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些独生子女“惟我独尊”观盛行,个人主义至上。
(3)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违法犯罪现象增多。
2.农村思想道德问题
(1)封建迷信。信奉“算命看相看风水”,有的甚至公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2)非标准有时模糊。既相信科学致富,又听天由命;既相信科学治病,又烧香拜佛。
(3)道德观念新旧交织。提倡男女平等,但部分人又对家庭主妇当家却耿耿于怀。
(4)心理趋向表现失衡。
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不对路,农产品难销且价格不稳,使农民想富而不知怎么富。
二是农村区域之间贫富差距大,也使人们心理趋向失衡。年轻农民期望跳农门,中年农民心想迁富乡,老年农民不愿离故土。
3.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精神的匮乏。
(1)4月18日下午4时许,位于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拾荒男子****。更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40余人,却没有一人出手制止。
(2)2003年12月27日晚9时40分左右,珠海一名普通教师黄女士从市委党校出来准备过马路时,一名歹徒从其身后抢走了她手中的提包后逃去。黄老师一边呼救一边追赶。附近十多名市民闻讯赶来,但没人拦住歹徒,歹徒最终跑掉了。
(3)最近,哈尔滨一男子驾驶跑车在居民区撞死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围观群众一番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者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
原因:
1.青少年思想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1)多依赖学校教育,少家长、社会参与。
传统的思想总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家长只负责学生的生活,至于社会非到用人时刻否则根本无关系,固然家长有望子成龙的必然性,社会也渴盼自己能得到有用人才,可是他们就没看到一个人的成才过程是受家庭、社会影响,甚至制约的作用,因而家长、社会很少关心青少年思想的成长,只注重成绩的进步与否。
(2)是多教育理论,少实践活动。
近十年来有关教育改革方面的理论已是层出不穷、百花齐放,特别是素质教育理论更是异彩纷呈。然而在学校的教育实践中,大多数学校还是以灌输书本知识为主,至于其他方面教育几乎就没有实行。
(3)是多重视智育开发,少加强德育培养。
目前许多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学,由于种种原因,还只注重智育的开发,只要读书好、分数高,那么你就是好学生,包括“三观”在内的其他素质教育,则少得可怜,甚至忽视;
(4)是多纵向发展,少横向联系。
一个青年,除了所生活的周围环境之外,就是小学、中学,直至走向社会才发觉世界原来是如此的多彩,又那样的无奈。
(5)是多书本知识,少社会实践。
对“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教育,以及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在书中大都有触及到,可在现实生活中却不懂得屈原到底是谁,龙的传人是什么意思,思想教育流于形式,失于空洞。
2.农村思想道德问题的原因
(1)“三农”环境冲击农民思想。
一是在对外对内开放的浪潮中,农村的封闭被日益打破,农民的思想一时变得无限空旷、纳闷和不安。
二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农民思想中固有的优良传统道德观念在挑战中抗争,难免有“伤员”和“逃兵”。
三是当前农村债务重、集体亏空等问题突出,矛盾积压多,一时难于化解,使基层干部群众心理负担重。
四是在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过程中,农民无龙头企业的引领,不少农民在历经“呛水”的教训后,彷徨却步,进退两难。
(2)思想工作滞后农民思想。
一是缺乏全面科学的考核办法。上对下的年度工作考核,宣传思想工作分值低,往往操作中只落在几个“一票否决”上,农民的思想教育主要依靠媒体影响和会议灌输两大渠道,前者无序,后者无趣,客观上削弱了教育效果。
二是思想工作部门为基层办实事的能力有限,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各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3)部门行为伤及农民思想。
一是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农民受社会歧视。如“干部犯错误就开除让他回家当农民”等。
二是有些部门以部门利益为重,在服务中坑农伤农。
(4)干部作风刺激农民思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飘浮,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现象,农民非常不满,影响了他们的思想。
(5)自身因素牵制农民思想。农民视野局限,居住分散,言行散漫等自身客观因素,使他们形成的小农意识等传统观念,对他们的思想解放起着制约和牵制作用,影响他们与时俱进的行动和步伐。
3.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精神的匮乏的原因
(1)由于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安全防范、公德建设等方面存在很多弊端,使得公民在一定的区域和条件下,面对违法行为选择了退却。
(2)利己主义思想的盛行。心灵与心灵之间被私欲杂念阻隔,人与人之间被利益纠葛切割。所有这些都认为和自己利益无关,也不会伤到自己的利益,所以就视而不见。
(3)社会责任意识的稀缺。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社会的主人,对社会秩序维护、道德建设、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的构建与保障,应是每个公民必然的义务与责任。可是我们往往都忽略了,认为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
(4)法制意识的淡薄与缺位。毫无疑问,面对大街上的一些不公平的事(例如,见义勇为者得不到保护,证人拒绝作证等),甚至是恶性犯罪,我们都是冷漠的充当看客,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失范,更是对严肃法律的漠视与亵渎。
(5)我国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见义勇为保护制度、对证人的保护措施等不够。比如,有的证人提供证言后被泄露出去,遭到打击报复等。
半月谈时评 | 公务员时事政治 | 公务员考试网 |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历年考试真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