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农妇的“剖腹自医”,在公共救济缺位的语境下,俨然是“开胸验肺”式的权利自救,“刮骨疗伤”的悲壮中饱含着对制度保障“短板”的愤懑。吴远碧的事例,只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的个别极端案例而已。但是却反映了进城农民在离开户籍地之后遭遇的“社保真空”。农民工远离农村,客观上既无法享受到农村的福利,无法得到农村相邻的帮助,也享受不到城市人的福利,无法融入城市生活。事实上,农民工已经成为游离于农民、市民之外的单独一种身份的人。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福利,让他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应该是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亟需关注的问题。
[新医保弊端]
医疗保障是托起“病有所医”的根本,也是压倒重病的那根“救命稻草”。新医保制度实行以来,确实帮助农民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依然弊端多多。
一是报销金额受限。目前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都有“门槛费”和封顶线,农民患了重病大病,花费超过封顶线以外的部分,只能由自己承担。
二是报销医院受限。县外医院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报销比例相对较低。没有与县农合局签订协议的医院报销比例更低甚至不予报销。
三是人均医疗保障的供应不足,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
四是覆盖区域和人群的不全面,在外来人口参保障碍和兑现困难。
五是人们急剧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以及医疗费用过高引发的医患关系紧张等。
[对策措施]
作为发展中国家,并有着大量低收入群体的中国,要想大范围地推进免费医疗,目前的确力有不逮。因此必须建设分层次的合理体系。
一方面是最基本的需求要满足。对于医疗保障来说,最基本的需求其实就是“有病能看”,这就必须在社区保健上提供无门槛的全面保障,至少在保健预防、初期诊断方面,要由政府来埋单,这至少能解决“有病不看”、“小病拖大”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具体诊疗方面,不同的诊疗方案需要不同的开销,在这一阶段,可以由患者分担部分医疗成本,但同时也应通过医疗保险的覆盖分担个人风险。即便是底层患者仍然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也可以通过与公益慈善渠道的对接,或是通过治疗方案的调整,既保障患者的权利和尊严,又在最大程度上化解“看不起病”的难题。
申论真题 | 申论答案 | 申论热点 | 申论范文 | 申论答题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