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
2010年,县下达的指标任务为12.2亿元。1—9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90122.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73.87%,同比增19.19%。其中:批发业完成2274.7万元,同比增21.88%;零售业完成55342.2万元,同比增17.39%;住宿业完成1558.9万元,同比增23.96%;餐饮业完成30947.1万元,同比增22.11%。
二、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10年1—9月累计屠宰生猪26000头,为全县人民提供鲜猪肉300余万千克。检出病害猪184头,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11年是《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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