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 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 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 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 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 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