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着力培养“各行各业领袖与领军人才”的育人目标,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复旦大学继续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性质
本简章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本校2013年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试验方案。
凡通过本简章遴选的考生,参加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便予以正式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上海市540名左右,浙江省130名左右,江苏省130名左右。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或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四、选拔办法与程序
1.申请资格确认
凡已参加2013年“复旦水平测试”(测试科目为“综合”),且成绩达到面试资格线的学生;由部分重点中学直接推荐的优秀生(简称“直推生”)。
2.提出入学申请
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可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于复旦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陈述、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以及代表本人能力或水平的证明材料等。本校将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3.面试遴选录取
申请者接受本校专家的面试(按文理和医学类分别进行);专家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沟通能力和相关知识等给出评定;本校依据面试成绩决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复旦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在专家面试中表现优秀并预录取到基础学科的考生,入校后可直接加入复旦大学在基础学科实施的“望道计划”。“望道计划”是复旦大学承担国家“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延伸和拓展,旨在通过高质量课程和探究式学习、完备的导师制、系统的学术研究资助、丰富的国际交流体验等个性化培养手段,为相关基础学科培养领军人物(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望道计划”培养方案》简介)
4.录取确认
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本简章预录取的学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原则上达到所在省(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及以上即可录取。其中医学类的预录取考生正式录取入学后转专业范围一般限于医学类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网站(www.jwc.fudan.edu.cn)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shmc.fudan.edu.cn),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五、测试时间
“复旦水平测试”时间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复旦水平测试”报名方案》,专家面试遴选时间亦另行通知于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预计2013年3月中旬公布预录取结果。
六、收费
本校将按规定向考生收取申请和面试费用。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复旦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电话:021-65642212,邮箱:jijian@fudan.edu.cn。
3.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sh.cn或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网:www.fdurop.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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