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4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历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广东省梅州师范学校担任历史教师,1995年11月被评定具备历史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聘任,至今已四年,各方面已符合申报历史讲师条件,现作述职报告如下,请组织审议。
我一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觉悟高。我不断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热爱集体。在工作中我也努力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在学校,我努力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尽心尽力,服从领导,团结他人,有比较高尚的职业道德。同时,我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丰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与教研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几年来,我较好地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得到了学生的普遍赞扬,得到了各位同仁以及学校、上级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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