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杂费应该支付给房东?
答:除了房租费以外,房客还必须付给房东一些必要的杂费费用,这部分杂费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使用租房的相关费用(包括热水、冷水、煤气、中央暖气、电梯保养等等的费用);第二部分是房屋所在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和管理的费用,以及住房所在地公共区域的修理维护费用分摊金(包括楼梯间和过道的照明、绿色公共地带的保养等等的费用);第三部分是租房所在区域公共服务所获得的直接受益的部分(垃圾清洁处理的费用等等)。以上三部分内容是根据1987年8月26日的法令制定的。因此,你可以根据这项条令规定的内容来检查看房东是否有乱收费用。
问:在租房的一年中,房屋出租人是否有权向房客增加杂费?
答:房东有权在租房期间向房客索取必要的杂费,但这并不等于他可以毫无根据地随意提高杂费或增加新名目。杂费的收取标准必须根据费用预算进行测算并由共同业主委员会投票通过才能成立。另外,房东每年必须对住房杂费项目进行调整至少一次,也就是说,对预收杂费和实际花费的费用进行比较,如果预收费用过多,房东必须把多出的费用退还给房客。
问:杂费的调整通常在什么时侯进行?
答:杂费的调整通常都在每年3月或4月进行。在对杂费作出新调整前至少一个月,房东必须通过邮局向各个房客分别寄出通知,向房客列具费用细账,并说明新杂费由所在住宅楼各房客分摊的方式。
问:房客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查看能证明杂费服务项目的票据或合同?
答:是的,房客完全有权要求在收到杂费细账以后的一个月内对各种名目的服务项目进行核实,以确认房东没有胡乱收费。房客可以在一个月内预约和房东或其代表见面,查看相关费用的发票和详细内容。房客也有权在查看以后对一些有置疑部分的发票或合同索取一份复印件(如果房东或其代表接受这样的请求的话)。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请一位有资格的代表陪同前往调查(例如房客委员会的代表),他可以帮助房客对费用条目的细节进行核查,检查看是否有重复收费的项目(例如同样的发票收费两次),一些错误的拨款(发票的内容不属于房客所在住宅楼),还有一些重复性质的修理工程。
问:房客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某些费用?
答:如果某些费用并不属于法令规定的三部分内容的费用(例如更换热水器的费用),房客当然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的钱。为此,房客可以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的方式寄给房东拒绝信,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面对,可以向租房者委员会求助:他们能帮助你维护房客的权益并作出必要的支援。如果房东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请求地区调解委员会进行干预:你可以把你的联系方式以及房东的联系方式,以及你们双方的争端因由等相关信息以带回执的挂号信的方式寄给调解委员会,他们收到你的挂号信以后,将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在你与房东之间进行调解,试图解决矛盾。如果调解失败,那房客只有通过法院争取自身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