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登喜,男,41岁,现任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撰写200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通知》要求,本人对一年来工作中尽职尽责及廉洁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做好了以下工作:
1、理清思路、尽职尽责干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帮助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特别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考核,重点检查,重点监督,实行了一案一卡、一人一档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市中院制定的“十条禁令”,并印制了太康县人民法院“四项工作纪律”和“十条禁令”卡片,发到每一位干警,有效抑制了干警违规违纪的发生。一年来,按照市中院确立的“五院方略”,从“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五个方面强化队伍管理,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法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太康县人民法院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构建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司法公正保障机制,按照“抓基础、抓关键、抓保证,实现队伍建设五转变”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和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6次,召开有关的庭室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干警会12次,组织检查8次,并于11月底分别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了讲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当年晋职晋级评先的依据,在组织和程序上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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