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真理源","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区,统一使用"真理源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