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号见的法官,今天去cic问,告知通过。总算完成了。。。。
我的问题主要有几个:
1、签字地点不在加拿大境内,而且写错了。我准备材料的时候人在中国,但当天的机票回美国,所以签字地点写的美国,想到了美国就寄了。谁知在机场因为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弱智的错误啊),被告知不能登机,重新改签的机票。但材料已经都封了,压根忘了签字地点这回事了。后来看我材料的cic的人问我的时候我都没想起来怎么回事……回到家ld提醒才想起来,糊涂啊。
2、交材料以后就没在加拿大好好待,主要在美国跟ld在一起。ld也申请了团聚移民,可他的case简直是史上最长的夫妻团聚了,总耗时21个月,接近两年!在此期间他也不能申请探亲来加拿大,这也是我在他那里呆着的原因。
我见的法官是温哥华的,叫day,一个非常认真的白头发老头儿。上来先跟我说了一些原则,比如他要问我一些问题,我要如实回答,他的职责是什么什么之类的,我点头说明白以后在一张纸上签字确认。然后就开始hearing的内容了。
上来就先问:why did u lie on the signature place?
我当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解释了我当时的情况,订票,换护照,改签什么的。我没想到我那天会去不成美国blahblah。后来想想其实我应该先说我没有intend to lie,coz this does nothing good on my case. this is just a mistake什么的。但我一到关键时刻就爱掉链子。。。。
果然又问了我为啥去美国,我就解释了老公的情况,他的移民快两年了,我们不想分离什么的。然后他问我两遍我在美国干啥了,是不是工作。我说我没工作,就等着老公移民下来了跟他来加拿大呢(这也是事实)。他觉得奇怪我在美国一年啥也没干,又问了我一遍是不是没在美国工作,我哪来的钱啊。我说是啊,我就在那里等,我们不想分开着。我以前工作有积蓄,我ld有收入。
其他的就是一些普通的问题了,问我来加拿大几年都干了啥,在哪里,专业是什么。我照实说了,还解释了一下我以前的学习、工作的内容。
最后,他就说要核实我交的材料(residence questionnaire的一摞账单税单什么的)。然后告诉我他会在两天以内做decision,我不会像其他case等太久。然后就结束了。这个法官非常的nice,最后让我介绍在外面等的ld给他认识(ld刚刚收到immigration visa接着就登陆了),还跟我们说建议我在哪里哪里找工作,怎么从我住的地方开车去vancouver什么的,很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