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科技创新成果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整个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奖项等级的考生,分为以下A、B、C三类:
类别 | 竞赛学科 | 获奖等级 | 测试与录取 |
A类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 免考试,直接录取。 |
B类 | 符合教育部保送资格规定的其它奖项 | 各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省级优秀学生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等 | 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即七校联考),根据考试结果,单独划线录取且免国家高考 |
C类 | 外语类保送生 | 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17所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 | 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外语类保送生综合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免国家高考,直接录取。 |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