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代官服制度: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补服、蟒袍等。品秩差别主要看冠服顶子、蟒袍以及补服的纹饰。朝冠顶珠见上表;吉服冠与朝冠大体相同,冠后插有翎枝,其制六品以下用蓝翎,五品以上用花翎;百官蟒袍,一品至三品绣五爪九蟒,四品至六品绣四爪八蟒,七品至九品绣四爪五蟒;补服,自亲王以下皆有补服,其色石青,前后缀有补子,文禽武兽。贝子以上王亲用圆形补子,其余用方补;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及科道、侍卫等职,均需悬挂朝珠,朝珠共108颗,旁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一边二串),名位“记念”。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为男,两串在右为女。另有一串垂于背,名“背云”。
清代官员戴的官帽又称大帽,共有两种:一为冬季所戴,称“暖帽”;一位夏季所戴,名“凉帽”。根据规定,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北洋舰队则较为特殊,一年四季均为暖帽)。暖帽多为圆形,周围有一道檐边,材料多为皮质,也有缎质、呢质、布质,视气候而变,暖帽中间装饰有用红色丝绦编成的帽纬,俗称“红缨”。帽纬之上装有顶珠,按品级而异,无品则无顶。凉帽为圆锥形,用藤、竹、篾席、麦秸等编成,外裹绫罗,颜色多为白色,也有湖色及黄色。凉帽顶上也装有红缨、顶珠,制同暖帽。另,凡戴官帽,都需在顶珠之下,装一支两寸长的翎管,用来安插翎枝。花翎用孔雀翎毛做成,俗称孔雀翎,蓝翎则用鹖羽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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