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为联邦制国家,学校依类型分受中央(联邦政府)与地方(邦政府)管辖,故授课时数也因中央与地方规定不同而有所差异。
基本上,国小(Volksschule,相当我国一至四年级)、中学(Neue Mittelschule, Hauptschule,相当我国五年级至八年级)是依照「邦教师法」(Landeslehrer-Dienstrechtsgesetz )第43条规定,教师每学年须在校授课36週,即180天,总时数为720小时,相当每週20小时。教师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主要工作为教学、準备及特殊工作3种,其中仅有教学部分需在校进行,其他无特别规定。另外,国中小教师一学年法定工作时数为1736-1776小时,此包括在校工作时数720小时。
一般来说,教师须于教学工作前15分钟到校为学生提供谘询服务,并确定学生皆放学离校后方可下班;另需参与班亲会、教师会议、特殊校内活动(阅读之夜、园游会)等,此可计入工作时数所规定的「特殊工作」项下计算工作时间。
除了特别课程(特教生及德语非母语学生),国小导师须教授本国语文、数学、社会、自然与科技、健康与体育、艺术与人文所有科目。而一般教师除教学工作外,每年需有600-660小时备课时间,其中包含批改作业,另外,学生资料的建立与纪录也属于教师的工作内容。
参考资料:
1.根据萨尔斯堡邦公告2011/2012学年教师教学时数规定http://www.salzburg.gv.at/erlass_1.10_vom_18.1.2012.pdf
2.邦教师法(Landeslehrer-Dienstrechtsgesetz )第43条规定:http://www.ris.bka.gv.at/GeltendeFassung.wxe?Abfrage=Bundesnormen&Gesetzesnummer=10008549
3.Schulunterrichtsgesetz §51 (3): http://www.ris.bka.gv.at/GeltendeFassung.wxe?Abfrage=Bundesnormen&Gesetzesnummer=10009600
4.本组访谈、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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