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守城乡建设用地边界

2012-07-26 22:56:03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通知强调,要尽快确定管制边界拐点坐标,并向社会公告。此外,国土资源部强调,从4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通知强调,要落实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等三界四区,尽快将城镇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落到实地,确定管制边界拐点坐标,在主要拐点设置标识并向社会公告,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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