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入境条例有助你了解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的食品和植物。实施这些条例可降低受污染的食物由境外入境,带来疾病和破坏农业。有关禁止肉类、奶类产品入境,以及限制其它产品入境的条例,适用于任何由欧盟以外国家入境的人士。
如被发现携带任何违禁食品入境,或者携带的数量超出限制,相关食品或植物便会被没收并销毁,你的行程将受耽搁,并还有可能被起诉、罚 款,甚至监禁。请谨记在出发前查阅个人食品入境条例,假如你在抵境时不确定所携带的食品是否符合规定,请前往红色通道,或使用海关在机场內设置的电话,与职员查询。
部分被欧盟法例禁止入境的食品和植物
肉类制品
所 有肉类或含有肉类的产品,不论是否新鲜、干制、腌烤、煮熟、冷藏、粉状、罐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牛、羊、山羊、猪、家禽、野生动物 含有肉类的面 香肠、腊肉 牛肉干、猪肉干、各类肉脯和肉松、含有肉类或猪油制造月饼、含有肉类的汤)
乳制品
所有奶类制品,不论是否新鲜、干制、煮熟、冷藏、粉状、罐 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牛奶、羊奶 速溶奶茶 二合一或三合一速溶咖啡 奶糖 奶制甜品 奶酪及奶酪制品)
海产品
海鲜及海鲜产品,不论是否新鲜、干制、腌烤、煮熟、冷藏、粉状、罐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蚌 贻贝(淡菜) 蚝油 蚝 海参 海鞘 海胆 油螺和玉黍螺)
其他动物产品
其它动物产品,不论是否新鲜、干制、腌烤、煮熟、冷藏、粉状、罐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蛋及蛋类制成品)
非动物类产品
马铃薯及其种子 甜栗子 未经制造的木 无论有没有泥土的植物或树木 柑橘类和葡萄类植物 植物的球根、球茎、块茎及根茎
受欧盟法例限制入境的食物和植物
鱼
鱼和鱼类制品: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1公斤
蜂蜜
蜂蜜及蜂蜜制成品: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1公斤
蔬菜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
(茄子 苦黄瓜 苦瓜 块根芹菜 芹菜 甜罗勒)
水果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
(苹果 杏 桃 梨 柿子 柑橘类水果 芒果 金橘 番荔枝 软枣 番石榴 木梨 李子 樱桃 百香果 黑加仑 蓝加仑 醋栗 越橘 红加仑 南海蒲桃)
种子 (马铃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