解,偏面认为律师事务所在借提留之名逃避纳税,为避嫌,故有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规定提留事业发展基金。

律所工作总结(篇12)

  20--年4月,我申请在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师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确实收获颇丰。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包括:

  首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

  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三、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纠纷。

  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使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再次,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最后,我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总的来说,在实习期间,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这不仅需要扎实的基本功,还需要有驾驭社会的艺术。然而,我在以下方面仍需改进:

  1、业务学习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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