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南京秦淮区小西湖社区居委会要求前来盖章办证的民众先买50元福利彩票。工作人员称自己没义务帮助盖章,但没章就领不到证。对此,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解释,因为今年南京市的“福彩”销售任务较重,所以他们让社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销售任务。
【相关评论】
到居委会盖个章开个证明,这对民众来说,本来是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而盖章先买50元福彩的要求,则不免让人一头雾水、勉为其难。盖章先买50元福彩,居委会工作人员这一荒唐要求的背后暴露出了三大问题。
【热点评述】
其一,“任务”之下,“自愿”何在?《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是“自然人自愿购买”的。“江苏省要达到100亿,南京要达到18亿”,我们不得而知,这个销售额是如何确定的,但将其当成一种“任务”,自然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招数来应对,“自愿购买”在胁迫下也就成丧失了制度刚性。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居委会,固然可以在福彩的社区宣传推广上做一些工作,但其工作人员有何资质直接销售福彩?又有何权力强制办事民众买福彩?这也足见福彩销售管理之乱。
其二,公权寻租,谁护民权?“我们没有义务盖这个章,但是你没有这个章,你领不到这个证。”不难看出,该居委会工作人员深谙一颗公章对民众办事的意义。也正是有着盖章的权力,强销50元福彩才成了可能。按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本是居委会的份内事;怎么收费怎么办理,按程序规定进行即可。而将“先买50元福彩”纳入办事程序,如此拙劣的权力寻租行为,不止损害了民众权益,更是一种公信力自伤。
其三,屡屡“被慈善”何时休?据报道,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称,前段时间红十字会进行捐款,给社区下达任务的时候,社区问工商局能不能捐点款,工商局没同意,社区又说那买一点福彩吧,工商局也没答应。最后,工商局说别推销了,有人来盖章的时候你们就每个人收50块钱,(卖)给他们福彩吧。捐款本来是一种善举,却在不同部门的角力下,最终被“50元福彩”所绑架。
【一句话点评】
“盖章先买50元福彩”,一条简单的消息让我们见识了“任务”经济的不择手段、“公章”权力的蛮横张狂、“被慈善”乱象的不断上演,这些问题无时无刻不在纠结着我们的生活,值得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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