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安县党群部门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知
一、体检时间
2013年1月26日。早5点30分交接考生。
二、集合地点
26日体检考生集合地点:25日下午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观注农安组工网。
三、要求
考生于体检当日早5点30分集合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600元人民币(具体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检查项目收取),并由招录部门工作人员带领考生、携带考生名册进行交接。
四、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抽签顺序号进行体检。体检时,考生只报体检顺序号,不报姓名。
2、考生不得穿戴有特殊标志的服饰,不准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待检期间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医务工作人员交谈。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如有身孕或其他特殊情况须在交接时告知工作人员,并在体检时告知医护人员。
7、体检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录用。
8、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考生接到通知后,体检当日5点30分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农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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