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考生汇总了全国各高校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全国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3年兰州大学继续采用与北京大学等11所综合性大学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共享考试成绩的办法,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高考体检符合国家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收A、B、C三类专业学生。
(一)A类―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专业
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专业分为理科萃英班和人文萃英班,理科萃英班择优选择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4个学科具有强烈专业兴趣、专业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人文萃英班择优选择在文学、历史、哲学、政治4个学科兴趣浓厚、在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有良好发展预期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高中生可以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确有创新潜质的;
2.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确有学科特长及发展潜质的;
3.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的。
(二)B类―普通文理科专业
为我校各统招专业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级以上奖励的;
2.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或研究性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的;
3.经我校认可的在文学等方面有突出特长且成绩优异的;
(三)C类―外语小语种类专业
为我校外国语学院小语种专业(俄语、日语、德语、法语)选拔外语能力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报考:
1.身心健康,兴趣爱好及知识面宽广,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有相关学科特长;
2.省、市级外国语高中以俄、日、德和法语为第一外语且外语成绩名列前茅的(须提供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以俄、日、德和法语为第一外语,在语言、文学方面具有特殊潜质的(须提供相应资证)。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选择
我校2013年将采取“中学推荐”及“学生自荐”两种方式接受申请。
1. 中学推荐
我校将根据近年来录取新生情况及中学毕业生质量情况,向已与我校签订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协议的各重点中学及部分其他重点中学分配推荐名额,寄发网上报名推荐验证码,各中学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验证码寄发给“中学推荐”考生,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自荐
未获得所在中学推荐名额,又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自荐申请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均须所在中学审核。
(二)报考专业类别选择
报考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专业的考生在填报专业时选择A类专业,报考普通文理科专业考生选择B类专业,报考外语小语种类专业的考生选择C类专业,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B类专业,将B类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填报。
(三)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考生,均须在2012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28日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统”(http://www.ccuut.edu.cn),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综合性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申请表》。获得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选择推荐类型为“学校推荐”,并正确填写报名推荐验证码,否则,推荐名额视为无效。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综合性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 有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本人特长、优势的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 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所有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中学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各中学统一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寄发给中学的校荐邀请函中的要求寄送);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2013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达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寄达的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经核实的中学推荐的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不含报考A类专业考生),获得“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测试的资格;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自荐学生及报考A类志愿的学生的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12日后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二)准考证打印
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
2.笔试科目: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平台的笔试。
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人文社科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笔试联考地点:自主选拔联考将在各省主要城市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地点将在201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通知时一并公布。
(四)面试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结合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后3周左右登录兰州大学招生网(http://jwc.lzu.edu.cn)查询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报考C类(外语小语种类专业)的考生需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联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分别确定A类、B类和C类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A类合格考生,兼报B类专业的默认同时获得B类合格资格),联考笔试总分或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可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六、志愿填报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或自主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二)所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必须服从调剂,如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一)A类专业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A类专业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上才可被录取,面试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降低高考分数要求;考生按照所在省(市、区)的要求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的批次填报相应萃英班学科专业,自主招生批次不单列的省(市、区),考生在生源省(市、区)投放的专业内填报专业,进校后在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选拔时,直接录取到相应学科萃英班学习。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A类专业考生,其高考成绩如未达到我校A类专业录取条件,但兼报B类专业,按照B类专业录取。
(二)B类专业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B类专业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可获得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与重点批次投档考生进行专业排序,确定专业。
(三)C类专业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C类专业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外语特长及志愿录取至我校外语学院相应小语种专业。被录取学生以所学第一外语为主修专业,入校后即可选择我校外国语学院所设的其它语种作为辅修科目,开始辅修学习,原则上从第三学期开始进入主修科目学习。凡修满我校规定之主修、辅修学分,完成所有教学环节、通过国家四级专业外语测试的毕业生均可获得主修毕业证书及辅修专业证书。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3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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