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市就业并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非京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以及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可在本市各出入境接待大厅(西城区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除外)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暂住地派出所签发的《北京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需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
一年社保如何计算
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即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计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补缴。
非北京市户籍在京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在本市就读高等院校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
如何网上预约
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要先到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
预申请通过后,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及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
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受理大厅及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