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居港七年即可申请居留权
香港入境处的其发言人称,在香港只要是通过工作、就读等其他计划入境居留的内地人士,其子女作为“受养人”可以在香港中学就读,逗留期间同样可以参加香港考试升大学。“内地人来港,只要是有合理的逗留权,满足以上的条件,子女来港绝对是可以进入中学念书。如果受养人在逗留期间需要中考,同样是可以参加香港的考试。”
香港入境处告诉记者,香港入境处的这些条例,都是为了吸引优质人才来港,以免对他们来港后的家庭生活造成不便。另外,获准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人士,如果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的话,还可以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18岁以下子女可申请来港居留
按照入境处的条例,保证人只要是属于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投资者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香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课程)、或者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或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包括配偶和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都可申请来港居留。
另外,以受养人的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要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同时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之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发言人指出,若内地学生的申请获得批准,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将会向有关院校签发进入许可标签,并且由院校转交给学生。学生只需要凭标签,就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证。
入境处表示,学生只要把进入许可标签贴在申领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空白签注页内,便可凭此证件来港就读。
如果没有获得入境处的批准来港就读,香港教育局表示,根据现行政策,内地中学生在他们的老师陪同下,可申请来港修读经教育局批准的中学短期交流计划,最多可逗留两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