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2013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01-28 12:36:12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1.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四年制本科招生30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实践技能、编创水平和教学能力,能够组织课堂教学和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有较为丰富的中外舞蹈及多元化的知识及学科综合能力;具备较强的审美、鉴赏及表演能力;具有舞蹈艺术创作、评论的基本能力;具有艺术创新意识;具备根据现有条件,处理与艺术、舞蹈表演和创作相关问题的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舞蹈学专业(健美操、啦啦操)四年制本科招生30人

  培养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及一定的体育竞赛、教学、创编能力,能够在普通学校、社区、俱乐部、机关团体、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部门从事以艺术体育为特长的艺术教育与普及工作的专门人才。

  3.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四年制本科招生30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且能够掌握较强专业竞技水平和实践能力,掌握体育舞蹈表演、教学、训练、体育舞蹈赛事组织、编排等方法;能够在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竞技、表演、教学、编导工作于一体的一专多能型的专门人才。

  4.舞蹈学专业(幼儿体育艺术教育)四年制本科招生30人

  发挥天津体育学院的优质传统体育资源和艺术专业的雄厚师资力量,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培养热爱幼教事业,掌握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并具有体育艺术技术专长,具备较高幼儿教学能力和艺体实践特长的高素质幼教人才。

  5.舞蹈表演专业两年制高职招生40人

  培养具备和掌握舞蹈与健身艺术教学、训练及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术与技能的,胜任中小学、幼儿园、体育俱乐部、社会活动指导站及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实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并具有一定艺术专业素质者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高等艺术院校附属学校、中等艺术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专业团体演员,从事国际标准舞、健美操、艺术体操的运动员均可报考。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办法:校内考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9日-3月14日,考生可面报或函报;校外考点考前两天面报。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同版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报名考试费210元,填写我院报名表一份。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注: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考试中如发生CD盘、磁带音质不清或卡带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舞蹈学专业(幼儿体育艺术教育)只在天津、山东招生。

  四.文化考试报名办法

  文化考试报名办法按照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确定的办法执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理工)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 (民族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1.基本形态(20分)

  2.基本功(40分):三面叉、踢搬腿、下腰、平转、大跳、其他技巧展示(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技巧组合展示)

  3.成品舞(40分):完整舞蹈剧目表演(自备音乐,表演限三分钟内,穿练习服装)

  (二)舞蹈学专业(健美操、啦啦操)

  1.基本形态(10分)

  2.基本功(40分):肩部柔韧性、三面叉、原地连续分腿大跳、连续大踢腿

  3.表演(50分):自编成套组合动作(自备音乐,三分钟内完成)

  (三)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

  1.基本形态(10分)

  2.基本功(40分):肩部柔韧性、三面叉、桥、平转

  3.表演(50分):自编成套组合动作(自备音乐,三分钟内完成)

  (四)舞蹈学专业(幼儿体育艺术教育)

  1.基本形态(20分)

  2.基本功(30分):肩部柔韧性、三面叉、桥(健美操为原地连续分腿大跳)、平转(健美操为连续大踢腿)

  3.表演(30分):自编成套组合动作(自备音乐,三分钟内完成)

  4.特长展示(20分):考生可根据自身声乐、器乐、表演等任一特长进行表演

  七.学费标准

  1.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10000元/年·生

  2.舞蹈学专业(健美操、啦啦操)10000元/年·生

  3.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10000元/年·生

  4.舞蹈学专业(幼儿体育艺术教育)10000元/年·生

  5.舞蹈表演专业8000元/年·生

  八.录取原则

  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九.复查

  根据教育部及原国家教委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网址:www.tj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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