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爆发枪击惨案,韩国裔留学生赵承熙开枪打死33人。这一惨案引发了有关是否应允许在校园内持枪的激烈辩论。2008年,在持枪进出校园遭大学警方拒绝后,一个保守法律组织代表科罗拉多大学两名学生和一个男毕业生将科罗拉多大学告上法庭。初审3名学生败诉后,州法院又推翻了初审裁决。校方遂上诉到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决科罗拉多大学的禁枪令违反了美国2003年通过的《隐蔽持枪法》。
持枪权的支持者为此叫好,称持枪禁令使他们在校园里不安全,而胆敢开枪行凶的人则不会遵守大学规定,因此,允许持枪上大学的裁决给了他们保护自己的权利。“学生持枪上大学”组织的发言人戴维·伯内特称全美有200多所高校允许学生隐蔽持枪。
在最高法院裁决出台后,科罗拉多大学教师雅各布和其他教职人员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安了。她说:“大多数教师觉得这将制造一种恐怖气氛。”一些教师则公开站出来反对这一持枪政策。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学院大会主席杰里·彼得森就声称,若发现学生带枪上课,他将罢课以示抗议。
为舒缓教师的恐惧,科罗拉多州的高校颁布了一项政策要求持枪学生申请独立的学生公寓。科罗拉多州法律规定,任何拥有隐蔽持枪权的个人必须达到21岁。一所学校的新闻发言人说,拥有隐蔽持枪权的大学生入住普通宿舍将造成安全问题;学校将继续禁止在体育和文化活动中携带枪支。
但这项措施并没有消除教职人员的紧张不安。本月初,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大学教务长罗素·摩尔召开了一次会议研究这一问题。他对教师们的担心表示理解,但同时指出,任何教师不应因为有学生持枪上大学而取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