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政府职能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过多;(2)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3)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4)公共服务职能弱化;(5)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6)政府应急职能的不完善;(7)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消费者主权地位尚未明确。(8) 权本位、官本位现象严重 。(9)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等现象。
原 因:
首先,是我国政府职能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不仅涉及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企业内部事务,导致政企不分、影响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其二,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要求政府加快改革,转变职能。我国加入WTO已经五年,WTO中涉及到的政府承诺,我国政府都必须履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使其管理职能。严格的WTO规则,迫使我国政府要加快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其三,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而政府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值得怀疑。法律体系不够透明、公正。使得“官本位”思想意识严重。
最后,我国政府行为存在思想意识上的偏差。过去数十年,我们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光注意经济、注意GDP是而忽略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公共医疗卫生和人类的健康问题。从而出现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强。
对 策:
在全球化竞争背景下,根据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我们需要一个求真务实、一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服务到位、廉洁高效、运转灵活的政府。
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
(1)提升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实现政府行为的民主化;
(2)政府要“放权”,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企业与政府各就其位。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从市场主体以政府为中心转向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
(3)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政府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把清法、修法、立法和执法摆在首位,建立一个透明的、统一的、公正的、可预见的法律体系。
(4)改善政府经济管理的方式,实现经济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办公信息化,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利于搜集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加大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5) 加速政府管理经济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把部分职能让位给各类中介组织。政府要培育和健全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使其成为政府产业政策的切入点;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使它们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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